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lsonT (檔案清除手 v1.0)
看板Web_Design
標題Re: [問題] HTML字型語法
時間Sun Jan 9 21:07:22 2005
: 那有這種需求的話, 是不是就應該使用 class 來代替會比較好?
拍謝~不太明白你所謂的 這種需求 是怎樣的需求 ^^||
: 我目前的想法是. 要寫出即使 css 或者跟 font 等有關的東西全部關掉
: 都要能可讀的網頁 html
: style 只是外加的修飾
這不難阿 @@
只要你 html 語法完全正確的話,就可以辦到啦~
只是很有可能排版會亂掉 (像是若有用到 position 來定位的話)
或是間距,字型,顏色,一些特效不能顯示而已罷了,
只要你 html 語法正確,你的內容"架構嚴謹",
就可以啦~
: 用 class 的話,可方便快速修改大量同類型樣式
: 那我有一個問題
: 有沒有辦法讓 class 多重繼承?
不行,就我所知,CSS 做不到這一點。
不過有個解法,或許是你想要的,下面會講。
: 這樣講怪怪的,我舉一個實例
: 比如說:
: <style><!--
: .a { font-size:80% }
: .b { color:red }
: --></style>
: 我想要讓 <td class=a 以及 class=b>
: 也就是同時擁有 a 與 b 兩個 class 所定義的樣式取聯集
: 這樣可以嗎?
: 不行的話,該要怎樣實現這樣的設計?
CSS 裡的 class 沒有多重繼承,
你一個元素只能有一個id,一個class。
(這就是我們可以搞怪的地方啦~)
用最常見的 <div> 舉個例子,
<div class="pic" id="photo">
......
</div>
那你的 CSS 可以這樣玩,
div { font-size: medium; }
#photo { border: 0; }
.pic { width: 80px; }
那這樣就能套用多組啦,
藉由這種方法,也能讓 CSS 有更多的組合變化 :)
另外建議的是:
1. 為了易於維護與套用,以及保持 HTML 的結構單純,
少用 <style>....</style> 這種篏入式的 CSS。
2. 雖然最後可以不加 ; 號,不過還是加上比較好,以免以後會忘了加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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