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nalAce (王牌)
看板WomenTalk
標題Re: [心情] 請不要用假裝討論來包裝你的歧視
時間Fri Jul 19 09:47:24 2013
※ 引述《bukkake0103 (米分糸工→甜心)》之銘言:
: 我發現我真的很容易被這種議題釣出來= ="
: 呃 不正常這一個詞 不管妳認為它再怎麼中性
: 但有沒有歧視 這個重點不是教育部怎麼解釋
: 而是妳說出這句話背後可能隱含的意識形態跟大家會怎麼解釋
^^^^^^^^^^^^^^^^^^^^^^^^^^^^^^^^^^^^^^^^^^^^^^^^^^^^^^
這句話我同意,不過這句話可以跟另一句話同時並存。
無論一句話中的詞彙是否中性、聽到這句話的人有何感受、旁人如何解讀。
都不足以成為判定一個事實是否成立的唯一指標
今天我們討論的是同樣一件事,
但BU大,以及某些版友,是站在「聽話者」的角度在看待這件事。
但我看待這件事的角度不完全同,我不但站在「聽話者」的角度,同理到同性戀者
被A大某些發言刺傷的感受。我也站在A大「發話者」的角度,同理了他對表達意見
的自由,以及希望意見能被尊重的訴求。
最後,我又站在「旁觀者」的角度來檢視A大所做的事算不算歧視。
「聽話者」、「發話者」、「旁觀者」的角度都能考慮到,才是我認為
能夠
全面並且客觀地看待整件事情的方法。
B大看待事情的角度本身就已經不中立、不客觀了,已經自己選邊
純站在「聽話者」
的角度來看待事情,能看到的東西本來就不完全。
這樣解釋好了,以下的解釋並非針對B大,而是我在這事件中看到的幾個現象。
1.今天要判斷A大是否歧視,但理由卻是使用「某個詞彙聽起來的感受」為由來判定。
這是「聽話者」的角度,而非旁觀者的角度。因為把自己想像成聽話者,用自己聽到
的感受來判斷A大的行為是否符合歧視。(然後我以旁觀者角度從定義來看待被取笑)
2.今天要A大所表達的訴求是希望自己的意見能被尊重(即使不被認同),希望能有表達
意見的自由。但這時依然有人不是從「發話者」的角度來看待A大的訴求,而是繼續
使用「聽話者」的角度跳出來對A大說:「你知不知道你這樣說話很傷人?你說的這些
明明就是歧視為什麼要被尊重」?或是說「不要去說人家不尊重你的言論自由 歧視
性質的言論本來就不會受到太多尊重」。
3.今天要同理被A大某些發言傷害的「聽話者」的感受,此時A大若仍然站在自己「發話
者」的角度來看待這些聽話者,那當然是同理不出個所以然來的。
其實就我看來,今天的事件可以從三個角度來看待,三個角度的訴求是可以
同時並存的,並不會相斥。只是某些版友都沒有以三個角度來看待整件事。只是
片面的以「聽話者」、「發話者」、「旁觀者」
三個角度中的單一角度來看待。然後試圖判斷出
唯一可以存在的訴求
(使用手段為無視其他角度的訴求、或是說其他角度的訴求是錯的)
那自然永遠聽不到不同角度的聲音。
: 拿一個熱騰騰的例子來說好了
: 美國聯邦法院之前才宣告婚姻保護法裡面解釋"婚姻"為一男+一女
: 這個條文違憲
: 婚姻是男女結合 這句話夠中性了吧?字面上來看完全沒有任何負面的涵義
: 但它隱含的意思就是異性結合才是婚姻 同性結合不是婚姻
: 而在裁決書中,大法官認為這個定義有誤導他人同性婚姻比異性婚姻遜色的嫌疑
: 是"歧視"同性婚姻
: 引述一下妳的推文 如有冒犯妳可以告訴我 我再刪除
: → Anderens:即使心理學、精神醫學,從心理方面認為是正常的、可以承 07/18 02:23
: → Anderens:擔大部分社會功能的,因此被認為是正常的,但畢竟和異性 07/18 02:24
: → Anderens:戀天生就有相應的身體比起來..還是不完整的吧?! 07/18 02:27
: 最後一句,異性戀完整,同性戀不完整 其實就是 歧視性言論了
: 同樣的 不管"不正常"這個詞 妳認為它有多中性,也不論它有多少種解釋方法
: 妳說出不正常這三個字
: 背後的理由不就是認為同性戀跟異性戀相比,是有某些部分不夠"圓滿"或"遜色"嗎?
