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ALI (I am KK)
看板WomenTalk
標題[公告] 針對退文疑問說明
時間Fri Feb 26 21:51:41 2016
近日在舉辦投票「是否恢復退文機制」,有幾位板友疑問,我就公開回應一下。
以下文長,慎入。
退文機制為PTT的功能之一,由PTT站方賦予板主之權力,
許多看板皆有退文之罰則,如某板板規,一行文則是退文,引戰族群也會給予退文,
退文為罰則的手段之一。
第一次被退文,需要
三天才可去申請刪除退文,接著會進入
180天的冷卻時間,
若是在這期間又被退文,則需要等待180天到才可申請刪除退文;若是在180天後才被退文,
則視同第一篇退文,等待三天方可刪除。
P.S.若解釋有誤還請糾正
舉例情況:
若是在WomenTalk發表一篇文章被退文,則三天內即可刪除該退文,
但如果在申請刪除退文後的180天內,又在WomenTalk或者其他看板被退文,
則會被部分看板限制(退文數0)不得發文與推文。
P.S.並非所有看板退文數限制皆為0,故並無全站水桶之說。
以上我簡短針對退文做說明,接著我針對問題做解釋
亂丟垃圾死刑 如果你尊重法律,不違反法律 怕什麼?
在此我先聲明我的中文不是很好,所以若有誤解,還請見諒。
在此我認為該言論想表達的情形為
「亂丟垃圾」 => 微小的罪過
「死刑」 => 最嚴厲的懲罰
該敘述我認定是想表達,「若是犯了小錯就要被退文這樣對嗎?」
針對這部分,原本是想等到投票結束再來做說明,
想說如果投票結果最後是「不同意」的話,我也不用去做說明,
這點是我思考不周,沒在投票時說明清楚,還望見諒。
最常見的幾項違規為,我如果把這當成「亂丟垃圾」的違規
1.「板規六字數不足」,該違規罰則為 =刪文 (若為累犯則視情況加重處分)
2.「板規十五無分類」,該違規罰則為 =刪文 (若為累犯則視情況加重處分)
4 「轉文未刪推文/字數不足」 ,該違規罰則為 =刪文(若為累犯則視情況加重處分)
這些亂丟垃圾的罰則,現在也不會是最重的處分,皆已從最輕發落。
在現實生活中「死刑」為一極刑,在PTT中的「極刑」我猜測應該是
1. 永久停權
2. 帳號砍除
3. 被設定為不受歡迎使用者
4. 永桶(在WomenTalk被判死刑?但是你還活著可以去別的地方亂跑亂跳)
若將死刑與退文相提並論,我會認為有點不太恰當。
原本會想恢復退文,應該是會針對幾項違規情形
1. 違反板規之累犯或違反板規情節重大者
2. 惡意違規者
3. 惡意破壞看板秩序者
原意為針對以上違規情形視情節追加退文處分,希望藉由「退文」這處分,
來規範少數人之惡意違規行為。
以上為針對「丟垃圾=死刑」之討論回應。
: 你有亂退womantalk的前科 實在很難放心給你退文的權力
針對此留言,我在此跟大家宣布,如果投票結果為「恢復退文制度」,
我在這最後的就職期間,不會要求給予任何違規文章退文處分,
即使該文章為「累犯」、「惡意違規」、「惡意鬧板」或「惡意破壞看板秩序」。
若其他板主要求給予退文,我則不表示任何意見,由其他兩位板主定奪,
以避免我有任何濫權之可能性。
--
以下題外話
其實這投票原本可以不舉辦的,我大可以與板主群討論完後,直接發一個公告,
修繕板規-追加退文處分,但我們板主群決定給板友們自己選擇的機會,
還煩請板友踴躍投票,為自己的每一份權益做爭取,謝謝。
KKAL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30.35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WomenTalk/M.1456494704.A.E24.html
1F:推 woodyyo5566: OK 你上道 支持 02/26 21:53
2F:推 Lailungsheng: 有的板,退168也都能發文喔:) 02/26 21:53
3F:推 stw0975: 頸推 02/26 21:53
4F:推 SaChiA5566: 這點我支持KK 而且KK算很盡責了也能溝通 推~~~ 02/26 22:00
