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amerecca (werewo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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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闲聊] 维基百科的标准与价值观
时间Sat Dec 11 22:57:37 2010
※ 引述《ffaarr (远)》之铭言:
: ※ 引述《flamerecca (werewolf)》之铭言:
: 我这里的意思是,假如不能确认所写的内容能被保留,
: 重写还是改进内容都一样有可能被删除。 所以弄清楚 一个条目如何能在现有
: 制度下留在中文维基百科有其需要。
相关问题维基百科有所回应
请自行查询
: : 敢问何谓「大家」都看不懂?
: : 这是一个甚麽过程推理出来的
: : 还是只要去互助客栈确认一下没人看懂就好?
: : 或是一种个人的感觉(阿... 写这麽差大家都看不懂吧...)
: 提交存废讨论就是把个人的感觉,让更多人来确认啊,不然你觉得到什麽程度才能提删?
: 在网路上发问几百分问卷确认没人能懂才能删? 提删的举证责任如此重大吗?
: 那撰写条目的人呢? 写内容的人都有如此慎重吗?写一条内容需要去确认多
: 数人都看得懂才能发吗?
: 其实可以想想,你心目中的百科全书是什麽? 应该是给不懂一个事物的人
: 去了解一个事物的基础吧。
: 你觉得这篇应不应该提删呢? http://0rz.tw/fXaBP
: 你觉得原本不懂什麽是「永恒之万花筒写轮眼」的人可以理解
: 这篇在说什麽吗? 看完了有知道这个主题是指什麽?
: 这种文章像是有很慎重地在写百科全书? 这连发在论坛或bbs上都有可能被删吧…。
我没有讨论哪样才能够提删
我只有问你何谓「大家」
: : ====================================================
: : 另外讨论违法的部份 我个人认为
: : 首先考虑把违法的部份去掉
: : 作不到 次则考虑求助别人把违法的部份去掉
: : 还是不行 则自己写个50字的小页面取代之
: : 个人认为这才是比较好的作法吧
: 请考虑实际情况吧,你知道检查提删删除一篇侵权文章 要花多少工夫,
: 我认为至少是随手转贴文章的人所花时间的3-4倍。(有时时候还更多)
: 一个人不负责任乱贴转贴文章,管理的人就要花3-4倍的时间去处理。你现在
: 还觉得管理的人删掉不妥当,应该花更多的时间把它写好才行。(换言之,如
: 果不是该领域专门的人很可能就不能做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实际去试看看,
: 如果按照你的作法,每天要花多少时间精力人力才能处理好每天不断产生的侵权文章,
: 假如都这麽要求(要改写好才能删侵权文章)的话,恐怕很快维基百科就会像
: 百度一样充满侵权的内容了。
提删这麽困难 那我觉得更要用写小页面取代了
不然多浪费人力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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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对这里本来的文句有意见
删掉也不会改变我的原意 所以就删掉了
: ------
: 当然赞成应该尊重编写者的贡献。但有很多撰写者,其实比提删者还不尊重自己的贡献,
: 我觉得花3、4倍时间检查处理侵权,还通知撰写者,比起那个随手一贴的人来说,
: 都还对这个内容「尊重」多了。
我说过了 把讨论限制於保留/删除 是不合理的
结果你硬要把话题局限在这里 那我没有办法与你沟通......
--
To iterate is human, to recurse is divine.
-- L. Peter Deutsch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8.92
※ 编辑: flamerecca 来自: 140.112.28.92 (12/11 22:59)
1F:→ ffaarr:所以你认为如果一个题目没人能重写把侵权文章摆一年也ok? 12/12 10:06
不认为 所以你问这个问题有甚麽意义?
