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mberhack (炸彈客)
看板Wikipedia
標題Re: [問題] 發現引述案例不實該怎麼辦呢?
時間Sun Aug 22 01:52:40 2010
※ 引述《reke (當不成孩子王)》之銘言:
可靠來源
主頁面:維基百科:可供查證#來源
參見:維基百科:可靠來源及維基百科:生者傳記#可靠來源
任何被質疑或可能被質疑的材料,都應有著可靠來源的支持。無法找到可靠來源的內容會
被視作原創研究。唯一可讓你的編輯不被歸類為原創研究的方法,是去創作一篇包含相同
內容,並已在可靠來源上發表的文章。再言,即便是一段來源充足的內容,如果你在其中
撰寫了與來源全文無關的文字,或者提出了來源中沒有直接和明確支持的立場,你同樣進
行了原創研究;詳見下文。
通常來說,最可靠的來源是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同行評審期刊與書籍,大學級別的教科書,
著名出版社出版的雜誌、期刊、書籍,以及主流的報紙。經驗表明,參與查證事實、分析
法律問題、深究特定領域證據與爭議的人士越多,出版物的可靠性就越高。個人出版的材
料,無論出版於紙媒還是網路上,通常都不被視為可靠來源,但請參見可供查證的相關段
落了解例外情況。
如果你證明了一件當今尚少人或無人相信的事物,維基百科並不是發表您的證明的第一場
所。當您的證明在可靠來源發表後,維基百科才會收錄它。參見維基百科:可供查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做的第一件錯誤就是,
你認為我不會先公開發表,
而只是私下研究?
我可以找三四名具有博士頭銜國內外學者來背書,
甚至公開發表在具公信力的刊物上,
而我所查證的資料研究,
決對不會馬馬虎虎,
如果馬馬虎虎,
那些人不會肯幫我背書.
僅此而已.
--
象迷 | 迷象反
|
(  ̄□ ̄)/喔~~喔喔~~喔喔~~喔喔~ 爪爪 | 象反 ~喔喔~~喔喔~~喔喔~~喔\(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9.37.154
※ 編輯: bomberhack 來自: 60.249.37.154 (08/22 02:06)
1F:推 reke:那你就先發表完了再來改維基這裡 不是現在就開始改來改去 08/22 08:14
2F:推 flamerecca:推reke大 請先發出論文 在拉回來這裡發表 08/22 08:23
3F:→ flamerecca:維基不是發表第一手資料的地方 08/22 08:23
4F:→ flamerecca:另外我想r大針對你"此時尚未有論文"應該沒有甚麼錯誤 08/22 08:25
5F:→ bomberhack:我現在也不能改,就算能改,我也不可能去改,F大已經建議 08/22 17:24
6F:→ bomberhack:過了, 08/22 17:24
7F:→ bomberhack:我就算能改我也是增加新的,跟原來的無關. 08/22 17:26
8F:推 josesun:我覺得b板友已經稍微理解了啦....只要你能寫得出論文並發 08/22 19:17
9F:→ josesun:表,不用你來編,也會有其他人把你論文的看法加進去的 08/22 19:18
10F:→ josesun:而不是直接在維基百科裡改來改去 08/22 19:18
11F:→ josesun:BTW,再維基百科上討論最好是註冊一個帳號比較有誠意 08/22 19:20
12F:→ katasei:又在撂話了.我很慶幸我沒把資料庫告訴原po,反正有本事的人 08/23 08:09
13F:→ katasei:從我之前的推文留下的一些小資料就能找到一些東西了.而且 08/23 08:09
14F:→ katasei:我想信這個板上稍微懂得找資料,而且又有點興趣的人,已經找 08/23 08:11
15F:→ katasei:到那些東西了.因為那些東西並不難找.而且從原po的反應來看 08/23 08:12
16F:→ katasei:就算我告訴他付費網站的網址,也不會改變任何事情.但是卻可 08/23 08:13
^^^^^^^^^^^^^^^^^^
我很不欣賞你這種講話方式,
這種講話方式不就是對一個人有成見而做的看法?
你先入為主認為就算給我,
我也不會改變我的看法?
這是何方邏輯?
