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lsonT (档案清除手 v1.0)
看板Web_Design
标题Re: [问题] HTML字型语法
时间Sun Jan 9 21:07:22 2005
: 那有这种需求的话, 是不是就应该使用 class 来代替会比较好?
拍谢~不太明白你所谓的 这种需求 是怎样的需求 ^^||
: 我目前的想法是. 要写出即使 css 或者跟 font 等有关的东西全部关掉
: 都要能可读的网页 html
: style 只是外加的修饰
这不难阿 @@
只要你 html 语法完全正确的话,就可以办到啦~
只是很有可能排版会乱掉 (像是若有用到 position 来定位的话)
或是间距,字型,颜色,一些特效不能显示而已罢了,
只要你 html 语法正确,你的内容"架构严谨",
就可以啦~
: 用 class 的话,可方便快速修改大量同类型样式
: 那我有一个问题
: 有没有办法让 class 多重继承?
不行,就我所知,CSS 做不到这一点。
不过有个解法,或许是你想要的,下面会讲。
: 这样讲怪怪的,我举一个实例
: 比如说:
: <style><!--
: .a { font-size:80% }
: .b { color:red }
: --></style>
: 我想要让 <td class=a 以及 class=b>
: 也就是同时拥有 a 与 b 两个 class 所定义的样式取联集
: 这样可以吗?
: 不行的话,该要怎样实现这样的设计?
CSS 里的 class 没有多重继承,
你一个元素只能有一个id,一个class。
(这就是我们可以搞怪的地方啦~)
用最常见的 <div> 举个例子,
<div class="pic" id="photo">
......
</div>
那你的 CSS 可以这样玩,
div { font-size: medium; }
#photo { border: 0; }
.pic { width: 80px; }
那这样就能套用多组啦,
藉由这种方法,也能让 CSS 有更多的组合变化 :)
另外建议的是:
1. 为了易於维护与套用,以及保持 HTML 的结构单纯,
少用 <style>....</style> 这种篏入式的 CSS。
2. 虽然最後可以不加 ; 号,不过还是加上比较好,以免以後会忘了加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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