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caron5566 (PTT優文界頭號王牌)
看板Women_Picket
標題[板務] 請撤銷修改板規
時間Fri Jun 2 00:15:48 2017
如題,這次修改板規有明顯、重大的瑕疵,
用行政法的來說的話,這是違法的,
不需要經過板規27的程序,就可以撤銷這個違法的行為。
[更動六]
原板規
27. 修改板規要件。
修改任一板規需超過半數板主同意,
如欲更動板規24.、25.、26.內容,
限縮板主權力可不經板友同意,
擴張板主權力(例如任期增加)則需有相關依據或舉辦投票,
修改後
27. 修改板規要件
修改任一板規需全體板主同意;
如欲更動板規24.、25.、26.內容
限縮板主權力可不經板友同意,
擴張板主權力(例如任期增加)則需有相關依據或舉辦投票。
板規27的內容雖然沒有規定到修改27條需要27條的程序,
但是從體系上看,他跟24、25、26條放在一起,
而且也是規定板主的權力,因此應該視27條沒有規定在27條裡,
為立法上的疏失,解釋為修改27條也在27條的規定內,
限縮板主權力可不經板友同意,擴張板主權力則需有相關依據或舉辦投票。
而這次修改27條實際上擴張了板主的權力,
板主有四人,在多數決修改板規這件事上互相制衡,
修改前,需要兩位板主反對修改板規,修改板規才不通過,
修改後,每一位板主的否決權都被擴張,只需要一位板主反對修改,
就可以杯葛,變成三個板主的多數要服從一個板主的少數的亂象,
因此這次這樣的修改,是擴張板主權力,應該經過公投的程序。
退一步言,就算那樣還不算擴張權力,
女板在5/30號剛選出的新板主,代表新的民意,
但是這樣的修改對新的板主、新的民意絲毫沒有尊重,
如果每次舊的板主群都可以在卸任前對新板主設下重重限制,
板務也不用做了,都前任鬥後任就好了啊。
所以實務上很多機關在換人前都有看守期的現象,
看守期是不做大事的。
這次舊板主群用這種露骨的手段,
限制所有女板板友的言論,甚至修改板規,
讓這樣的限制沒辦法回頭,可說是把看板當自己玩具在玩,
板友不會姑息這樣擴權、打壓自由的行為。
稱現在回頭吧,
這次修改板規綜上所述是違法的行為,
撤銷這個違法的行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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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akinoyui: 怎麼看都是如同服貿般倉促且別有居心的舉動 06/02 00:21
2F:→ makinoyui: 擱置下來是必須的 06/02 00:21
3F:推 mumeqq: 沒錯!退回惡版規,還我自由女版! 06/02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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