作者sandyshe (Fallen Devil)
看板WorkanTravel
標題Re: 不推薦geolinks
時間Mon Apr 24 09:57:07 2006
※ 引述《wasted (等不及要賺錢了!)》之銘言:
: 別傻了... 我們本來就是啊!
: 但我們在美國所受的待遇遠遠比在台灣的外勞好過太多太多了, 不是嗎?
叫你做你就做,(這是100%不管死活應該的?)
叫你走你就走,(不加班就自己滾回家?當時是晚上十二點…)
不工作就離開,一秒都不准多,
看見麥當勞的東西在家裡,不管是吃的用的,
一律都是我們偷來的。
敲門沒人回應,直接拿了鑰匙開了門就進來,
東搜西搜地亂搜東西,
基本上,我不覺得我們是外勞,
在那裡麥當勞裡,我們只是狗,
一群要做漢堡要會order的狗。
: 晚班不管怎樣都得要有人做啊... 讓你做時你抱怨, 讓他做時他抱怨...
: 請問這能說是雇主的錯嗎? 是的話, 請問那要怎麼做才對?
是的,晚班不管怎樣都必須要有人做,
但若是你,連續好幾個禮拜一直都做晚班,
每天晚上六點出門,凌晨忙到三、四點不等回來,
你抱不抱怨?
向雇主提出疑問之後,
她的態度惡劣到你無法相信站在你面前的是一個"人"。
: 這個就不用太計較了吧? 你當初是為了和其他國家的學生交流而決定去美國打工的嗎?
: 如果你真的那麼在意跟各個國家的學生交流這件事, 當初就應該選擇其他的規畫才對吧?
試問一下,你是抱著去見識美國、體驗美國生活、學習美國語言的心態才出發的,
結果發現一到,簡直就像在台灣的麥當勞工作一樣,
認識了同樣都是台灣人的人,
除了在櫃台order的人可以碰見各國不同的人以外,
在grill的整天只能被油蒸及用國、台語跟伙伴聊天,
那麼我這麼辛苦飛那麼遠幹什麼?
上網站刊登交友就好了啊。
並不是一定要跟所有國家的學生交流,
但是至少希望能接觸多一點外國人,不是嗎?
: 其實雇主沒義務幫你們找住的吧? 有幫忙就算不錯了, 不滿意的話可以自己找啊!
: 人家只是付薪水請你們工作而已, 既非親又非故, 幹嘛管你們住哪裡呢?
雇主沒義務幫我們找?那麼我們的sponser就必須要幫我們找,
不然工作找到了,飛過去一開始工作,
住哪啊?住旅館嗎?工作賺錢都來不及了,
哪來的錢住旅館,
最慘的是,住的偏僻小鎮連家小旅館都沒有,
難道找一個小公園打地舖嗎?
沒有心理準備要接待國外的學生,
就算不想"接待",至少心態就不該是抱著"工作工作給我工作"
而且各國的文化不同,
我們尊重美國的文化,
但也希望美國人也尊重我們的文化,
在互相尊重之際做出讓步,
難道你能接受兩名女生住進一個男外國人的家嗎?
共同一間浴室、廁所?
就算你可以接受,你家人能接受嗎?
又或者,你能接受你姐姐妹妹到了國外,
跟一個外國男生同住?將心比心嘛
: 請問你們的雇主是對台灣學生收得特別貴. 接得特別慢, 還是對所有的員工都如此呢?
: 除非你們的英文能說得跟其他美國同事一樣好, 而且工作能力還顯著地勝過他們,
: 否則連他們都無法有的待遇你們又怎麼可能會有呢?
: 老實說, 關於這點我實在是看不出雇主有哪裡不對...
: 除非那位女生事前就已經向雇主請假並且獲准, 否則該檢討的人是她自己才對...
: 對不起, 這件事很明顯地錯在你們!
