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nUp (紫色流浪貓)
看板Wikipedia
標題Re: [問題] 還是版權的問題
時間Wed Feb 22 18:09:57 2006
※ 引述《ZenUp (紫色流浪貓)》之銘言:
: ※ 引述《ZenUp (紫色流浪貓)》之銘言:
: : 實際上這是在台灣棒球維基館的問題,與維基百科並無關係,不過還是希望有人回
: : 答我一下:
: 嗚嗚~~沒人回答我....
: ◆ From: 59.113.216.192
: 推 mu178:對著作權法沒有很深的研究 但我想維基的想法似乎只是不想招 02/20 00:20
: → mu178:來爭議 所以自己弄了一套比較嚴格的標準 02/20 00:21
: → mu178:直覺上我比較贊成台灣棒球維基館的解釋 02/20 00:24
以下這段文字出自台灣棒球維基館的用戶頁面,希望能有熟悉版權問題的人士能夠
在板面上回答這個問題。
原文請見:
http://0rz.net/9a162
底下是我有疑問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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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自己去球場拍攝的照片,應該就沒有版權問題了吧!沒錯,著作權屬於我
自己,當然沒有版權問題;但別忘了,還有肖像權的問題!在「GFDL可以營利」的前
提之下,在台灣棒球維基館的任何頁面,貼上我自己所拍攝的任何照片,將來也都有
可能被別人拿去做為營利用途,到時候我的著作權就等於是被「捐」出去了,但被拍
攝者的肖像權,到底是向出版者(營利人)或者是發表者(幻象兩千)爭取權利,到
時候又是一堆法律問題了。我何苦去淌這個渾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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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來了,個人拍攝的公眾人物,如職棒選手,在使用GFDL發表時,會有侵犯到肖
像權的問題嗎?如果有,那麼維基百科上的一些圖片是否也是會有相關的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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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3.220.195
1F:推 theodoranian:肖像權可能有經濟價值(比方說運動員、明星) 要小心 02/22 19:40
2F:→ theodoranian:一般人、政治人物肖像 通常沒有經濟價值 但不能醜化 02/22 19:40
3F:→ theodoranian:以上是肖像權要特別注意的事項 02/22 19:42
4F:→ theodoranian:另外聯合報僅就"著作權"授權 肖像權仍需維基館想辦法 02/22 19:42
5F:推 ZenUp:也就是說,如果在維基百科上傳自己拍攝的演藝明星或運動選手 02/22 21:53
6F:→ ZenUp:的照片,是有吃上官司的可能性囉? 02/22 21:53
7F:推 theodoranian:是有可能的 所以有宣傳照這樣的模板 02/23 13:40
8F:推 ZenUp:這樣來說在維基百科上傳這些照片很危險囉? 02/23 14:14
9F:→ ZenUp:國外有吃上官司的案例嗎? 02/23 14:15
10F:推 mu178:問題是這些公眾人物在公開場合露面 是不是就有拋棄肖像權的 02/23 15:47
11F:→ mu178:意思表示? 02/23 15:48
12F:推 theodoranian:公開露面是隱私權... 02/23 17:16
13F:→ theodoranian:英文的就規定 藝人球星條目要用他們自己發的"宣傳照" 02/23 17:17
14F:推 ZenUp:簡單的說,不是他們自己發的宣傳照使用起來都會有問題囉? 02/23 21:12
15F:推 theodoranian:基本上看人 有的人難搞 有的人無所謂 經紀人很麻煩 02/23 21:56
16F:推 mu178:我的意思指 那種就是給人拍照的場合 比如比賽中或是握手會 02/23 23:00
17F:→ mu178:除非有反對的明示 否則是不是默示拋棄肖像權 隱私權更是如此 02/23 23:02
18F:推 theodoranian:肖像權是人格權 不能拋棄 比賽或握手會雖是供人拍照 02/24 13:17
19F:→ theodoranian:自己留存or分享ok 但把照片集結做商業出版仍可能被告 02/24 13:19
20F:→ theodoranian:非營利、自存是對他人肖像權的合理使用 但是不影響到 02/24 13:20
21F:→ theodoranian:原權利人的權利 不過原權利人不應限制他人的合理使用 02/24 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