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28sc (SE)
看板Wanhua
標題Re: [閒聊] 今天士林王家被拆
時間Thu Mar 29 15:25:23 2012
最近這個案子鬧的沸沸揚揚
各大討論區或新聞都在講 不管是聲援的批判的都有
太多被煽動的言論 其實想找到自己想要的資訊很辛苦
從我目前看過的說法中 我比較可以接受的是
在都更進行中王家採取得是比較消極的作法
最後都更案成立後已成箭在弦上 才演變到現在的地步
我想請問有沒有比較中立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情發展的論敘呢
接觸到的資訊都太雜 很難真的客觀來看這件事
例如都更進行時 建商 所有權人 政府 在不同的時間點應該都會有不同該做的事
做了什麼或不做什麼或忽略了什麼會造成何種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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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10.64
1F:推 aks74:昨天公視有說明的很明白 就是政府連合建商玩弄人民私產 03/29 19:25
3F:推 AaliyahTsai:記得其中一個點很重要的是 不參加反而要書面資料 03/29 21:40
4F:→ AaliyahTsai:不是簡單說不要 以為對方就不納入 03/29 21:41
5F:→ AaliyahTsai:這讓我想到電信業者喜歡發簡訊提專案 不參加要回復 03/29 21:41
6F:→ AaliyahTsai:照理說應該是參加的人才要去做的事 卻要拒絕的人做 03/29 21:42
7F:→ yaayaa:我覺得 拒絕溝通是這次的主因 以王家的透天厝來看 參與都更 03/29 23:02
8F:→ yaayaa:改變設計 將兩棟透天厝保留下來 並且分還給王家 都更的容積 03/29 23:03
9F:→ yaayaa:獎勵 或是多餘的容積 可以給建商 或賣給建商 這都可以談吧 03/29 23:04
10F:推 keq288:就我對台灣媒體的瞭解,想從電視、報紙掌握事件全貌, 03/29 23:16
11F:→ keq288:要很小心。媒體可能會迎合多數讀者的取向,或是想建立 03/29 23:17
12F:→ keq288:所謂的新聞價值,作為報導的重心。 03/29 23:17
13F:→ valepiy:媒體的話 聽一半就好 03/30 00:05
14F:→ aqwe:是要談甚麼啦 你是不是搞不懂 人家就甚麼都不要 只要他家 03/30 01:59
15F:→ aqwe:今天就是建商說要都更 畫到你家 你就一定要去參加它們的都更 03/30 02:00
16F:→ aqwe:說明會 你不去就當你放棄你的權利 問題是 為什麼我就一定 03/30 02:00
17F:→ aqwe:要去參加你的說明會 03/30 02:01
18F:→ welly0923:法律規定 03/30 02:03
19F:→ welly0923:公聽會有甚麼意見都會上審議會.你沒去公聽會你意見怎麼 03/30 02:04
20F:→ welly0923:列出???? 03/30 02:04
21F:→ welly0923:人家郭元益大樓就老老實實送不同意書 03/30 02:06
22F:→ welly0923:不過有人另外提到建築線的問題.我不熟就不多說了 03/30 02:07
23F:→ welly0923:有興趣可以去查 03/30 02:08
24F:推 aqwe:法律規定不代表他就是對的 以後人家要都更你家你不參加 03/30 02:13
25F:→ aqwe:以後其他人決定就把你家給拆了 最好你可以接受 03/30 02:14
26F:→ welly0923:人家要都更你家你有意見還不參加??? 03/30 02:14
27F:→ aqwe:不去算是意見????? 03/30 02:15
28F:→ welly0923:我不會笨到假裝沒收到信.然後當成沒發生過 03/30 02:15
29F:→ aqwe:不去不算是意見嗎???? 奇怪 03/30 02:15
30F:→ welly0923:不去算是意見??????是同意還是不同意?有定論嗎? 03/30 02:15
31F:→ welly0923:請問你如何判斷不去是同意還是不同意? 03/30 02:16
32F:→ aqwe:那是你 我不想賣就不參加 不行嗎 建商的說明會有強制性嗎 03/30 02:16
33F:→ aqwe:無法判斷 就可以讓其他人拆了我家嗎 真厲害 03/30 02:16
34F:→ welly0923:沒強制性阿.那就讓對方把會議記錄送到審議會審阿 03/30 02:16