要請假需要經過獲准是沒錯,
但是我們是"人",不是動物,
能不能用言語先溝通,
而不是直接闖進來指著你的鼻子,
叫你"給我滾去上班"。
: 工作契約是為了保障雙方的權益... 在契約規定的期間內, 除非你犯有重大過失,
: 雇主將不能夠解雇你, 而你也必須信守自己所作的承諾, 工作到最後一天...
: 假使契約是可以任意違反的, 當初根本就不用簽了不是嗎?
那張紙存在跟不存在沒什麼分別,
那雇方對於我們時,完全不記得有這麼一張contract的存在,
當我們對於雇方的時候,拿出了那些contract,
他們就可以置之不理。
這裡我不想解說了,很簡單的"尊重"兩個字。
基本上對他們而言,我們是狗,所以用不到這兩個字…
(不過我想如果我們是狗的話,他們搞不好會比較愛我們@@")
: 如果你們全都可以隨意提早離開工作, 那麼雇主是不是也可以隨意提早解雇你們呢?
: 自己留爛攤給雇主收還只想著人家欠你們, 不覺得羞愧嗎?
: 我想雇主若想起你們, 應該也是同樣的感覺吧...
: 若依你以上所描述, 我想不管在世界上任何地方, 99%以上的雇主都不是好雇主吧!
: 如果你所要求的是連你的美國同事都無法得到的東西, 他們又怎麼有辦法幫你呢?
: 其實根本沒有哪一個sponsor是真正對雇主有什麼權力的...
: 除非雇主對你做了什麼違反法律或契約的行為, 否則他們最多也只能代你向雇主溝通...
: 關於你們的住宿或是交通等問題本來就不是雇主的責任, 若雇主願意提供協助當然很好,
: 而即使雇主沒提供協助, 你們也應該自己想辦法解決, 而不是埋怨雇主或sponsor...
: 遇到不公平的事確實不必忍氣吞聲, 但也絕對不該有付了錢就等著去美國做大爺的心態,
: 這兩者的分別請不要搞錯了!
搞錯的人是你,沒有親身經歷過這兩個月恐怖的日子,
就閉上嘴潛你的水,
你的文章是令我們這一行人最不舒服的,
這兩個月裡面大大小小的事,
足夠把一個人給逼瘋,
我們的出發點不是想來爭論雇主的對錯、sponsor的對錯,
而是想告訴大家,盡量選擇好一點的sponsor。
至少是要在事情發生之後,
能夠好好幫助你的sponsor。
關於你說我們把雇主的氣加在sponsor身上,
基本上現在我們人不在美國,
所有的不滿所有的argue對於那些充耳不聞的美國人來說,
他們不痛不癢,也能夠完完全全忽略,
所以我們能做的,是請sponsor再跟他們溝通,
但是試問一下,連sponsor跟他們聯繫,
他們都可以當作沒聽見沒看見一樣,
那我們還能怎麼樣?
問問參加這項計畫的學生,
真正的行程有多好玩,
再看看我們的。
回來後覺得最精采好玩的,
是認識了一群難兄難弟,
再來就是出去自己旅行的時候了,
工作的日子根本不堪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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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68.173.53
1F:推 etchen:這是geolinks給我的信: 04/24 10:49
2F:→ etchen:他們那一家麥當勞真的是個案,他們的遭遇我們處理了很久, 04/24 10:50
3F:→ etchen:確定不會在和他們合作了。 04/24 10:51
4F:→ etchen:我有看到那一篇文章,說的經驗我們真的也對他們感到很抱歉 04/24 10:51
5F:→ etchen:,事後也做了很多溝通和補救。希望他們的經驗不會影響到你 04/24 10:52
6F:→ etchen:參加的心情,我們會盡力為大家服務的。 04/24 10:52
7F:推 sandyshe:很正常的回應 04/24 11:34
8F:推 etchen:anyway...希望他們的後續處置讓你們滿意囉^^~ 04/25 01:10
9F:→ etchen:至少他們有聽進去你們的心情,不會再讓下一個學生受害。 04/25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