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看板Women_Picket
標題[板務] 他板文章能否作為幻想文的判斷依據?
時間Tue Sep 26 23:10:51 2017
檢視近期DenTisGirl板主的公告
┌─────────────────────────────────────┐
│ 文章代碼(AID):
#1PoH8pXR (WomenTalk) [ptt.cc] [公告] 禁言 lturtsamuel mi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WomenTalk/M.1506349619.A.85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5 Ptt幣 │
└─────────────────────────────────────┘
※ 引述《DenTisGirl (殫題思//打雜殫)》之銘言:
: 使用者於上述文章中自稱小妹,然經搜尋該帳號過往發言,
: 「小弟最近被班上一個女生跟蹤」 #1N2fHoBS (WomenTalk)
: 「剛剛女兒哭腫了眼來找我/說作惡夢了/把拔嚎心疼喔QQ/怎麼辦 要怎麼安慰她呢?」
: #1P7QK_kZ (Gossiping)
: 「我猜測的喇/我讀男校」 #1P7PSDAK (Gossiping)
: 判定該使用者為男性,於女板自稱女性違反下述板規:
: 16. 禁止發表任何與本板明顯無關、討噓文章。
: → 妹妹文、姐姐文、老婆文等幻想文視為與女板無關文章,其他以板主認定為主
: → 初犯水桶一個月併刪文,累犯三個月併退文。
判決中,明顯將
八卦板與
幻想文條款尚未設立之前的女板文章做為依據
從而做出水桶懲處
吾人認為,一篇文章是否成其為一篇幻想文,只需檢視該文章內容是否可信
因為對一般板友而言,他們所看見的就是該篇文章
文章作者在其他任何地方的言行都不會影響板友的閱讀體驗。
如果萬不得以,實在必須引其他文章作為依據
至少應該限定在
幻想文條款設立之後的本板
這是從兩個方面做考慮的
一、引八卦板或其他看板的文章,非但落了隔空水桶的口實
且其他看板並無所謂幻想文條款
於是癥結點變成:
究竟哪篇文章才是幻想文?
如果在八卦板發了一篇幻想文,接著在女板發了一篇認真文
不管哪篇文章都不違反該板板規
但只因兩篇文章內容不相符,竟導致女板的認真文被視作幻想文,蒙上不白之冤
我想這是任何人都不樂見的。
二、引用女板過去的文章,或許免除了隔空水桶的疑慮
但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下或許不存在幻想文條款
於是問題再次回歸到板主無法判別何者為幻想、何者為現實
難道,就因為板友在一年前發了當時合乎板規的幻想文
此後他在女板的每篇文章,都必須活在幻想之中?
我想,這才是對幻想文條款最大的曲解。
更別說若是過往幻想文與認真文夾雜、相互矛盾
如自稱混用「小妹」與「小弟」
那麼時至今日,究竟該認定何者為真,何者為假?
難道每次發文都要遭指責與過往不符、動輒得咎、形同永久水桶?
綜上所述,我認為如果在板規16設立之後,該人言行沒有不一致的情狀
則應遵從無罪推定原則,更不該引他板文章做為證據。
此外,若是一個人的自稱也可以納入幻想文的範疇
如DenTisGirl回應本人的申訴信中,要求本人
附上證件表明性別,才願意解桶
那麼
#1PnBCwvA □ [徵選] hiimlive 此篇文章中
眾所周知為男性身份的板友,以「娘娘」自稱,發了一篇參選文
是否也適用幻想文條款?
還是,只有名人才有幻想的權利
無名小卒連認真文都要自曝個資、以證清白?
此例一開,將來是否任何涉及現實的文章,都須附上相關佐證,否則當採有罪推定?
如此豈不是人人自危,有心人士挾私怨濫行檢舉,陷板主於尬尷之境地?
