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azieru (=w=)
看板Women_Picket
標題[板務] z-4-1-24-3 應該廢止了吧
時間Mon Mar 12 17:39:15 2018
看一下最近有一個判決
#1QfMcVyz是祭出這個說法
推 DenTisGirl: 經檢視上下文,應屬 z-4-1-24-3 中:「若可判斷 03/12 11:22
→ DenTisGirl: 係針對文章中特定事件或新聞中人物,一時憤怒或驚訝 03/12 11:22
→ DenTisGirl: 之「地圖砲」侮辱,則不依上述板規14B.裁罰,然被辱罵 03/12 11:23
→ DenTisGirl: 者仍可依板規15.提出人身攻擊實名檢舉。 03/12 11:23
→ DenTisGirl: 故裁定未達板規14B違規標準。 03/12 11:23
去查 z-4-1-24-3 果然這是過去D版主自己弄得...
我是覺得這說法非常奇怪
那豈不是開了可在新聞趁機地圖砲的後門?
而且都地圖砲了怎麼實名檢舉?
"一時憤怒或驚訝"所以免責??
那如果雙方筆戰戰到火氣大了 是否也可用這點逃脫啊?
只限新聞不是很奇怪?
....而且被檢舉是砲全台男 妳搬 "文章中特定事件或新聞中人物" 這條???
到底哪裡符合了???
過去砲全台女的就沒見過有祭出這條來坦...(-_-)
看到這自覺還好我有選上版主...
這一條莫名其妙的說法我覺得應該廢止了 不然我也不會讓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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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8.24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Women_Picket/M.1520847557.A.0E2.html
1F:推 mono5566: 那是他自己的判斷標準,你可以不用鳥它。 03/12 18:07
雖是如此 但我希望她能想個更好的理由辯護...
而且不希望往後的版主"什麼 女版有這種說法?"去鑽這個東西(= =)
※ 編輯: qazieru (1.164.8.24), 03/12/2018 19:08:51
2F:→ DenTisGirl: 有時候新聞本身就會有很偏頗的文字,為保障討論新聞 03/12 23:23
3F:→ DenTisGirl: 的自由,故有本條。且有時也會有真的很令人憤怒的事件 03/12 23:24
4F:→ DenTisGirl: ,我會覺得是板規14B「不限制針對事情之批評」的衍生 03/12 23:25
5F:→ DenTisGirl: 所以之前就慢慢擬定出這個部分的判定。 03/12 23:26
6F:→ DenTisGirl: 當然與新聞無關的、找不到與新聞事件連結的, 03/12 23:27
7F:→ DenTisGirl: 或是無法與新聞中人物有所關聯的,並不適用此規定。 03/12 23:27
8F:→ talesr: 依現規 要是有人對非特定對象進行人身攻擊 無法適用版規15 03/12 23:43
10F:→ talesr: 要怎麼管? 03/12 23:44
11F:→ DenTisGirl: 本板#1Qdsf89l案非因z-4-1-24-3而裁定未達標, 03/13 00:04
12F:→ DenTisGirl: 本板#1QcgVNAy係針對系列文首PO「hornydragun」的女友 03/13 00:06
13F:→ DenTisGirl: 故僅適用板規15 03/13 00:07
14F:→ DenTisGirl: 本板#1Qdsf89l案僅是針對是否達板規14B違規攻擊程度 03/13 00:08
15F:→ DenTisGirl: 之判定 03/13 00:08
16F:→ talesr: 你說本板#1Qdsf89l案達版規15 那要怎麼用版規15去檢舉? 03/13 00:12
17F:→ DenTisGirl: 應指 #1QcgVNAy ? 如果 hornydragun 有說過他女友的ID 03/13 00:17
18F:→ DenTisGirl: 而該ID使用者提出相關證據,顯示特定人是在已知其身份 03/13 00:18
19F:→ DenTisGirl: 情況下辱罵,並依板規15提出實名檢舉即可。 03/13 00:18
20F:→ DenTisGirl: 另外就算拆解 #1QcgVNAy 案上下文(我個人不贊同), 03/13 00:20
21F:→ DenTisGirl: 去用板規14B判,應該還是屬於「不限制針對事情之批」 03/13 00:20
22F:→ DenTisGirl: 「不限制針對事情之批評」的範疇,不依板規14B處分 03/13 00:21
24F:→ DenTisGirl: 喔喔 我那個意思是在已知特定長相又罵「醜」達板規15. 03/13 00:25
25F:→ DenTisGirl: 但說特定族群「醜」的攻擊程度,我認為未達板規14B 03/13 00:26
26F:→ DenTisGirl: *特定人 03/13 00:26
27F:→ DenTisGirl: 我再補充一下 03/13 00:26