之前F大告知我時,
我還不太會用維基,
最後我也同意原維基作者的方式,
難道這叫做也不會改變任何事情?
17F:→ katasei:以讓板上的人看出原po的文獻蒐集和資料判讀能力.當然,看出 08/23 08:16
18F:→ katasei:原po的文獻蒐集和資料判讀能力也不會改變任何事情,原po的 08/23 08:17
19F:→ katasei:心態並沒有太大的變化.維基也不會因為原po撂話而改變既定 08/23 08:18
20F:→ katasei:的方針.這就是維基好的地方. 08/23 08:20
21F:→ katasei:不論是現實或是網路世界中,常常都可以看到有人動不動就撂 08/23 08:20
22F:→ katasei:話.撂話到底能得到什麼呢?能證明什麼呢?用維基的概念來描 08/23 08:23
23F:→ katasei:述的話,就是"這個人會撂話".其他什麼都沒有.沒有解讀,沒有 08/23 08:24
24F:→ katasei:推論,沒有評價,就這樣而已. 08/23 08:24
25F:→ katasei:另外,f網友似乎對這些資料有興趣.本人建議f網友用google找 08/23 08:37
26F:→ katasei:出日本的付費的法律判例資料庫,用我之前推文中提供的資料 08/23 08:38
27F:→ katasei:檢索就可以了.一般而言,日本的這一類付費資料庫都查得到那 08/23 08:39
28F:→ katasei:個判例. 08/23 08:40
29F:推 flamerecca:我並非研究歷史專門的 其實沒有興趣為了他付費XDD 08/23 14:00
30F:→ flamerecca:不好意思枉費k大一片好心了 08/23 14:00
31F:推 josesun:其實這整個討論串可以拿來當「原創研究」政策的範例... 08/23 19:25
或許我的搜尋能力差,
跟你比起來差到極點,
......................
但我願意因為你的提供,
而去確認是否屬實?
你卻因為對我的成見,
而不願提供搜尋方式?
我沒有怨言,
但你這種口氣跟講法跟你在指責我的方式,
請問,跟你自己所謂"這個人會撂話"有什麼樣的差別?
你不提供沒關係,
我比較笨我自己去找,
..╮(﹋﹏﹌)╭..
但沒有必要把我定義為"這個人會撂話"的人,
我鄭重的警告這位K大,
你沒有看到我的改變沒有關係,
請不要把你對我的成見付諸於推文上,
我願意去付費或是其他方式去搜尋相關資料,
為了是追求事實真相,
而不是K大你自己對我個人的成見.
32F:→ katasei:有人這麼說啦: 08/23 21:08
33F:→ katasei:『反正有兩個案例的地點跟日期可以查,年底有機會我去日本 08/23 21:08
34F:→ katasei: 的時候順便去該兩處法院申請調閱當日的案例一一調查』 08/23 21:09
35F:→ katasei:又有人這麼說啦: 08/23 21:09
36F:→ katasei:『我可以找三四名具有博士頭銜國內外學者來背書,甚至公開 08/23 21:10
37F:→ katasei: 發表在具公信力的刊物上』 08/23 21:10
38F:→ katasei:這不是撂話是什麼? 08/23 21:11
39F:→ katasei:這個板是討論維基的事情喔!你用『惡意推定』指控維基引用 08/23 21:12
40F:→ katasei:不實資料.結果是你自己不懂查資料的方法,還怪別人. 08/23 21:13
41F:→ katasei:然後還向大家講這上述那些話.好像要給對方好看一樣.這不是 08/23 21:15
42F:→ katasei:撂話是什麼? 08/23 21:15
43F:→ katasei:你分不清維基和論壇的差異.別人好心教你.你還要硬要嗆看判 08/23 21:18
44F:→ katasei:例原文.然後我告訴你那個判例的事件編號,你連google都不會 08/23 21:19
45F:→ katasei:用,等著別人把資料捧給你.好像每個人都有義務說服你一樣. 08/23 21:20
46F:→ katasei:我就是不想說服你.我做的只是向大家證明,你講的東西和你做 08/23 21:23
47F:→ katasei:得到的東西差了一大截. 08/23 21:26
可見你還漏看一樣維基的東西,
不曉得是你自己沒看清楚整個來龍去脈還是自己擅自下定論?
