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ins (前往新的時代...)
看板Warfare
標題Re: 關於二戰太平洋空戰一問
時間Mon Jul 11 16:46:40 2005
※ 引述《WolfLord (呆呆小狼 N )》之銘言:
: 抱歉沒說清楚,我的意思是:
: 其實這種投彈方式既然可以比美魚雷,為什麼在太平洋戰爭中就只用了一次(
: 空襲臘包爾),而歐戰也只用了兩次,而且一次還搞砸。就戰術觀點,這是很
: 矛盾的(有效的方法卻不常使用,甚是疏於練習以致效果不彰)是不是背後還
: 有其他非戰因素?
我可以想到的幾點:
1. 訓練問題:
飛機投彈時的飛行角度非常重要, 因為炸彈必須要以淺角度打到水面,
才能達到反彈的效果.
而且飛的太高炸彈無法到達淺角度反彈的目的,
飛的太低炸彈可能反彈打到自己(日本試驗的結果).
2. 安全性:
除了炸彈反彈可能危害飛機以外,
飛機同時也可能被爆炸產生的碎片擊傷.
另外, 飛機在投彈時面對的敵艦防空火力跟丟魚雷是一樣的.
如果飛機對前方的制壓火力不夠, 無法壓制防空炮火的攻擊,
或是對方是具有重武裝與強大防空火力的巡洋艦以上軍艦,
那飛機與組員都會受到非常高的危險.
3. 落點計算:
由於炸彈會有反跳的效果, 如果投彈距離沒有算準,
並且攻擊對象的船艦太過低矮, 那炸彈有可能會"跳過"目標.
如果投彈的距離太遠, 那炸彈命中之前就會沉入海中.
4. 環境因素:
以丹皮爾海峽的攻擊行動為例, 美軍不但早已獲知詳細情報,
且目標是大規模的慢速運輸船團
(船團的航速只有9節, 主目標是高乾舷的運輸船, 護航船艦的防空火力也不強),
再加上當地的美軍陸航部隊已經準備充分,
集結大量的可用飛機, 相對於上空的護航日機而言具有壓倒性的數量優勢,
並且以極低空進入而避免掉日機的干擾, 才取得良好的戰果.
但是在這之後, 美軍在太平洋有大量的潛艇, 可以隨時進行獵殺日本船隻,
而且這種攻擊模式僅限於陸上飛機(艦載機會直接用魚雷),
因此新幾內亞地區這種航線處於盟軍空襲範圍內, 陸地上又有多處盟軍機場的地區,
可以說是執行此種攻擊的理想環境.
但是在此後的太平洋地區,
盟軍陸上飛機執行對船團反艦任務的機會就較少了.
(海南島附近相對較多, 但是這已經到了飛行半徑的外圍,
而且機頭加裝75mm砲或是8門.50機槍的B-25, 光用一般攻擊就夠日軍受了...
中美空軍聯合隊的文章裡面甚至有提到, 有一架B-25光用機頭的8門機槍,
對準日軍小型艦艇的船身中央狂掃, 結果直接把對方掃成兩截)
至於到比較後期的時段,
德國已經有滑翔導引炸彈可用, 可以直接從8000m空中丟下去轟人;
美國也出現類似的武器,
日本也有(不過日本的無線電技術太差, 因此必須在500m左右的高度丟,
拿這種東西低空通過美國艦隊上空幾乎等於自殺,
到後期沒有制空權的狀況下, 用神風機或是櫻花彈可能還比較實際一點.)
有別的有效手段可用的話,
自然沒必要讓飛機在超低空的敵艦防空炮火下賭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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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eins 來自: 140.114.56.21 (07/11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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