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amerecca (werewolf)
看板Wikipedia
標題Re: [求助] 重回朱學恆條目的破壞者
時間Tue Dec 25 02:32:45 2012
※ 引述《flamerecca (werewolf)》之銘言:
: 推 mmm333:我想 所謂的關注度還應考慮該事件是否占條目人物的事蹟比重 12/24 19:23
: → mmm333:(我指的事蹟則是好壞善惡皆算入的那種) 如果明顯地不成比 12/24 19:24
: → mmm333:例且討論該事件的人基本只限於小部份群眾 那關注度便不算高 12/24 19:26
: → mmm333:但關注度不高的爭議事件也可加入條目中 只須以簡短的段落敘 12/24 19:27
: → mmm333:述就好 12/24 19:27
關注度應該是判定值不值得收納到維基百科的標準吧?
拿關注度判定
寫作份量
並且可以用來做回退的標準
不是很奇怪嗎?
也就是說 某人覺得一個事件很重要
寫了洋洋灑灑數千字 抓一堆來源
其他人一句「沒有關注度」然後字數太多 就可以直接刪掉?
可是要證明自己有關注度
可是要找網頁 找論文 找新聞報導的
還要被質疑這些東西是不是可信度夠高的
這會不會太不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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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卍~卍~卍~卍~卍~ 嘉察仁波切《聽即解脫咒》 ~卍~卍~卍~卍~卍~卍
★Ah Ah Sha Sa Ma Ha ★阿 阿 夏 沙 嘛 哈
★Ma Ben Dharma Ra Ra ★嘛 北 當 嘛 RA RA
★Ha Gan Ga Ah Sha La ★哈 港 嘎 阿 夏 拉
★Sa Den Dharma Da Li ★沙 殿 當 嘛 達 哩
★Ga Ha Na Ah Li Ta ★嘎 哈 哪 阿 哩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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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236.74
1F:推 mmm333:可是該名網友則是把論壇和網路懶人包洋洋灑灑的幾千字全都 12/25 23:34
2F:推 mmm333:複製貼上的搬過去,本來就不符合維基的收錄標準吧?維基是 12/25 23:34
3F:→ mmm333:新聞轉貼站嗎? 12/25 23:35
4F:→ mmm333:就像如果有人在馬英九的條目,用了幾千字的篇幅把他油電雙 12/26 01:26
5F:→ mmm333:漲的政策針對性的轉貼各方來源來批評一遍,這明顯不恰當吧? 12/26 01:28
6F:→ mmm333:因為馬英九不論或好或壞的重大政策有很多,並不是只有一條 12/26 01:29
7F:→ mmm333:油電雙漲。 12/26 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