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amerecca (werewo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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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閒聊] 維基百科的標準與價值觀
時間Sat Dec 11 22:57:37 2010
※ 引述《ffaarr (遠)》之銘言:
: ※ 引述《flamerecca (werewolf)》之銘言:
: 我這裡的意思是,假如不能確認所寫的內容能被保留,
: 重寫還是改進內容都一樣有可能被刪除。 所以弄清楚 一個條目如何能在現有
: 制度下留在中文維基百科有其需要。
相關問題維基百科有所回應
請自行查詢
: : 敢問何謂「大家」都看不懂?
: : 這是一個甚麼過程推理出來的
: : 還是只要去互助客棧確認一下沒人看懂就好?
: : 或是一種個人的感覺(阿... 寫這麼差大家都看不懂吧...)
: 提交存廢討論就是把個人的感覺,讓更多人來確認啊,不然你覺得到什麼程度才能提刪?
: 在網路上發問幾百分問卷確認沒人能懂才能刪? 提刪的舉證責任如此重大嗎?
: 那撰寫條目的人呢? 寫內容的人都有如此慎重嗎?寫一條內容需要去確認多
: 數人都看得懂才能發嗎?
: 其實可以想想,你心目中的百科全書是什麼? 應該是給不懂一個事物的人
: 去了解一個事物的基礎吧。
: 你覺得這篇應不應該提刪呢? http://0rz.tw/fXaBP
: 你覺得原本不懂什麼是「永恆之萬花筒寫輪眼」的人可以理解
: 這篇在說什麼嗎? 看完了有知道這個主題是指什麼?
: 這種文章像是有很慎重地在寫百科全書? 這連發在論壇或bbs上都有可能被刪吧…。
我沒有討論哪樣才能夠提刪
我只有問你何謂「大家」
: : ====================================================
: : 另外討論違法的部份 我個人認為
: : 首先考慮把違法的部份去掉
: : 作不到 次則考慮求助別人把違法的部份去掉
: : 還是不行 則自己寫個50字的小頁面取代之
: : 個人認為這才是比較好的作法吧
: 請考慮實際情況吧,你知道檢查提刪刪除一篇侵權文章 要花多少工夫,
: 我認為至少是隨手轉貼文章的人所花時間的3-4倍。(有時時候還更多)
: 一個人不負責任亂貼轉貼文章,管理的人就要花3-4倍的時間去處理。你現在
: 還覺得管理的人刪掉不妥當,應該花更多的時間把它寫好才行。(換言之,如
: 果不是該領域專門的人很可能就不能做 )我不知道你有沒有實際去試看看,
: 如果按照你的作法,每天要花多少時間精力人力才能處理好每天不斷產生的侵權文章,
: 假如都這麼要求(要改寫好才能刪侵權文章)的話,恐怕很快維基百科就會像
: 百度一樣充滿侵權的內容了。
提刪這麼困難 那我覺得更要用寫小頁面取代了
不然多浪費人力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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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對這裡本來的文句有意見
刪掉也不會改變我的原意 所以就刪掉了
: ------
: 當然贊成應該尊重編寫者的貢獻。但有很多撰寫者,其實比提刪者還不尊重自己的貢獻,
: 我覺得花3、4倍時間檢查處理侵權,還通知撰寫者,比起那個隨手一貼的人來說,
: 都還對這個內容「尊重」多了。
我說過了 把討論限制於保留/刪除 是不合理的
結果你硬要把話題侷限在這裡 那我沒有辦法與你溝通......
--
To iterate is human, to recurse is divine.
-- L. Peter Deuts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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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8.92
※ 編輯: flamerecca 來自: 140.112.28.92 (12/11 22:59)
1F:→ ffaarr:所以你認為如果一個題目沒人能重寫把侵權文章擺一年也ok? 12/12 10:06
不認為 所以你問這個問題有甚麼意義?
