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swyn (Oswyn)
看板WarringState
標題Re: [請益] 鎌倉殿的13人御家人有何權力?
時間Mon Jan 8 19:44:41 2024
※ 引述《dealaiko (dealaiko)》之銘言:
: 大家好
: 御家人相較與一般領主,有特權嗎(類似旗本?)
: 引述WIKI
: 鎌倉幕府時期,將軍與御家人在主從關係的基礎上,有著「御恩奉公」的關係,即將軍任
: 命御家人為「守護」或者「地頭」,或者給予本領安堵的保證,使其父祖傳下的領地成為
: 合法,或授予新的領地(「新恩給與」),或代其向朝廷申請官位,種種均可稱為「御恩
: 」。御家人則於平時擔任京都、鎌倉的警備工作,接受種種經濟負擔與義務,稱為「奉公」。(御恩
: 奉公)
: 非御家人不用承擔對鎌倉的義務
: 只是領地可能不被承認?
: 我這解讀,貼切嗎
這樣解讀不太正確
『沙汰未練書』
一、御家人トハ、往昔以来、為開発領主、賜武家御下文人事也
[開発領主トハ、根本私領也、又本領トモ云]
御家人指的是直接獲
武家(鎌倉將軍家)賜
御下文的人
一般指與將軍建立主從關係的武士=
鎌倉御家人
當然鎌倉御家人也有義務服各種
御家人役,如
大番役、
関東御公事與軍事動員等
#1aoaO3OA (WarringState) [ptt.cc] Re: [議題] 守護不入
https://webptt.com/m.aspx?n=bbs/WarringState/M.1690977795.A.60A.html
文治元(1185)年的勅許
朝廷授予源頼朝在諸国之国衙・莊園設置、任免守護・地頭的權力
莊公(莊園或公領)不論課段別五升兵糧米
莊公不論,就算非御家人也是要被抽,及受在地守護・地頭的軍事警察權所管轄
而非御家人的財產還是受法律保障(明面上)
故衍伸出上述文中的
地頭請或
下地中分
這個
非御家人,一般指的是非直屬鎌倉的
在地領主
而非御家人,也有可能跟在地守護・地頭結成主從關係,從而效忠鎌倉
在鎌倉時代,御家人當然是特權階級
就像江戸時代,親籓與外樣的待遇差異
也有想成為御家人的非御家人,這在幾次全國性的動亂中也能見到例子
但後來北条
得宗家獨占權力成為所謂的得宗專制
除了得宗家、連被稱為
御内人的
得宗家人都雞犬昇天肥缺佔好佔滿
但很重要的是,
知行国制與
莊園制在鎌倉時代並未完全解體
這個時代雖然被稱為鎌倉時代
但公家政權與武家政權並存的二元體制是不能被忽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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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五十年、化天のうちを比ぶれば、夢幻の如くなり
^,,,^ 一度生を享け、滅せぬもののあるべきか
(ミ‵ω′)\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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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y11971alex: 不輸之權有嗎? 01/09 00:04
以下地中分為例
本來武家派地頭插旗收保護費,還以軍事警察權干預領地管理
年貢怎麼徵收、抽管理費、損耗運輸等造成很多糾紛
領家不堪其擾,直接割地給守護・地頭各管各的
換得的就是對守護・地頭側的不輸不入權
但中央收的一国平均役還是要交
※ 編輯: Oswyn (114.36.222.188 臺灣), 01/09/2024 00:4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