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brachen (mustang)
看板Wikipedia
標題Re: [討論] 個人條目
時間Mon Dec 24 00:13:10 2012
推文篇幅短,不容易講清楚,先前其實不應該用推文回。
原文很長就不引了。基本上你說的我都同意,看法也沒有太大的差異,只是
我的表達很片面,可能因次讓你誤會。
我前面提到的,要說清楚一點的話,應該是要圍繞在當某條目以關注度或者是
知名度不足而被提出要刪除之際,引發出來的爭議。前面忘記誰提到聲優類條目,
可以說是這一類的代表。
在小團體中很重要的人事物,大環境中未必知道,那麼,在我的想法裡,想要讓
這樣的資料以條目的型式寫下來,不會被提出刪除,那麼,撰寫的人需要明白
這是他們的責任:要有確實的參考資料,以及把文字寫得看起來有價值,或者是
說看起來有重要性。
簡單的講,就是寫得好,所以別人沒有太多置喙的空間。也可以說,責任在作者,
要帶出重要性也是作者要作到的,而不能憑空要求讀者對於無法清楚表達
的內容有類似的認同。
如果我在編輯一篇類似的條目,那麼我需要透過我寫下去的文字讓讀者覺得這些
文字有保留的一丁點價值,而不是要求讀者”這些我都知道,所以你裡所當然也
應該熟悉”來尋求讀者的認同。責任在編輯者而不是讀者,這一點是我在維基
這幾年來一貫的想法和說法。
只是,很多時候看到引發爭議時,往往是編輯者無法將條目的重要性帶出來,
但是要求讀者去認同他腦子中無法文字化或者是通順化的想法,那麼,我覺得
這樣的資料無論在次團體中有多重要,寫不出重要性,又沒有人要改善,那麼,
刪除也無所謂。大多數人看不懂的文字,以後也不是寫不出來,或者是不會
沒有人寫(如果在次團體中那麼重要的話,怎麼可能會沒有人能寫?),
何必花太多時間在爭執要不要保留上。電子百科的優點是沒有篇幅限制,
這對於甚麼都想收又寫不好,或者是不想要收寫不好的同樣適用。
總結來說,我前面的說法是對於將資料以文字的型態表達的時候,編輯者
的責任與對編輯的要求。
如有誤會還請見諒。任何人都可以批評上述的看法,而我的想法是,中文維基
想要在內容上減少被外界批評,條目的數量並不是很重要的,到目前為止,
內容的凌亂,不知所云,難以閱讀或者是理解還是主要的看法,可是很明顯的
是這些被批評的地方並非中文維基社群的主流看法,也沒有多少人會願意去要求。
而且,這些改進的方向也不是靠所為優良或者是特色條目來達到,這還不說
這兩個所謂的選舉的標準與執行的過程有多糟糕了。
就先這樣了。Happy Holi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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