可靠來源
主頁面:維基百科:可供查證#來源-
參見:維基百科:可靠來源及維基百科:生者傳記#可靠來源
任何被質疑或可能被質疑的材料,都應有著可靠來源的支持。無法找到可靠來源的內容會
被視作原創研究。唯一可讓你的編輯不被歸類為原創研究的方法,是去創作一篇包含相同
內容,並已在可靠來源上發表的文章。再言,即便是一段來源充足的內容,如果你在其中
撰寫了與來源全文無關的文字,或者提出了來源中沒有直接和明確支持的立場,你同樣進
行了原創研究;詳見下文。
通常來說,最可靠的來源是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同行評審期刊與書籍,大學級別的教科書,
著名出版社出版的雜誌、期刊、書籍,以及主流的報紙。經驗表明,參與查證事實、分析
法律問題、深究特定領域證據與爭議的人士越多,出版物的可靠性就越高。個人出版的材
料,無論出版於紙媒還是網路上,通常都不被視為可靠來源,但請參見可供查證的相關段
落了解例外情況。
如果你證明了一件當今尚少人或無人相信的事物,維基百科並不是發表您的證明的第一場
所。當您的證明在可靠來源發表後,維基百科才會收錄它。參見維基百科:可供查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是你下半部令無我無言的推文,
你分不清維基和論壇的差異.別人好心教你.你還要硬要嗆看到判
例原文.然後我告訴你那個判例的事件編號,你連google都不會
用,等著別人把資料捧給你.好像每個人都有義務說服你一樣
我就是不想說服你.我做的只是向大家證明,你講的東西和你做
得到的東西差了一大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好心教我的是f大,
不是你,
我要的原文動機並無錯誤,
維基的規則寫的很清楚,
只是一開始我不太懂得維基的用法,
所以F大才在推文中慢慢的告訴我
我才了解,
你提供案例編號我很感激,
我也會列為參考,
去日本查案例的時候一併查探仔細,
我搜尋能力差,
不比你好,
我承認,
我確實google不到,
你比較強,
我佩服你,
但你後面講的好像怎樣好像怎樣?
已經變成你個人的對我的見解,
我不與置評,
但你越講越過分,
維基明明有這樣的規定,
我現在照著這種規定做,
有錯嗎?
你自己的(好像)變成你自己的幻想?
我確實搜尋不到,
也寄信給你請教,
不曉得是否信件冒犯到你本人還是怎樣?
如果是我道歉,
你不願意沒關係啊,
因為你確實也沒有義務給,
而我也沒有強迫你給,
我只是問你有的話可以PO出來看看是不是這樣而已?
是因為我的語氣過於強烈所以引起你的反感?
是這樣?
好吧,
那我再道歉一次可以吧?
至於你質疑我做得到的東西?
是不是都還沒結束你就下了你自己的成見定論呢?
自己看清楚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還有再次提醒你維基的規定中有這樣的描述,
如果你證明了一件當今尚少人或無人相信的事物,
維基百科並不是發表您的證明的所。
當您的證明在可靠來源發表後,
維基百科才會收錄它。參見維基百科:可供查證。
我現在要做的就是這一點,
證明可靠來源發表後,
再請維基收錄.
有問題嗎?
我google差,
我搜尋差,
說真的你也沒有那個義務要幫忙我,
但我會去自己查,
只是請教你怎麼搜尋到的?
你的脾氣就變得如此大?
我沒話講.
我說過了,
如果冒犯到了跟您道歉,ok.
