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jou (小潔我愛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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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閒聊] 琉球貿易
時間Mon Jun 1 02:24:06 2015
寧波之亂始末
2014-05-04 陳興傑 菁城子
一
嘉靖二年(西元1523年),浙江寧波發生了兩夥日本人打鬥的騷亂。騷亂之嚴重不亞
於一場小型戰爭。一夥日本人為攻擊另一夥日本人,把一處樓館點著。被襲擊者縱馬飛奔
,奪船逃跑。追逃馬隊穿過寧波鬧市,一路洗劫。從寧波直到餘姚,再到紹興城下。前來
維持治安的幾個明朝武官被殺被俘,讓朝廷毫無顏面。
兩夥日本人為什麼要在明朝地盤上爭鬥呢?這是不是歷史上的“倭寇之亂”呢?所謂倭寇
,應該是日本人燒殺搶掠中國人。怎麼兩夥日本人自己打起來呢?
是的,這場騷亂和我們平時聽說的倭寇之亂不是一回事,史書的說法叫“爭貢之役”,也
叫“寧波之亂”。“役”“亂”這樣的詞,可見騷亂規模之大。“爭貢”,就是爭著朝貢
。可見,這是一起日本國兩撥人爭著朝貢引起的紛爭。
二
說到朝貢,很多人可能不理解。給明朝皇帝進貢獻禮,這算什麼好事,怎麼還要爭著
搶著上。就算朝貢能獲得一點皇帝賞賜,不緊不慢,慢慢來就行,至於這麼大打出手嘛。
這就要從明朝的朝貢體制開始說起。明朝從朱元璋皇帝起,就厲行嚴格的海禁政策。洪武
四年,朱元璋正式頒佈禁海令:漁民不得私出海。此後每隔幾年,就要頒發一次詔書(可
見民間私自出海情況屢禁不絕),三令五申:禁止海民私通海外諸國,禁通外番,禁止海
外互市。朱元璋作為太祖高皇帝,他的命令還有一種特殊的效力:祖制。也就是說,可以
管子孫後代。終明之世,明朝海禁或嚴或松,但是沒有皇帝敢公開和“禁海令”說不。
至於那些想來中國做生意、互通有無的外國怎麼辦?依宋元以來慣例,明朝在幾個港口城
市(廣州、泉州、寧波等)設“市舶司”,專管朝貢。外國商船運載貨物到中國來,貢獻
物產。朝廷收受貢物之後,以“國賜”形式回報中國物產。這種情況,總是進貢得少,賞
賜得多。朝貢獲利巨大,海外諸國渺茫難確,難免有假冒使者進貢,投機取巧。為規範朝
貢體系,洪武十六年,明朝禮部制做“堪合文冊”,賜給入貢的使者。這些國家有計有暹
羅(泰國)、日本、占城(越南)、爪哇(印尼)、滿刺加(馬來西亞)、真臘(柬埔寨
)、蘇祿(菲律賓)、斯里蘭卡、蘇門答臘等15個國家。入貢船舶使者須攜帶文書,到港
口市舶司保管的副本進行勘驗。人員、船支、數量、貨物,勘驗無誤,才允進貢。這種官
方貿易體系又被稱為勘合貿易。勘驗文冊類似於今天的貿易許可證。
三
在進貢國家中,日本的情況最特殊。原因在於元朝曾兩次入侵日本失敗,中日關係長期冷
淡,這妨礙了明朝和日本的正常邦交聯繫。當時日本處於南北朝的紛亂時期,有倭寇到中
國沿海劫掠。洪武二年,朱元璋派使者出使日本,賜詔書要求日本國王制止倭寇騷擾。不
料日本懷良親王對中國使者十分反感(據說是把明朝使者當成元朝使者),一連殺了5個
使者,另外兩個關了幾個月才放回。誤會消除之後,懷良親王同意和明朝建立朝貢關係。
朱元璋對此事長期耿耿於懷。這表現在洪武年間朱元璋多次拒絕日本朝貢。這算是“貿易
制裁”吧。
明朝和日本政府關係不睦,表現在貿易上的區別對待就是:進貢相隔時間特別長。從永樂
二年(1404年)起,明朝就規定,日本進貢為“十年一貢”。當時其他國家都是三年至五
年。琉球進貢最為頻繁,各個“王”(當時琉球有中山王、北山王、南山王等幾王)輪流進
貢,最頻繁時一年幾次,最少兩三年一次。像日本這樣,十年一次的朝貢,簡直不可想像
。從明朝永樂年間起,在接下來的七八十年時間,中日貿易基本“十年一貢”。週期那麼
長,明朝的賞賜顯得豐厚一些。每次進貢,沿途官吏提供米、面、酒、肉、蔬菜、雞鴨等
