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heath (heath)
看板WomenTalk
标题[讨论] 关於造谣一事
时间Tue Aug 27 17:32:51 2013
先附上部分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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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身为当事人
我来回答你吧
这件事是我做的没错 不过大概是两年多以前的事了
至於原因跟详情,我想也不重要 总之我做错了
我自己做过的事有伤害到别人 我也不会逃避责任
当初我已经透过各种管道跟当事人道歉,当事人是否有原谅我 我不知道
但至少对方宽宏大量没继续追究
而这件事的追诉期是六个月,早过了 你现在把它挖出来意义何在?
你是当事人的配偶、亲属要代行诉讼吗?
如果不是,你到底来乱甚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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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边就一肚子赌烂
你不会逃避责任 然後又说当事人有没有原谅你 你也不知道
你既然没见到对方 也没交谈过 你又知道对方不追就 是宽宏大量?
最後这段 果然是可恶+3级的观念
什麽叫追诉期已经过了?
讲这句是你要撇清所有关系的意思就对了?
反正已经没责任了 也拿你没皮条
我就已经想道歉 对方连络不上 我没办法 我尽力了
是这样吗??
你被乱 我看是刚好而已
事情发生这麽久 完全感受不到你的悔悟之心跟诚意
我只看到想卖弄法学知识 顺便想证明自己的清白?
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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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民可以不资深 , 但要够专业
文章可以不优质 , 但一定要够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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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47.103.11
1F:推 melomelomelo:到底是什麽事? 08/27 17:34
2F:推 zone12:讲真的 不是相关人等真的没啥好气愤的 08/27 17:34
所以不是苗栗人 就不用关心大浦地务= =?
我会想发这篇 是觉得这篇跟女板有很大的关连阿 我不知道被!的用意在哪
感情上被欺骗 或是 站在女生角度 去看这件事情 怎麽看都是有关连的
只是当事人很有礼貌的? 出来想坦 就变私人事务
气愤的是 事情发生至今 当事人的态度 而不是当初的事情原委
※ 编辑: xheath 来自: 122.147.103.11 (08/27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