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brachen (must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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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个人条目
时间Mon Dec 24 00:13:10 2012
推文篇幅短,不容易讲清楚,先前其实不应该用推文回。
原文很长就不引了。基本上你说的我都同意,看法也没有太大的差异,只是
我的表达很片面,可能因次让你误会。
我前面提到的,要说清楚一点的话,应该是要围绕在当某条目以关注度或者是
知名度不足而被提出要删除之际,引发出来的争议。前面忘记谁提到声优类条目,
可以说是这一类的代表。
在小团体中很重要的人事物,大环境中未必知道,那麽,在我的想法里,想要让
这样的资料以条目的型式写下来,不会被提出删除,那麽,撰写的人需要明白
这是他们的责任:要有确实的参考资料,以及把文字写得看起来有价值,或者是
说看起来有重要性。
简单的讲,就是写得好,所以别人没有太多置喙的空间。也可以说,责任在作者,
要带出重要性也是作者要作到的,而不能凭空要求读者对於无法清楚表达
的内容有类似的认同。
如果我在编辑一篇类似的条目,那麽我需要透过我写下去的文字让读者觉得这些
文字有保留的一丁点价值,而不是要求读者”这些我都知道,所以你里所当然也
应该熟悉”来寻求读者的认同。责任在编辑者而不是读者,这一点是我在维基
这几年来一贯的想法和说法。
只是,很多时候看到引发争议时,往往是编辑者无法将条目的重要性带出来,
但是要求读者去认同他脑子中无法文字化或者是通顺化的想法,那麽,我觉得
这样的资料无论在次团体中有多重要,写不出重要性,又没有人要改善,那麽,
删除也无所谓。大多数人看不懂的文字,以後也不是写不出来,或者是不会
没有人写(如果在次团体中那麽重要的话,怎麽可能会没有人能写?),
何必花太多时间在争执要不要保留上。电子百科的优点是没有篇幅限制,
这对於甚麽都想收又写不好,或者是不想要收写不好的同样适用。
总结来说,我前面的说法是对於将资料以文字的型态表达的时候,编辑者
的责任与对编辑的要求。
如有误会还请见谅。任何人都可以批评上述的看法,而我的想法是,中文维基
想要在内容上减少被外界批评,条目的数量并不是很重要的,到目前为止,
内容的凌乱,不知所云,难以阅读或者是理解还是主要的看法,可是很明显的
是这些被批评的地方并非中文维基社群的主流看法,也没有多少人会愿意去要求。
而且,这些改进的方向也不是靠所为优良或者是特色条目来达到,这还不说
这两个所谓的选举的标准与执行的过程有多糟糕了。
就先这样了。Happy Holi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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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08.18.243.139
※ 编辑: cobrachen 来自: 108.18.243.139 (12/24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