: 每個人日常的發言一定都或多或少會有歧視到某些族群的可能
: 我也一樣 我常常在言語上歧視韓國人
: 如果某天有人抓我出來指摘我歧視韓國人 我也只能認了給他們罵
這點我欣賞,但也
沒辦法因為你做得到,所以就可以要求別人做到。
我自己在版上討論,是對事不對人的。
但我也沒辦法因為我可以做到,就要求別人做到。
我
頂多只能指出別人沒做到
沒辦法說對方沒做到是錯的。
: 假設我說 吃生蠔的人都好不正常喔,但我尊重他們
: 這有沒有歧視的意味?其實有
為什麼有?其實直接省略推論過程了,不過既然不是對我說的,
這就不追問您了。
: 不過吃得起生蠔的族群沒有人會認為他們是少數或弱勢吧?
: 再說吃不吃生蠔這個議題也不算是敏感議題
: 所以別人比較不會檢討我
: 但同性戀這個議題是極度敏感的
: 當妳的言論牽扯到少數族群或在社會上較不強勢、較不容易被接受的族群時
: 這樣的言論很容易引起其他與妳有類似情感的人共鳴
的確啊!我看到有人的言論說A大在歧視同性戀。
這言論的確引起其他有類似情感的人共鳴。
一起跳出來撻伐A大。
在版上的情況,支持言論自由的較不強勢(就我看到只有四個)、較不容易被接受(
真的滿多版友並未接受這訴求)。
有沒有換個角度看就發現自己在做所說的事情?
較不強勢、較不被接受的少數族群,就這樣被某些多數暴力打壓了...
: 而這個共鳴是有可能誤導他人甚至激化他人的某些實際行動
: 當這些實際行動出現時 這些少數族群是沒有多大力量去反抗的
^^^^^^^^^^^^^^^^^^^^^^^^^^^^^^^^^^
我想這段話是純粹對A大說的吧?
但我想提出一個有趣的現象,就我觀察到的情況而言,這次事件中。
支持言論自由的人反而是版上的少數或弱勢族群
引用一下cynthia1207的說法:
政治正確就是
"指利用中立的字句,以圖不侵犯他人,保護弱勢社群"
我們分兩種情況來看:
1.範圍涵蓋到全台灣、或全世界。
同性戀是弱勢族群,為同性戀發聲的版友,有沒有使用
「中立」字句
來做這件事情呢?倘若不正常都能被解讀為貶意的話,那某些版友在保護弱勢
族群的時候...字句好像不怎中立阿...不符合政治正確。
2.範圍限定於版上。
支持言論自由的人才是板上的弱勢族群。此時抨擊支持言論自由的人,反而
是在打壓弱勢族群,不符合政治正確。
: 拿黑人、白人來說
: 黑人歧視白人當然也是歧視,但白人在社會上絕對是強勢種族
在版上,這次事件中,支持同性戀的絕對是強勢族群。
: 掌握社會、經濟、政治資源的白人甚至強勢到可以無視黑人的歧視
掌握人數,就擁有多數決萬用所向無敵資源的「支持同性戀群」
甚至強勢到可以無視「支持言論自由族群的歧視」(即便尚未證實歧視)
: (腦內小劇場開始)
: 黑人:白人都是垃圾!白皮膚不正常!我絕對不雇用白人員工!
: 白人:So what?去領你的救濟金吧!
