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d123 (TD123了~港凍☺ )
看板Women_Picket
標題[板務] 板規十二之認定
時間Tue Feb 7 01:58:32 2017
其一:版規十二之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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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OHP3Ifn (Women_Picket) [ptt.cc] [板務] 板規十一與板規十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Women_Picket/M.1480954066.A.A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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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acenook 於2016.12.6 對板規十一與板規十二提出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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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OMAQgap (Women_Picket) [ptt.cc] Re: [板務] 板規十一與板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Women_Picket/M.1482204842.A.93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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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solo 則於2016.12.20 對版規十一做出釋義
然而,
版規十二卻未做出釋義,於底下推文補足未行動作之理由:
1F:→ facenook: 感謝回覆 那板規12的看板紛爭呢?12/20 13:43
2F:→ LLsolo: 板主會議討論 形成判例後用判例來堆疊12/20 14:29
3F:→ LLsolo: 降低心證空間12/20 14:29
至此後,版規十二就未再進行釋義,故重新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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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1.發文、轉文引發後續紛爭時朔及原發文者一起處分。
2.發言針對特定板友意圖利用看板進行公審
於facenook之申請文中,援引本人td123之文章
#1OMILqmI
標題 [討論] 男友劈腿了,小三竟是男的!該怎麼做!
今次,類似事件發生於2017.2.6 ,charles0939之文章
#1Obnow3p
標題 [閒聊] 大家敢吃狗肉嗎?
1.朔及原發文者之合理性?
a.
原發文者之文章
不含爭議之內容,然而,
後續文章引發爭議之處理
是否意味好事者只要利用回文相同標題刻意製造事端,藉此殃及原發文者?
b.
原發文者之文章
含爭議之內容,且,
後續文章引發爭議之處理
申請版務釋義 爭議之認定 及 適用之範圍
2.發言針對特定板友意圖利用看板進行公審?
a.發文是否意味
不能援引版友之推文?
b.推文是否意味
不能援引版友之推文?
c.是否
不能間接暗示版友之推文?
d.公審之認定及適用範圍
盼大人明察秋毫!姆咪姆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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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Women_Picket/M.1486403916.A.5C1.html
4F:推 facenook: 原來真的有那篇文XDDDDD 02/07 06:58
5F:→ td123: 版規十二感覺像是之前的版主留下來的大絕招== 02/07 12:25
6F:推 cpblgu: #1OgT2XHS 板規12之說明已公告 02/26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