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nhung (小鬍子)
看板Wikipedia
標題Re: [問題] 李家同 頁面
時間Tue May 3 19:05:24 2011
※ 引述《ffaarr (遠)》之銘言:
: ※ 引述《chenhung (小鬍子)》之銘言:
: : 1.如果有一個影片是拍攝李家同,可是此影片非李家同拍攝
: : 這樣有沒有侵權李家同?
: : 我是認為如果李家同同意,就可以拍攝
: : 拍攝後的影片的權利是李家同肖像權或 XX權 和拍攝者著作權
: : 這樣解釋對嗎?
: 就我的認知
: 肖象權有分公眾人物公眾場合的差異。
: 如果公眾人物在公眾場合拍的照片,就沒有肖像權的問題。
: (就像報紙拍了一張馬英九在參加選舉活動時的照片,就不需要再去問馬英九可
: 不可以刊登)
: 因此這種照片的話,就只有拍攝者著作權的問題。
: 但如果是私下場合的話,肖像權就需要被拍攝者的同意。
: 但如果不只是照片,而是演講影片我就不是很確定了。(這應該不只是
: 肖像權問題)
: 這可能要牽涉到演講主辦單位,而不只是李家同本人。
: (也就是說這個演講是否允許拍攝,而一般來說,演講單位
: 都會先把演講影像的版權是否公開,或是歸屬於主辦單位之類的
: 先與主講人講好)
: : 2.拍攝者將此影片放在 YOUTUBE ,這樣有沒有侵權李家同?
: : 這應該是要李家同同意和拍攝者同意就可以放在 YOUTUBE 上
: : 這樣解釋對嗎?
: : 可是要如何知道李家同同意呢?
: : 我想不出來除了用侵權兩字還有甚麼形容詞 = =
: 接續上,如果是非公開場合的照片,需要李家同的同意,
: 否則放上youtube就是侵權。
: 如果是整段演講的話,要看那個演講本身是否有禁止拍攝之類的。
謝謝你的回答
可是我看不太懂你下面的回應, = =
可以請你解釋清楚嘛 ^^
: p.s.我剛又看到討論中認為截錄一部分可以是「合理使用」。
: 那個影片長度以合理使用來說是ok,但合理使用一般是用在說明內容本文,
: 而問題出在youtube本身是影片網站。一旦上傳,「影片」就變成「主體」,
: 這樣即使在其他場合(如文章、評論、報導)下是合理使用,
: 但「上傳youtube」這個動作,是否能算合理使用就有爭議了。
昨天找到一位網路上會回覆著作權問題的老師
分享給大家
http://www.copyrightnote.org/eclqna/clqna.php?op=showcontent&id=438
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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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75.180.185.183
1F:→ ffaarr:他的意思跟我差不多。總之就是上youtube不適於作為合理使用 05/04 11:12
2F:→ ffaarr:假如你寫一篇論文中間引一小段影片,那可以算是合理使用。 05/04 11:13
3F:→ ffaarr:但youtube上傳顯然不是這種情況。 05/04 11:13
4F:→ ffaarr:老師回答得比我清楚一些。 05/04 11:15
5F:推 jackjack0040:你的對手侵權了…態度堅決點… 05/04 17:09
6F:→ chenhung:謝謝 05/04 19:25
7F:→ chenhung:好,此IP用戶還是認為沒有違反版權。 05/07 23:21
8F:→ chenhung:我可以相信,當半保護過了之後,該IP用戶還是會 05/07 23:21
9F:→ chenhung:繼續編輯,請問我還是繼續申請半保護嗎? 05/07 23:22
10F:→ chenhung:請看最新的討論 [talk:李家同] 05/07 23:23
11F:→ chenhung:好 不曉得他看了老師回覆的 是否已經同意 XD 05/14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