: (腦內小劇場結束)
: 所以黑人歧視白人受到的關注跟撻伐不會比白人歧視黑人多
: 這概念套用在異性戀、同性戀上面也可以通
套用在版上支持言論自由的人上也可以通。
: 我不是要撻伐妳 只是想告訴妳 妳的言論確實是一種歧視
我沒辦法撻伐你,因為支持言論自由在版上本來就是少數弱勢。
只是想告訴你,你的行為也像在歧視。
: 或許妳不會對同性戀者有甚麼實際上的排斥或負面作為 甚至是非常禮遇他們
或許你不會對支持言論自由的人有什麼實際的排斥或負面作為,甚至非常禮貌。
: 但妳的言論有可能會激勵其他跟妳有類似想法的人去排斥同性戀
但你的言論有可能會激勵其他跟你有類似想法的人去打壓言論自由
: 或影響到價值取向中立的人轉而認同 同性戀不正常 這個想法
或影響價值取向中立的人轉而認同「言論自由應該被打壓」這個想法。
: 當然 我也尊重妳個人的價值判斷 不過 下次這種話還是少在網路上說吧
: 最後 那句名言是很好沒錯,但其實不是伏爾泰說的
: 不過我想他如果被穢土轉生在納粹統治的德國
: 他一定也不會誓死捍衛納粹對猶太人歧視的權利
: 再說 伏爾泰也有公然歧視別人咧
: 伏爾泰把天主教教宗比作「兩足禽獸」,傳教士是「文明惡棍」也罵過王公貴族
: 雖然這比較偏向宗教或政治性發言,而且實際上 當時被趕來趕去的伏爾泰才是弱勢XD
看到您的故事分享,我完全能理解為什麼有人試圖把「支持言論自由的人」
趕出這個版或是呼籲他們不要發言了。
畢竟是少數弱勢咩~(茶)
--
1.反駁對方的重點:確實指出對方論點的錯誤性。 (優質論文)
該
2.駁 斥:引述權威的說法指出對方錯誤或矛盾的地方。 (辯論社、優質論文)
如
3.相 反 的 論 點:列出相反的論點,並以錯誤或事實當作證據。 (辯論社)
何
4.矛 盾:列出相反的論點但不加以證實。 (匿名版、論壇)
筆
5.攻擊態度、胡扯:質疑對方的態度口氣、不合邏輯的回應。 (小朋友、匿名版、論壇)
戰
6.人 身 攻 擊:攻擊、批評對方人格、動機、態度、地位、階級或處境。 (小朋友)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4.24.47
1F:噓 Jojam:這不是言論自由,這是歧視 07/19 09:51
反過來說呢?
2F:→ Jojam:我不知道要跳針多少次才能明白 自由不是建立在壓迫他人的 07/19 09:52
3F:→ Jojam:情況下的 07/19 09:52
我不知道要跳針多少次才能明白,歧視不是站在聽話者的觀點來判定的。
4F:→ Jojam:每次看到發表歧視言語者渾然不自覺 還搬出言論自由 就很頭痛 07/19 09:53
每次看到發表歧視語言者渾然不覺,還搬出「對方才是歧視歧視」就很頭痛。
5F:→ ShiningRuby:事情的確可以用很多角度看,但也有很多角度是不必要的 07/19 09:57
6F:→ ShiningRuby:或不妥當的. 07/19 09:58
例如?
7F:噓 youdeserveit:先用辭典定義一下 07/19 10:03
定義過了,可以回去翻。
懶得翻?自己準備辭典。
8F:→ Takiko:去路上說人不正常再來主張言論自由吧 07/19 10:06
先防止自己歧視別人再來侃侃而談誰歧視吧!
9F:噓 sharon0627:詭辯。言論自由哪是這樣用的 07/19 10:06
詭辯,歧視哪是這樣用的?
===
感謝某幾位大大親身示範何謂歧視,利用多數的強勢資源,來打壓不同觀點版友的意見。
套用聯合國對歧視的定義:
因為某人屬於一個特定的社會群體,而遭受到不公平對待的「作為」
特定族群:有(言論自由、不同意見族群。)
對待作為:有(發回推文回應)
不 公 平:有(因人廢言、多數暴力、對人不對事)
果然歧視@@",好示範!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19 10:15)
10F:→ egria34:如果今天支持同性戀者真的是絕對多數我想這串討論可能不會 07/19 10:15
11F:→ egria34:產生,因為我們就翹腳在家看那些弱勢歧視者無限跳針反正對 07/19 10:16
12F:→ egria34:<支持者也無關痛癢,但現在事實就不是如此,你只看到PO 07/19 10:17
13F:→ egria34:文者的態度,但你的樣本為何不採納潛水者的態度 07/19 10:17
這個討論串而言,潛水者並未發表意見。
不在母群內範圍
14F:→ egria34:所以在這邊判斷多數少數到底實意何在? 07/19 10:18
15F:→ egria34:重點難到不應該放在為何「同性戀不正常」這句話是絕對不能 07/19 10:19
16F:→ egria34:說嗎? 07/19 10:19
不能說的理由?因為這樣會傷害到他人?<===這樣我同意
這種行為根本是對同性戀者有偏見!<===我依然同意
這種行為是在歧視同性戀者<===我不同意的是這種
這樣大大能明白我回文的用意了?