5F:→ shou0823: 我還以為女版的退文是三個版主共同的決定呢 顆顆 02/26 22:01
過往退文皆是WomenTalk三位板主一起同意才會退文,絕無任一板主自行退文之情形。
※ 編輯: KKALI (1.174.30.35), 02/26/2016 22:02:11
6F:→ shou0823: 阿 應該說是 偽。女版 02/26 22:02
7F:→ shou0823: 那這樣說的話 三個版主一起濫權囉~ 那就不用投票了嘛~ 02/26 22:02
8F:→ student380: 為什麼你們在比較都只比單邊啊?? 退文≠死刑 是沒錯啊 02/26 22:14
9F:推 yingrain: 樓上真令人無言 02/26 22:14
10F:→ yingrain: 樓上上 02/26 22:14
11F:→ student380: 阿怎麼都不提 鬧板≠殺人 這樣討論會不會太片面? 02/26 22:15
鬧板的確不等於殺人,不過我想請問一下,
在PTT中鬧板,破壞看板秩序,造成板友與板主的困擾與負擔,
難道不是一件很嚴重的違規嗎?
還是你認為在PTT中殺了人才算是一件嚴重的違規呢?
P.S. 我不知道怎麼在PTT殺人
我舉例一下,檢舉板最近經常性地被鬧板,
該鬧板者惡意鬧板,嚴重破壞看板秩序,
甚至造成板主的困擾,若是鬧板不嚴重,我想請問,什麼才嚴重?
※ 編輯: KKALI (1.174.30.35), 02/26/2016 22:20:50
12F:推 Jin63916: 鬧板≠殺人,所以也沒判處極刑,只退文而已不是? 02/26 22:25
13F:推 underheart: 很嚴重呀,黑名單一直加,有的帳號故意一下男一下女, 02/26 22:26
14F:→ underheart: 四處挑釁,有的帳號在推文酸完女生,卻又發感情文求助 02/26 22:26
15F:→ underheart: ,都不知道是否反串,該不該揭穿,搞得好亂阿~ 02/26 22:26
16F:→ student380: 以維持板務的角度思考退文和目前水桶180天有什麼差別? 02/26 22:28
17F:→ student380: 就是多了一個不能在別板推、發文的限制的嚇阻作用 02/26 22:29
18F:→ student380: 所以現在要思考的是水桶已經能讓他不能來女板了,這是 02/26 22:30
19F:→ student380: 我們現在就做得到的事,但是大家還是覺得鬧板太多,要 02/26 22:31
20F:→ student380: 再額外加重附加的處罰。現在要討論的應該是這個吧 02/26 22:33
所以現在給予板友自己選擇的權利,選擇是否有退文之處分,
您主張你自己的立場,我也主張自己的立場,
各有各的優缺點,這部分我真的有點累了,
已經不想再多做討論,還煩請見諒,
就讓一切以投票結果為主。
21F:→ student380: 別再用怎麼在PTT殺人這種誇張的錯誤類比來混淆了 02/26 22:34
現今已進入投票程序,一切皆已投票結果做結論,以下不再針對任何問題做回應,謝謝。
※ 編輯: KKALI (1.174.30.35), 02/26/2016 22:35:46
22F:推 student380: 我知道~當然只能投票,我做的只是讓討論盡量客觀完整 02/26 22:37
23F:→ student380: 辛苦了~ 02/26 22:37
24F:推 windswith68: 如果只是在女版水桶,多少人保持著就算被水桶我還有 02/26 22:38
25F:→ windswith68: 很多地方可以去的想法= =退文才會讓他少幾條退路,才 02/26 22:38
26F:→ windswith68: 會怕 02/26 22:38
27F:推 Lailungsheng: 如果退文的原因是該使用者惡意影響其他人,那麼退 02/26 22:40
28F:→ Lailungsheng: 文z b 02/26 22:40
29F:→ bsb0331: 退屁退 02/26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