等;貢使回國,市舶司給海上三十日大米,人各六鬥。只要等到來中國進貢,收益還是很
優厚的,最大宗的收益當然來自明朝“賞賜”,其價值通常比進貢價值高出幾倍。
日本國內對中國生絲、絲綿、棉布、綿綢、錦繡、紅線、水銀、針、鐵鍋、瓷器、錢幣、
藥材的需求十分巨大。這些賞賜物品,只要一運回國內,轉手利潤十分驚人。例如中國生
絲運抵日本後,價格往往高達十倍。進貢對明朝而言是負擔,對日本商人而言,則是暴富
機會。雖然早有“勘驗名冊”之規定,入貢大船隻限兩艘,人數限於兩百,違例按賊寇論
處——規定是這麼寫,但是日本入貢的船數、人數、貨物,每次都超出了,明朝方面不得
不一次又一次地提高標準。50年後,當日本朝貢明朝,入貢的商船已經達到9艘,人數上
千。單單入貢的日本刀,就達到了9900把。這已經是一個相當規模的國際貿易了。每次進
貢期近(也就是“貿易窗口”期),日方就會組建一個龐大的貿易團體。除官方使者,官
員,船員水手,其他就是商人。出使“專案”落到誰頭上,無異於登上寶山。
四
明朝正德八年(1513年),明朝給日本進貢使者頒發新勘驗名冊,由他們帶回給京都幕
府將軍。這批勘驗名冊剛到九州島,不料就被九州的大名大內氏奪了去。幕府將軍對強勢
的地方諸侯無可奈何,只得批准。此事惹怒了京都地區同樣強勢的大名細川氏,他們就向
幕府將軍討要勘合名冊。幕府將軍無奈,就把沒用完本該作廢的勘驗名冊給了細川氏。
大內氏派出的使者叫宗設,帶著大明朝新頒發的勘驗名冊,坐船往西走。細川氏,也
派了個使者,出發了。不過細川氏派了一名副使宋素卿,他是個中國人。細川氏的商船趕
到寧波的時候,大內氏的還沒有勘驗。明朝官吏察覺到,兩支商隊的勘驗名冊居然不同。
後到的宋素卿,畢竟是中國人,熟知明朝官場關礙,就給市舶司大太監賴恩行賄。他的商
船通關先被驗貨了。寧波市舶司設宴款待時,又讓細川氏的使者坐在了大內氏使者的上座
。
明明是先來的,手裏拿著正牌的通關文契,居然讓競爭對手搶了先!大內氏的使者宗
設的氣憤可想而知。他的氣憤還有一重:這已經不是宋素卿第一回這麼幹。上一回進貢貿
易,是在13年前,當時的進貢商船就是由大內氏和細川氏聯合貿易。按規定,大內氏和兩
艘船,細川氏出一條船。當時宋素卿就暗中派出一艘船,並向當時權傾一時的大太監劉瑾
賄賂,提前獲得到中國貿易的機會。這次細川氏又搶了先。如果明朝嚴格執行勘驗制度,
大內氏的幾艘商船極有可能被擠出貿易份額。大內氏的使者宗設越想越氣,尤其痛恨那個
行賄的中國人,宋素卿。
就在明朝款待完日本使者,宗設就對細川氏的使團發動了襲擊。襲擊之過程後果,我們在
開頭部分已經講到。兩夥日本人在中國寧波至餘姚附近數百里內打鬥馳騁,市鎮遭到很大
破壞。被追殺的細川氏副使宋素卿被明朝官方救下來,作為肇事方,他也立刻被逮捕。另
一方宗設奪船出海。其中一條船漂到朝鮮海面,被朝鮮方面攔截,殺了幾十人,逮捕了幾
十人,綁獻給明朝政府。
後面這個案子怎麼審判,中日方面如何交涉,引渡罪犯,歸回被沒收貨物,這裏就按下不
表。不過有一個後果卻必須提到。因為這次事件,明廷裁撤了寧波、泉州、廣州三個地方
的市舶司,基本停止了海上貿易。等到日本國下一次進貢,已經是十七年之後的事情,並
且入貢的船支、人員、貨物都受到嚴格限制,回報也大大降低。此後由於日本國內內亂,
中日官方朝貢貿易就基本停止了。
五
重讀寧波爭貢事件,我們可以很有趣地觀察到:一個國家之貿易壟斷,居然足以引起另一
國兩股政治勢力鬥爭廝殺,這種廝殺還蔓延到中國本土。當時明朝處於主動地位,日本方
面幾乎是以乞求姿態作生意,一賞一貢,價格難以估量,貿易居然成了明朝負擔。這不得
不說是個奇葩。
寧波爭貢,幾乎開啟了嘉靖倭患的序幕。整個嘉靖年間,是明朝倭寇入侵最嚴重的時期,
這和嘉靖二年全面取消朝貢貿易有很大關系。在此之前,整個明朝的倭寇都沒停過(這和
朱元璋的海禁政策有關),但是一直沒有形成大問題;到嘉靖年間才突然活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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