17F:→ ShiningRuby:不用問我,你自己明白.這種事情講深了就容易淪為抬槓 07/19 10:19
18F:噓 youdeserveit:他要看的懂就不會幾十篇文章都發在這了 07/19 10:19
19F:噓 lispm:你說的多數暴力是指多數人的言論自由嗎 07/19 10:20
不是,這種才是。↓
*[1;31m噓 *[33mheloiselu*[m*[33m:可以水桶finalAce嗎............
*[1;31m噓 *[33msothelovends*[m*[33m:您何苦來一個一直歧視你的板呢?
或是這種↑
20F:→ ShiningRuby:他看得懂,只是他想抬槓 07/19 10:20
21F:噓 sharon0627:莫名其妙嗎 不同意見就叫歧視?笑死人 07/19 10:21
22F:→ ShiningRuby:他好不容易獲得進女版的資格,還在新鮮勁上. 07/19 10:21
23F:→ Jojam:大家那麼多篇文你還是看不明白 懶得再跟你說 07/19 10:23
24F:→ Jojam:浪費我時間 根本就遮著自己的雙眼不願看見世界 07/19 10:24
25F:噓 youdeserveit:他會被水桶嗎?? 07/19 10:24
26F:噓 sothelovends:您何苦來一個一直歧視你的板呢? 07/19 10:26
27F:噓 cramon:應該不會.. 只好忍耐了 07/19 10:27
28F:噓 youdeserveit:這還不算亂板唷??? 看他發了幾十篇引戰的文章 07/19 10:31
我發文用意、內容都不付何引戰。
您也可以反思看看您的推文發文是否引戰。
29F:→ xerady:支持言論自由在版上怎麼會是少數弱勢 07/19 10:36
30F:噓 StLunacy:固執己見 07/19 11:12
31F:→ summeruse:喔 07/19 11:13
32F:噓 xtalchen:真的發太多不必要的文讓我不得不噓你,想引起注意不是這樣 07/19 11:14
因為發太多文噓<===這裡由我接受阿
至於想引起注意<====這不是我的用意
33F:→ DiDaDo:已經算亂版了吧 引戰文章並非單指用歧視、攻擊等字眼 07/19 11:14
34F:→ xtalchen:別說我針對歧視你,你讓人看了很煩。 07/19 11:15
35F:→ DiDaDo:客人做為已經強烈影響大部分主場使用者的不舒服不愉快 07/19 11:15
大部分主場使用者的不舒服不愉快<===拿這當理由
因此試圖判定我引戰水桶
這樣我會覺得是多數暴力
如果本版您所謂的主場使用者,是指女性。
那相對的您已經歧視男性了@@"
因為水桶我並不是依據公平公正的版規,而是某些版友的個人感受。
我同樣沒違規、同樣發言,卻遭到不同的對待<===不公平
這樣更符合歧視
36F:→ DiDaDo:不用說甚麼守規討論甚麼、自由言論甚麼,亂板請自重 07/19 11:16
37F:→ summeruse:沒有吧 這個以前就來過了...不是最近 只是最近可能寂寞 07/19 11:18
38F:噓 heloiselu:可以水桶finalAce嗎............ 07/19 11:22
39F:噓 cears:已經告訴你了,低價值言論沒什麼好保護 07/19 11:28
40F:→ cears:看不懂喔 07/19 11:28
所以人身攻擊的會被水桶就是這原因阿@@"
41F:噓 shinome:歧視不是站在聽話者的觀點來判定←聽話者都不能判定誰判定 07/19 11:36
中立、客觀的角度才能判斷阿@@"
就像要給人定罪,需要公平公正的審判。
而不是人多勢眾就這樣判(公投?)、或者受害者覺得想怎麼判就怎麼判。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19 11:53)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19 11:55)