以上幾點,希望板主群深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198.110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Women_Picket/M.1506438654.A.FF8.html
※ 編輯: lturtsamuel (1.169.198.110), 09/26/2017 23:41:33
1F:推 zyxwv0417: 依他版的文水桶人 可是版規不能轉他版的文 這邏輯實在 09/26 23:42
2F:→ zyxwv0417: 是很難懂 而且這樣和隔空水桶有8.7成像呢 09/26 23:42
真的欸,那我是不是可以檢舉他在公告中擅自轉貼我的文章
XDDD
※ 編輯: lturtsamuel (1.169.198.110), 09/26/2017 23:47:15
3F:→ zyxwv0417: 講錯 不是不能轉 是禁止他版事務帶入本版 結果引用他 09/26 23:47
4F:→ zyxwv0417: 版文來桶人 黑人問號 09/26 23:47
5F:→ lturtsamuel: 剛看了一下 未經同意不能轉 連貼內文都不行 09/26 23:47
6F:→ zyxwv0417: 對啊 擅自轉貼要問過原作者耶 真是矛盾 09/26 23:48
7F:→ zyxwv0417: 檢舉一下 看殫皇敢不敢判 09/26 23:48
8F:→ lturtsamuel: 覺不要搞這麼大好惹 我怕怕>< 09/26 23:49
9F:→ zyxwv0417: 怕什麼 殫皇敢桶你都沒在怕的 09/26 23:53
10F:→ lturtsamuel: 反正公告我備份起來了 看他之後怎麼處理 呵呵 09/26 23:54
11F:→ zyxwv0417: 他喔 裝死不然就跳針很簡單啦 09/26 23:58
12F:推 moshenisshit: 你這篇應該會先因為女檢板板規板務章第五條被刪文 09/27 00:04
13F:→ lturtsamuel: 我問的是一個概念性的問題 他敢刪我們就鬧大 呵 09/27 00:07
14F:推 thenorth: 女森自稱金城武會被桶嗎QWQ 09/27 08:54
15F:→ zyxwv0417: 想到有一陣子女生很愛自稱大叔 要是當時也這個標準 早 09/27 09:23
16F:→ zyxwv0417: 就桶一票人了 這版規真的蠻低能的 09/27 09:23
17F:推 mono5566: 阿大家好 我是彰化林痔寧 09/27 09:59
18F:推 thenorth: 自稱孔劉老婆會不會被桶 09/27 10:09
19F:推 mono5566: 以現行的標準來說,在他板自稱長的像孔鏘,在女板說 09/27 10:20
20F:→ mono5566: 自己長的像孔劉 應該就會捅惹 幫QQ 09/27 10:20
21F:推 fuhu66: 板皇說:你幻想,你就是幻想了 09/27 16:15
22F:推 momoispig: 去申訴啦 寶寶支持>< 09/27 20:41
23F:推 DenTisGirl: 經與 cpblgu 板主討論,不以他板文章判定幻想,已更正原 09/27 23:26
24F:→ DenTisGirl: 公告。 09/27 23:26
25F:→ DenTisGirl: 為了避免溯及既往之問題,故亦以幻想文條款制定後之 09/27 23:28
26F:→ DenTisGirl: 行為來判定,亦已更新原公告。 09/27 23:28
27F:推 DenTisGirl: 若有性別為男,文章中有自稱娘娘之情形,亦將判定違規 09/27 23:31
28F:→ lturtsamuel: 原來自稱娘娘也算喔 這下有趣了>uO 09/27 23:41
29F:→ lturtsamuel: 反正 一篇公告一改再改 就是改不掉這厚臉皮的個性 我 09/27 23:43
30F:→ lturtsamuel: 何必再客氣 09/27 23:43
31F:推 someLetters: 喔? 那之前被桶的版主要怎麼賠償 09/28 00:47
32F:→ talesr: i版主看來似乎是已經神隱了 09/28 00:55
33F:推 qazieru: 這版規16本來就是莫名其妙當初就反對了... 09/28 10:32
34F:→ qazieru: 顆顆 看DenTisGirl被檢舉無端轉文 如果這不判 09/28 10:33
35F:→ qazieru: 如果這不判就表示大家可以隨意轉了 09/28 10:34
36F:推 vicious666: 一個討論區的板規甚至需要動用到真實身份的個資及他人 09/28 11:35
37F:→ vicious666: 資訊(自己有無妹妹)來證明無違規,本來就是很弔詭的事 09/28 11:35
38F:→ vicious666: 情 09/28 11:35
39F:→ hoij79627: 自稱小妹、娘娘不行?歧視性別認同不同的人? 09/28 18:35
40F:推 moshenisshit: 小妹、娘娘搞不好還是綽號咧, 09/29 13:49
41F:→ moshenisshit: 板規越來越有趣了XD 09/29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