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heath (heath)
看板WomenTalk
標題[討論] 關於造謠一事
時間Tue Aug 27 17:32:51 2013
先附上部分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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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身為當事人
我來回答你吧
這件事是我做的沒錯 不過大概是兩年多以前的事了
至於原因跟詳情,我想也不重要 總之我做錯了
我自己做過的事有傷害到別人 我也不會逃避責任
當初我已經透過各種管道跟當事人道歉,當事人是否有原諒我 我不知道
但至少對方寬宏大量沒繼續追究
而這件事的追訴期是六個月,早過了 你現在把它挖出來意義何在?
你是當事人的配偶、親屬要代行訴訟嗎?
如果不是,你到底來亂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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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邊就一肚子賭爛
你不會逃避責任 然後又說當事人有沒有原諒你 你也不知道
你既然沒見到對方 也沒交談過 你又知道對方不追就 是寬宏大量?
最後這段 果然是可惡+3級的觀念
什麼叫追訴期已經過了?
講這句是你要撇清所有關係的意思就對了?
反正已經沒責任了 也拿你沒皮條
我就已經想道歉 對方連絡不上 我沒辦法 我盡力了
是這樣嗎??
你被亂 我看是剛好而已
事情發生這麼久 完全感受不到你的悔悟之心跟誠意
我只看到想賣弄法學知識 順便想證明自己的清白?
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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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可以不資深 , 但要夠專業
文章可以不優質 , 但一定要夠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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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47.103.11
1F:推 melomelomelo:到底是什麼事? 08/27 17:34
2F:推 zone12:講真的 不是相關人等真的沒啥好氣憤的 08/27 17:34
所以不是苗栗人 就不用關心大浦地務= =?
我會想發這篇 是覺得這篇跟女板有很大的關連阿 我不知道被!的用意在哪
感情上被欺騙 或是 站在女生角度 去看這件事情 怎麼看都是有關連的
只是當事人很有禮貌的? 出來想坦 就變私人事務
氣憤的是 事情發生至今 當事人的態度 而不是當初的事情原委
※ 編輯: xheath 來自: 122.147.103.11 (08/27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