42F:→ cirty:在社會科學上,客觀某程度就是虛假的名詞 07/19 12:01
43F:→ cirty:請你千萬不要回應我,謝謝 07/19 12:02
恩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19 12:05)
44F:推 sky2001:照某水腦的邏輯 只要他不認輸所有辯論他都贏 因為沒人 07/19 12:05
45F:→ sky2001:可以裁判他輸 專業人士都戳爆他也不算 只有上帝能收妖了 07/19 12:05
喔
46F:噓 Spell16:來啦,我最乾脆啦,我歧視FianlAce,因為他老是製造混亂又 07/19 12:07
47F:→ Spell16:沾沾自喜,我瞧不起這種人。開心了嗎? 07/19 12:07
喔
48F:→ xtalchen:能搞到這樣你真的很行,現在是不是超級有成就感洋洋得意? 07/19 12:08
49F:→ kitten631:有引戰嫌疑算不算觸板規啊? 07/19 12:11
阿災看板主判定吧@@"
樓上幾個推文在我看來也像,可是我不是版主,所以我說了不算數。
同理可證,覺得我像也是一樣的意思。
50F:噓 sothelovends:喔 07/19 12:14
顆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19 12:18)
51F:→ mvpdirk712:OH 天哪 又是你 07/19 12:17
52F:→ mvpdirk712:之前不是要告把文章轉錄到軍旅版的人嗎 進度如何? 07/19 12:18
沒有喔,你認錯人了@@"
不排除提告不代表要告,把字看清楚不難。
53F:噓 shinome:你的公正裁判就是拿字典護航,輕忽受害者感受嗎?那你憑什 07/19 12:22
我並沒有輕忽,在某篇文中我也反思如果被這樣說的是我。
我什麼感覺。
54F:噓 retsuya001:上帝你好 上帝再見 07/19 12:22
?
55F:→ shinome:麼在這裡自以為同理了同性戀者感受,就是因為你根本無法同 07/19 12:23
56F:→ shinome:理才會把受害者感受講的這麼輕描淡寫 07/19 12:23
現在並不是在判斷A大有沒有錯
而是在判斷他有沒有歧視
A大的發言傷害了某些人<====這句話我早就同意啦@@"
A大的發言可以是歧視同性戀<====我不同意的是這句話。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19 12:27)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19 12:27)
57F:噓 Spell16:shinom別跟他認真啊!!! 聽不懂人話的我們叫做禽ㄕ... 07/19 12:30
58F:→ edbella:很多人解釋過A大發言就是歧視同性戀 你不接受罷了 07/19 12:31
沒有定義、沒有論述過程的解釋究竟對還不對?
謠言止於智者,我不是智者我會效法盡可能的判斷謠言真偽。
59F:噓 shinome:不管到底有沒有歧視,他的發言造成傷害是事實,就該為此負 07/19 12:32
我贊同是事實啊!
60F:→ shinome:任,不是澄清了我沒那種意思就可以放下了,不管在中性的 07/19 12:33
他不是負責任道歉過了@@"
61F:→ sharon0627:說到這A大其實跟當事人道歉過也被接受了 07/19 12:34
62F:→ shinome:言語,都可能成為傷人利器,搬字典強調原意一點意義都沒有 07/19 12:35
我可沒強調A大原意吧@@"
我沒腦補他,我就所見證據說話而已。
沒證據的就語帶保留,沒辦法有效證明他歧視。
我就會反對肯定他歧視的人。
我上面箭頭那幾句您再看一下吧!