2F:→ ffaarr:另外我上一篇正是希望把純粹討論刪除,擴大到討論撰寫一方 12/12 10:49
3F:→ ffaarr:相應的態度和尊重。 12/12 10:50
請另開話題
4F:→ cobrachen:不同領域的撰寫難易有所不同,不能同等視之 12/12 23:41
※ 編輯: flamerecca 來自: 140.112.28.92 (12/13 16:45)
5F:→ ffaarr:既然你認為是這樣,提刪就是非為不可的事啊。那還能如你原 12/13 17:01
6F:→ ffaarr:來所說,無法重寫的人沒資格評定該條目。 12/13 17:01
7F:→ ffaarr:何況侵權的文字連在「歷史」中都儘量不要保留,所以就算要 12/13 17:04
8F:→ ffaarr:改寫,按規則也是先得要刪掉之後再重寫。 12/13 17:04
原來我有說過提刪是絕對不能做的事情 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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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發現你還是用類似的方式討論
提刪/全部重寫 二分法
除非整篇侵權 不然不存在只有把侵權文字去掉的方案?
另外 你連挑出並且刪去侵權文字的能力都沒有
有甚麼能力評定侵權?
一個頁面裡面中英混雜 然後想處理的人沒有能力翻譯
也沒有能力挑出未翻譯的部份然後維持文句通順
只好把所有混雜去掉甚至提刪。
那這就會導出類似的結果了
※ 編輯: flamerecca 來自: 140.112.28.92 (12/13 17:21)
9F:→ ffaarr:我那段明明是在講「整篇侵權」的情況啊… 12/13 17:29
10F:→ ffaarr:我那篇不是就分兩種情況來說了嗎?部分侵權本來就不刪整篇 12/13 17:30
整篇這個辭好像是我先提出來的
為何你可以在討論裡面一邊假設對方說了其實沒有說過的話
然後一邊講自己原始的意思是你從沒有在文章理說過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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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硬要這樣討論 那ok
我認為原創研究因為主題本身就沒有辦法列入維基 所以無法重寫
但是侵權則可以有一年(你自己提出的時間範圍)重寫
不知道這樣對你的感覺是否還有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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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說因為人文範圍的頁面比較難寫 一年寫不出50字....
那人文範圍的頁面真的是太困難了 我無法想像與討論
※ 編輯: flamerecca 來自: 140.112.28.92 (12/13 18:48)
11F:→ ffaarr:我上篇沒有「整篇」兩字?請檢查一下吧。 12/13 19:45
12F:→ flamerecca:有看到了 確實我沒有看到你說「大部分都是整篇貼的」 12/13 21:58
13F:推 reke:你那段文字刪掉有影響原意啊 在某些情況下提刪/回退比重寫小 12/13 23:45
14F:→ reke:頁面簡單 那你所提用小頁面代替提刪就變得沒理由了 12/13 23:45
reke誤解我的意思了 就算寫小頁面比提刪/回退簡單
也並不會就讓寫小頁面代替提刪的理由消失
就像把所有中英混雜的頁面刪掉當然是比翻譯簡單
但是並不代表因此所以就可以把所有中英混雜的頁面都刪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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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問題在於實踐上面 一看到認定侵權就提刪
跟 一看到認定侵權就開始撰寫小頁面
分別對維基哪個比較好
(會提到一年是因為我上面肯定侵權放一年是過度誇張的
但是就算侵權就要寫小頁面 我認為也明顯不會超過一年時間撰寫
除非人文的頁面難寫到超乎我對撰寫的理解)
15F:→ reke:侵權是不能留一年重寫的 侵權的東西應該是發現要馬上移除 12/13 23:46
實際操作上還有誤判侵權的問題
其實都不可能實踐所謂的「馬上」這個概念
(雖說我不知道實際上侵權的處理方式是甚麼
但是我敢說一定不是甚麼馬上
除非現在維基的程式可以正確辨別何謂侵權)
在這種狀況之下 哪個時間比較長 哪個又對維基比較「好」
才是討論的要點
討論甚麼要是有人一年都不寫本身就偷渡概念了
依照這個理論推演 也可以合理的把翻譯中的頁面全部移除
「不然你覺得中英混雜的頁面放在維基百科上面一年可以嗎?」
不是嗎?
※ 編輯: flamerecca 來自: 140.112.28.92 (12/14 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