2F:→ ffaarr:另外我上一篇正是希望把纯粹讨论删除,扩大到讨论撰写一方 12/12 10:49
3F:→ ffaarr:相应的态度和尊重。 12/12 10:50
请另开话题
4F:→ cobrachen:不同领域的撰写难易有所不同,不能同等视之 12/12 23:41
※ 编辑: flamerecca 来自: 140.112.28.92 (12/13 16:45)
5F:→ ffaarr:既然你认为是这样,提删就是非为不可的事啊。那还能如你原 12/13 17:01
6F:→ ffaarr:来所说,无法重写的人没资格评定该条目。 12/13 17:01
7F:→ ffaarr:何况侵权的文字连在「历史」中都尽量不要保留,所以就算要 12/13 17:04
8F:→ ffaarr:改写,按规则也是先得要删掉之後再重写。 12/13 17:04
原来我有说过提删是绝对不能做的事情 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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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发现你还是用类似的方式讨论
提删/全部重写 二分法
除非整篇侵权 不然不存在只有把侵权文字去掉的方案?
另外 你连挑出并且删去侵权文字的能力都没有
有甚麽能力评定侵权?
一个页面里面中英混杂 然後想处理的人没有能力翻译
也没有能力挑出未翻译的部份然後维持文句通顺
只好把所有混杂去掉甚至提删。
那这就会导出类似的结果了
※ 编辑: flamerecca 来自: 140.112.28.92 (12/13 17:21)
9F:→ ffaarr:我那段明明是在讲「整篇侵权」的情况啊… 12/13 17:29
10F:→ ffaarr:我那篇不是就分两种情况来说了吗?部分侵权本来就不删整篇 12/13 17:30
整篇这个辞好像是我先提出来的
为何你可以在讨论里面一边假设对方说了其实没有说过的话
然後一边讲自己原始的意思是你从没有在文章理说过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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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硬要这样讨论 那ok
我认为原创研究因为主题本身就没有办法列入维基 所以无法重写
但是侵权则可以有一年(你自己提出的时间范围)重写
不知道这样对你的感觉是否还有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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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说因为人文范围的页面比较难写 一年写不出50字....
那人文范围的页面真的是太困难了 我无法想像与讨论
※ 编辑: flamerecca 来自: 140.112.28.92 (12/13 18:48)
11F:→ ffaarr:我上篇没有「整篇」两字?请检查一下吧。 12/13 19:45
12F:→ flamerecca:有看到了 确实我没有看到你说「大部分都是整篇贴的」 12/13 21:58
13F:推 reke:你那段文字删掉有影响原意啊 在某些情况下提删/回退比重写小 12/13 23:45
14F:→ reke:页面简单 那你所提用小页面代替提删就变得没理由了 12/13 23:45
reke误解我的意思了 就算写小页面比提删/回退简单
也并不会就让写小页面代替提删的理由消失
就像把所有中英混杂的页面删掉当然是比翻译简单
但是并不代表因此所以就可以把所有中英混杂的页面都删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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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问题在於实践上面 一看到认定侵权就提删
跟 一看到认定侵权就开始撰写小页面
分别对维基哪个比较好
(会提到一年是因为我上面肯定侵权放一年是过度夸张的
但是就算侵权就要写小页面 我认为也明显不会超过一年时间撰写
除非人文的页面难写到超乎我对撰写的理解)
15F:→ reke:侵权是不能留一年重写的 侵权的东西应该是发现要马上移除 12/13 23:46
实际操作上还有误判侵权的问题
其实都不可能实践所谓的「马上」这个概念
(虽说我不知道实际上侵权的处理方式是甚麽
但是我敢说一定不是甚麽马上
除非现在维基的程式可以正确辨别何谓侵权)
在这种状况之下 哪个时间比较长 哪个又对维基比较「好」
才是讨论的要点
讨论甚麽要是有人一年都不写本身就偷渡概念了
依照这个理论推演 也可以合理的把翻译中的页面全部移除
「不然你觉得中英混杂的页面放在维基百科上面一年可以吗?」
不是吗?
※ 编辑: flamerecca 来自: 140.112.28.92 (12/14 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