28F:→ DenTisGirl: *再於#1Qdsf89l補充一下 03/13 00:27
29F:→ talesr: 所以D版主認為用這種方式攻擊特定族群醜是可以的? 03/13 00:29
30F:→ talesr: 版規15限定當事人檢舉 但是沒人可以當特定族群當事人代表 03/13 00:30
31F:→ talesr: 我看前面的判決 說特定族群智商是14B 然後醜就是15? 03/13 00:35
32F:推 DenTisGirl: 美醜涉及個人審美觀,我認為不該過度限制表達感受 03/13 00:37
33F:→ DenTisGirl: 而「沒智商」的侮辱性我認為是達標的 03/13 00:38
34F:推 ChenDao: 我覺得如果是針對男生女生 說醜 可以 但是如果是針對種族 03/13 00:49
35F:推 ChenDao: 因為我認為 男女美醜畢竟是主觀 03/13 00:50
36F:推 ChenDao: 但是種族文化上來說 美醜又是另一層意思了這樣 03/13 00:51
37F:→ DenTisGirl: 所以 Chendao 在#1Qdsf89l的判決改達標? 03/13 00:57
38F:→ talesr: 可不可以關心一下被說醜的人和族群的感受啊?男女性被說醜 03/13 01:08
39F:→ talesr: 是可以的?那人妖 跨性別人呢?然後說醜的人完全沒事? 03/13 01:10
40F:→ talesr: 正所謂"都地圖砲了怎麼實名檢舉?" 03/13 01:11
41F:推 vicious666: 我建議對於太常被使用的主觀用詞(肥瘦美醜大小),應著 03/13 03:42
42F:→ vicious666: 重力道在前後文有無更進一步詆毀及惡意程度上,否則太 03/13 03:42
43F:→ vicious666: 嚴格限制會造成太多報復式檢舉及用詞滯礙。可以評估一 03/13 03:42
44F:→ vicious666: 下本板對於部分負面用語需具備的耐受度,但標準訂了就 03/13 03:42
45F:→ vicious666: 不能再浮動。(以上無關任何現有判決) 03/13 03:42
46F:推 vicious666: #1Qdsf89l 來說,要判達標也可以,但之後標準要一樣, 03/13 03:53
47F:→ vicious666: 那「台男不會打扮」「台男都胖」算不算在抨擊外貌;肥 03/13 03:53
48F:→ vicious666: 宅的肥是針對外貌,要管制嗎?說亞洲小孩醜的人自己是 03/13 03:53
49F:→ vicious666: 否也身亞洲人種,假使他是其他人種、或有跟其他人種比 03/13 03:53
50F:→ vicious666: 較那必定是歧視;如果沒有他是否能用自嘲來做為理由, 03/13 03:53
51F:→ vicious666: 就像肥宅被列為自嘲用語而不成罪?板主群也可以參考或 03/13 03:53
52F:→ vicious666: 詢問他板板主看法,怎麼做都可以,重點在之後不能浮動 03/13 03:53
53F:→ vicious666: 。 03/13 03:53
54F:→ vicious666: =========== 03/13 04:02
55F:→ vicious666: #1QfMcVyz裡D板的理由應該是基於「義憤」的觀點上,常 03/13 04:13
56F:→ vicious666: 見多用於重大群體犯罪、種族屠殺、國家地區等難以特定 03/13 04:13
57F:→ vicious666: 對象的新聞,例如印度多人輪姦案、中國打壓台灣外交, 03/13 04:13
58F:→ vicious666: 底下會有印度xxx中國人ooo的推文。男女感情低卡文是在 03/13 04:13
59F:→ vicious666: 義憤什麼啦?-.- 03/13 04:13
60F:→ vicious666: 而且這案子前文就是針對族群一直罵也不是講內容,不就 03/13 06:34
61F:→ vicious666: 是雷同14B「甲甲就應該去死」的舉例,為啥變成是對事 03/13 06:34
62F:→ vicious666: 件評論啊?? 03/13 06:34
64F:→ vicious666: 請D板 示範從此推文回推文章內容標題相關之處? 03/13 06:37
65F:→ DenTisGirl: 該文章既為新聞,推文應是就文章內容回覆。 03/13 09:08
66F:→ DenTisGirl: 原文檢舉「低能台男」個人認為係指新聞內容 03/13 09:09
67F:→ DenTisGirl: 然未檢舉的部分:「版上一堆公豬 活該被台女放生」 03/13 09:09
68F:→ DenTisGirl: 上述未檢舉的部分 我認為侮辱看板使用者違反板規14B 03/13 09:10
69F:→ DenTisGirl: 既已在檢舉板提出,故至同案檢舉案一併處理、回覆 03/13 09:11
71F:→ vicious666: 這新聞本身內容是「一對 一」的事件,以後同型態新聞 03/13 09:30
72F:→ vicious666: 下台女台男台甲啥的,要視為指定新聞對象嗎?...好吧 03/13 09:30
73F:→ vicious666: ,你個人標準。 03/13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