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faarr (遠)
看板Wikipedia
標題Re: [閒聊] 維基百科的標準與價值觀
時間Sat Dec 11 17:26:16 2010
※ 引述《flamerecca (werewolf)》之銘言:
: ※ 引述《ffaarr (遠)》之銘言:
: : 這點我贊成。
: : 但很現實的問題就是,如果一個條目連保留都不可得的話,如何進一步提昇。
: 個人認為答案只有兩個字 重寫
我這裡的意思是,假如不能確認所寫的內容能被保留,
重寫還是改進內容都一樣有可能被刪除。 所以弄清楚 一個條目如何能在現有
制度下留在中文維基百科有其需要。
: : 我覺得如果用各別的條目去實際論述某些內容有用是ok(以現今的制度,就是
: : 去刪除討論中,表達該內容有何價值)
: : 但如果像這樣全稱式的論述方式推論下去,就會變成,一個主題寫得再爛,即使
: : 是機器翻譯或完全看不懂連定義都不清楚,也不能刪,因為即使目前的討論中,
: : 大家都覺得完全看不懂在說什
: : 麼,也說不定一年後二年後會有一個人能看懂,並且繼續編下去。 就因為未來可
: : 能有人能看懂會編下去,所以不能刪。 繼續讓大家都看不懂的條目留著。
: : 推論下去可能會變成除非是侵權違法的條目都不能刪,因為「未來某一天」可能會有
: : 用。(即使大家都覺得沒用) 我覺得這才是很吊詭的。
: 敢問何謂「大家」都看不懂?
: 這是一個甚麼過程推理出來的
: 還是只要去互助客棧確認一下沒人看懂就好?
: 或是一種個人的感覺(阿... 寫這麼差大家都看不懂吧...)
提交存廢討論就是把個人的感覺,讓更多人來確認啊,不然你覺得到什麼程度才能提刪?
在網路上發問幾百分問卷確認沒人能懂才能刪? 提刪的舉證責任如此重大嗎?
那撰寫條目的人呢? 寫內容的人都有如此慎重嗎?寫一條內容需要去確認多
數人都看得懂才能發嗎?
其實可以想想,你心目中的百科全書是什麼? 應該是給不懂一個事物的人
去了解一個事物的基礎吧。
你覺得這篇應不應該提刪呢?
http://0rz.tw/fXaBP
你覺得原本不懂什麼是「永恆之萬花筒寫輪眼」的人可以理解
這篇在說什麼嗎? 看完了有知道這個主題是指什麼?
這種文章像是有很慎重地在寫百科全書? 這連發在論壇或bbs上都有可能被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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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討論違法的部份 我個人認為
: 首先考慮把違法的部份去掉
: 作不到 次則考慮求助別人把違法的部份去掉
當然如果非整篇剪貼的本來就該部分去掉,不過大部分的侵權文章都是整篇貼的。
: 還是不行 則自己寫個50字的小頁面取代之
: 個人認為這才是比較好的作法吧
請考慮實際情況吧,你知道檢查提刪刪除一篇侵權文章 要花多少工夫,
我認為至少是隨手轉貼文章的人所花時間的3-4倍。(有時時候還更多)
一個人不負責任亂貼轉貼文章,管理的人就要花3-4倍的時間去處理。你現在
還覺得管理的人刪掉不妥當,應該花更多的時間把它寫好才行。(換言之,如
果不是該領域專門的人很可能就不能做 )我不知道你有沒有實際去試看看,
如果按照你的作法,每天要花多少時間精力人力才能處理好每天不斷產生的侵權文章,
假如都這麼要求(要改寫好才能刪侵權文章)的話,恐怕很快維基百科就會像
百度一樣充滿侵權的內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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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贊成應該尊重編寫者的貢獻。但有很多撰寫者,其實比提刪者還不尊重自己的貢獻,
我覺得花3、4倍時間檢查處理侵權,還通知撰寫者,比起那個隨手一貼的人來說,
都還對這個內容「尊重」多了。
: : 另說到,一個混亂內容讓人無法理解的條目和完全沒有條目,何者對讀者更好,
: : 可能差不多。後者可能還好一點省下時間。
: : 而何者更能引發人去編輯增加內容,我覺得其實是後者。因為很多人更喜歡創新條目
: : 而不是去改舊條目,尤其是混亂難改的舊條目。
: 以我的角度我會選擇重寫 沒能力重寫就等別人重寫
: (不過其實我這樣說也蠻沒有說服力的
: 因為資工領域比較少見混亂到需要重寫的條目
: 多數都是沒有人翻譯)
你的選擇當然是很有貢獻的,但不能說其他的選擇就是不合理的。
: : 光以「編輯次數」(以及與編輯次數相關的榮譽)這點來說,翻譯500字的人可能比
: : 改錯字,作小編輯的吃虧。但跟「提刪」是無關的,因為被刪除條目的編輯
: : 是不算在個人編輯次數裡的。
: 了解了 這是我對維基的誤解XD 感謝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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