48F:→ katasei:你為什麼不看看你自己講了什麼話呢? 08/24 06:07
49F:→ katasei:『有沒有這麼無恥的人?』 08/24 06:08
50F:→ katasei:『多人屢次刪改我的指正文,讓我非常的不爽,』 08/24 06:08
51F:→ katasei:『但屢次刪除我的質疑,讓人覺得很生氣.』 08/24 06:09
52F:→ katasei:『反正有兩個案例的地點跟日期可以查,年底有機會我去日本 08/24 06:10
53F:→ katasei: 的時候順便去該兩處法院申請調閱當日的案例一一調查』 08/24 06:10
54F:→ katasei:『我可以找三四名具有博士頭銜國內外學者來背書,甚至公開 08/24 06:11
55F:→ katasei: 發表在具公信力的刊物上』 08/24 06:11
56F:→ katasei:你是沒冒犯到我啦.你也冒犯不到我.我做的也只是引用你的話 08/24 06:12
57F:→ katasei:對照你的行為而已.讓別人看看你講的和你能做的差了多少 08/24 06:13
58F:→ katasei:講人無恥,向別人展示生氣,不爽的樣子.你的脾氣好像比較大. 08/24 06:17
59F:→ katasei:不過說來說去,你覺得我對你有成見.其實那只是因為我肯講話 08/24 06:18
60F:→ katasei:而已,就像是你認為維基刪你的文是維基的問題,不是你的問題 08/24 06:19
61F:→ katasei:然而事實上是你自己的問題,而不是維基的問題. 08/24 06:21
62F:→ katasei:注意喔,包括我在內,這裡沒有一個人的措辭比你強烈喔. 08/24 06:25
哪你也拜託一點,
我剛開始不懂得使用維基,
前面的F大已經告知我,
我也了解了,
對一個剛開始不了解維基的人來講,
一般人的觀念就是
引述要完整清楚,
我當然會說,
有沒有人這麼無恥,
屢次改正,卻沒有引述全文,讓人很不爽,
而進入維基的世界是,
只要從作者書中引述片段,
即可寫入維基內,
而且,
有兩個案例本來就可以查詢,
再者有人認為我就算查到,
質疑我公開發表能力,
我只是告知我也可以找人來背書,
或是提供這樣的資料給對方讓對方出書,
這都可以是個方法,
並且維基也有這樣的規則,
我再次提醒你,
如果你證明了一件當今尚少人或無人相信的事物,
維基百科並不是發表您的證明的所。
當您的證明在可靠來源發表後,
維基百科才會收錄它。
參見維基百科:可供查證。
我這樣的措詞強烈並沒有任何錯誤,
我是可以這樣質疑,
維基也有這樣的規定.
反觀你的脾氣反而是比較大,
我肯因為一開始不懂維基的錯誤,
認錯認同原篇文章確實可以這樣記錄在維基上,
你確實開始因為質疑我的說法跟口氣,
而脾氣變得比較大,
但我認錯後的做法並沒有錯誤,
維基確實就是這樣寫著,
如果你證明了一件當今尚少人或無人相信的事物,
維基百科並不是發表您的證明的所。
當您的證明在可靠來源發表後,
維基百科才會收錄它。
參見維基百科:可供查證。
然後你認為
就算我告訴他付費網站的網址,也不會改變任何事情
你這樣一廂情願就算網址寫的是事實,
我也一樣會否認?
請問,
都還沒看到原文,
你就下這樣的結論,
你這樣的做法跟一開始我不懂維基的用法,
然後你指責我如前面那一段的行為,
有什麼兩樣?
而且我再跟F大的推文裡面,
F大跟我解釋維基的規則時,
我就已經認同,
從原書中出處確實可以留在維基上,
只是F大討論後,
可以增加從某書中出處,
這樣的描述,
避免別人認為那一天的日文案例是這樣描述,
但對方並沒有認同,
那沒關係,
我只要找出那篇判決文證明,
照維基的規則發表即可,
我不曉得事後照維基的規則證明這樣的行為有什麼不對?
維基的規則寫的很清楚,
我這樣的敘述並沒有錯誤.
你卻一直不從頭看我跟F大的推文來龍去脈,
從後面一直開始
片段去擷取然後自己做結論,
那跟我當初不懂規則指責別人無恥的行為,
有什麼不同呢?
63F:→ ffaarr:你怎麼又去加原創研究內容了啊,尤其加在觀點那欄很有問題 08/27 15:13
64F:→ ffaarr:你再加我就要屢行承諾作半保護了為何不先在討論頁討論一下 08/27 15:17
我了解你的意思,我不編輯了~
多謝你的解釋.
^^
※ 編輯: bomberhack 來自: 60.249.37.154 (08/27 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