如果您只是要說A大有錯,他造成別人受傷,這我已經同意過您可以不用說服我。
我們立場是一致的。
如果您認定A大是歧視同性戀,那再來找我討論。
我針對的是對這句話的不認同。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19 12:38)
63F:→ shinome:工具是沒有心,有心的使用的人 07/19 12:36
64F:→ shinome:那怕引用的意思再正確,用錯時間地點場合也是枉然 07/19 12:36
摁阿,如果用在批鬥大會上,我自己也會一起被批。
所以我才說要給人貼上歧視的標籤需要公正客觀的態度。
不能只從某方觀點來看待。
65F:噓 Spell16:這就叫讀不懂空氣喔XDDDD 07/19 12:37
喔
66F:→ shinome:到底用錯了還在那沾沾自喜理直氣壯的人是誰呢? 07/19 12:38
對就對、錯就錯。
有就有、沒就沒。
不會因為沒有看場合發言就否認說話內容的正確性。
67F:噓 sky2001:就好比我覺得別人說finalace是嫖客 站在男人立場是稱讚他 07/19 12:38
68F:→ sky2001:百人斬的意思 教育部字典也沒說嫖客是罵人用 但Finalace 07/19 12:38
69F:→ sky2001:就崩潰的跑去組務檢舉了阿~~好奇怪他說的跟做的都不一樣 07/19 12:39
喔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19 12:50)
70F:→ shinome:我立場沒有半點跟你一致拜託你不要說你立場跟我一樣拜託!! 07/19 12:39
不必為了反對而反對阿@@"
A大的用詞傷害到他人<=====這句話您不同意嗎?
同意的話就是跟我立場一致阿...
71F:→ sky2001:還說要考慮發文者跟旁觀者呢 其實說到底只考慮他自己而已 07/19 12:40
請問您再推文中搧風點火,是想引戰嗎?
72F:→ shinome:即使你覺得一樣但我覺得完全不一樣從頭到尾都不一樣 07/19 12:40
73F:→ shinome:你可以說你同意我但不要說你立場跟我一樣謝謝 07/19 12:41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19 12:52)
74F:→ shinome:噢!不對,是不要說我立場跟你一樣,我的立場是我說了算 07/19 12:54
75F:→ shinome:輪不到你說我立場站哪邊,請不要擅自定義我說的話 07/19 12:55
恩亨
76F:噓 sky2001:發文動機還要跟你交代唷?不要用你的廢話來恐嚇我捏 07/19 12:57
77F:→ sky2001:身為你如此重視的旁觀者 我覺得你被當嫖客超man的呢 07/19 12:58
78F:→ sky2001:回不出來就說人引戰 論點被戳爆就說言論自由 被討厭就說 07/19 12:59
79F:→ sky2001:多數暴力 拜託你還有甚麼招快點用一用 不然要吃土了 07/19 13:00
想太多
80F:噓 remainswind:你的理性已經淪為詭辯,你不是看不懂別人的話只是想辯 07/19 13:05
81F:→ remainswind:到贏,究竟有甚麼好處?一直下定義,你會不知道語言、 07/19 13:05
82F:→ remainswind:字典只是工具? 07/19 13:05
我知道字典辭典是工具,我也不會說看不懂我說的話的是詭辯。
沒這種解釋的道理。
83F:→ mvpdirk712:進度如何ㄋ ㄏㄏ 07/19 13:06
84F:→ plusonezero:昨天的是字典,今天換角度了XDDDD 07/19 13:06
85F:→ plusonezero:不知道明天會是什麼呢 07/19 13:06
86F:→ plusonezero:怎麼你的論點一直轉彎啊,認識白海豚嗎你XDDDD 07/19 13:06
一個題目可以有多種解法。
推論同一件事情可以有多種推論方法。
87F:→ mvpdirk712:著作權法真有趣耶 專家找了嗎 07/19 13:07
嗯?著作權法怎麼了?專家怎麼了?
88F:→ plusonezero:最後真的還是奉勸一句,為反對而反對,不會顯得你有獨 07/19 13:08
89F:→ plusonezero:到的見解,爾等凡愚的模式早就不流行啦~~~ 07/19 13:08
這建議我也建議過別人了,無效@@"
90F:噓 xtalchen:根本為辯論而辯論,無意義、無聊、為反而反、引人注目。 07/19 13:15
喔
91F:噓 yiro:怒噓騙P幣 07/19 13:36
誰騙啥?
92F:噓 wtao:MenTalk 有舊的討論串 你可以去戰一戰 07/19 13:41
有必要?
93F:→ sky2001:給樓上 某人就是要賴在女板爭取關愛收信釣妹阿(翻滾) 07/19 13:44
喔?是你嗎?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19 13:53)
94F:噓 sky2001:顆顆 誰在o2板po文章約妹就是誰囉 被噓也要約到妹!! 07/19 13:55
原來女版發文可以牽扯到O2板發文阿@@"
您的想法真特別,這是怎麼思考的?可以請教一下這特別的邏輯嗎?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19 13:58)
95F:→ Sioli:很明顯他就在說你,裝死也要有個程度。 07/19 14:01
別亂腦補別人的推文,SK大又沒承認你幹嘛亂說?
96F:→ plusonezero:呵呵,不要偷換概念 07/19 14:05
97F:→ plusonezero:一個題目之所以有很多種解法是基於人們都接受這個既定 07/19 14:05
98F:→ plusonezero:的邏輯,而你的邏輯跟本不被正常人所接納,如何能相 07/19 14:05
看不懂不等於不被接受,可以檢討看不懂的原因。
先看懂再來談接受。
99F:→ plusonezero:提並論呢?因此你不斷轉換論點的結果就是跳針,懂? 07/19 14:05
100F:→ plusonezero:最後,你還是先做到不為反對而反對再去建議別人吧XDDD 07/19 14:05
101F:→ plusonezero:DD 07/19 14:05
換個推論方法依然看不懂的,也是變相的跳針XD
記得反求諸己卡好~不要都是they~~~的錯~~~
102F:噓 sky2001:我不知道是誰耶 但這種人一定超無恥又噁心 現實沒朋友 :P 07/19 14:05
喔喔原來妳自己在說啥你都不知道阿@@"
那好吧,我也幫不了你= =
103F:噓 selsos:你有高超的討噓的才能 07/19 14:23
謝謝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19 14:38)
104F:噓 Sioli:喔,別篇也有。需要解釋嗎~~不解釋。 07/19 14:49
BJ4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19 15:03)
105F:→ mooor:看到女版這麼惹人厭的你還是第一個XDDD 真不愧是阿史之亂 07/19 15:23
106F:→ mooor:補一下少打字,是男女都厭. 07/19 15:28
喔@@"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19 15:29)
107F:噓 youdeserveit:人見人厭~~YA 07/19 15:30
你嗎^^?
108F:噓 j861032:不要以為有上色就可以讓你的邏輯變好 07/19 16:03
上色了還是無法配合某些人的閱讀需求。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19 17:26)
109F:噓 monologue:噗,你還在戰啊?很閒喔?又不是放暑假的大學生 07/19 17:54
110F:噓 sky2001:打零工的社會邊緣人應該都很閒吧 (歡迎對號入座) 07/19 17:58
樓上兩位竟然對話起來了XD
111F:噓 youdeserveit:人見人厭~YA 07/19 18:03
你在照鏡子嗎?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19 18:07)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19 18:07)
112F:→ plusonezero:為何要腦補別人看不懂呢XDDDD 07/19 18:11
有人先腦補別人邏輯不好XD
113F:→ plusonezero:因為這樣會讓你比較高端是嗎 07/19 18:11
這樣會讓你比較高端嗎?
114F:→ plusonezero:就是看懂了才有後續的接受與否,你是否倒果為因了^^ 07/19 18:13
就是不懂所以才會純粹的為反而反阿XD
115F:噓 GunsNRoses:廢文 07/19 22:41
XD
116F:噓 apple54789:好煩阿 07/19 23:41
那你來我文幹嘛?
沒關係我不會打壓你言論自由,你可以繼續^^
117F:→ Spell16:好~可~憐~喔~ 07/20 00:20
喔你嗎?
118F:噓 heloiselu: 07/20 01:31
119F:噓 sakimo:神☆之☆戰 07/20 01:32
120F:推 QBby:這就是鄉民的正義 07/20 02:10
XD
電影演的就一堆好戰的鄉民,本身沒有分辨是非的能力,胡亂聽信謠言。
然後利用多數暴力對某個特定的人造成傷害。
還要男主角幫忙找出證據漂白才認知到自己在做什麼事。
可惜現實不像電影這麼湊巧,有個正義的駭客。
這就是人生~~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08:35)
※ 編輯: FinalAce 來自: 36.224.24.47 (07/20 08:37)
121F:噓 Shxt:你好可憐 07/20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