35F:→ welly0923:至於裡面是啥記錄.既然你沒參加你也不會知道 03/30 02:17
36F:→ aqwe:沒強制性 那我幹嘛參加 幹嘛一定要去表達我意見 03/30 02:17
37F:→ welly0923:既然你沒表達.而又達成8成以上同意書.誰會知道你不贊成? 03/30 02:18
38F:→ aqwe:幹嘛一定要知道 知道其他人強暴我家 不用經過我家同意嗎 03/30 02:18
39F:→ welly0923:別人要動你家你不出來說話??? 03/30 02:19
40F:推 aqwe:真誠希望以後你家不會被強暴 科科 03/30 02:20
41F:→ welly0923:我覺得你最好先搞清楚王家的803和804兩塊地的問題吧 03/30 02:20
42F:→ aqwe:八成都同意 你出來放屁幹嘛 03/30 02:20
43F:→ welly0923:我希望我家改建阿.可是沒建商有那個膽 03/30 02:20
44F:→ welly0923:郭元益大樓和廟就出來說我不要阿.然後看過地的位置和 03/30 02:21
45F:→ welly0923:和建築線這兩棟就被排除了.誰說沒效的 03/30 02:21
46F:→ welly0923:不過王家的地又更麻煩.803會影響到別的地就算提出來也 03/30 02:22
47F:→ welly0923:不可能被排除.至於804大多是既有道路(不過可以被排除的) 03/30 02:23
48F:→ welly0923:因為804是靠邊.而803不是 03/30 02:23
49F:→ welly0923:不過說這麼多也沒用.王家從頭到尾沒正式提出要求 03/30 02:26
50F:推 aks74:單就所謂的"王家沒提出正式要求" 03/30 03:39
52F:→ welly0923:危機裡面一堆錯.光收信地址就有問題.該地址跟法院寄送 03/30 08:39
53F:→ welly0923:傳單地址一樣.而法院計算傳單也有收到信.因此早就不是 03/30 08:40
54F:→ welly0923:問題.這部分在判決書中法官已經不採信王家說法 03/30 08:40
55F:→ welly0923:王家有向行政法院聲告不知公聽會一事這部分以被判敗訴 03/30 08:42
56F:→ welly0923:有興趣可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8年度訴字第2467號 03/30 08:48
57F:→ welly0923:簡單來說就是:掛號也寄了.地址也是你戶籍謄本的.不但4人 03/30 08:50
58F:→ welly0923:中有1人收到.沒收到的三人也有寄掛號未領通知書 03/30 08:50
59F:→ welly0923:而你訴願書上登記的地址也是同一個就收得到 03/30 08:52
60F:→ valepiy:簡單說就是法律不保護讓權力睡覺(裝死)的人 03/30 09:20
61F:→ welly0923:不過也沒這麼簡單.就其中一塊地而言是必須的也保留不下 03/30 09:57
謝謝上面的連結
台灣是法治社會 但有時觀念會是 情 > 理 > 法
但往往法才是最後的依據 你有時會想說 怎麼會這樣搞
但沒辦法 法條是人訂的 漏洞難免
畢竟在大法官說他違憲前 他還是有效力的
其實這也是今天我比較想弄清楚的地方
有些人說在都更開始商談時 主張自己的權利是有機會一開始就不成案
但如果要能蓋 勢必有一塊地會不保
在這種狀況下 還會有成立的可能性嗎
※ 編輯: T28sc 來自: 114.32.110.64 (03/30 11:02)
63F:推 welly0923:如果有一塊地是會影響他人權利或影響整體建築的話 03/30 11:04
64F:→ welly0923:而當地地主又已有紀錄說不同意.這有兩種做法.1.建商改計 03/30 11:05
65F:→ welly0923:畫.2.協商到地主同意.但這要看都更審議會的判斷.因為這 03/30 11:06
66F:→ welly0923:牽扯到整體市容的變動(如果都更後還是歪歪曲曲的地幹麻 03/30 11:06
67F:→ welly0923:都更).所以還是以個案為準 03/30 11:06
68F:→ welly0923:如果審議會要求一定要地主同意.那就整個停在那等有異議 03/30 11:10
69F:→ welly0923:的地主改變心意了.不過次時建商可繼續修改跑審議會就是 03/30 11:11
70F:推 yule1224:不懂法律的人怎麼知道要記存證信函呢 03/31 01:05
71F:→ welly0923:存證信函各個行政區公所的法服都可幫忙阿.很簡單 03/31 01:30
72F:推 aks74:此案中1,2都是不可行, 以現行法規定, 若要拒絕從一開始就馬 03/31 23:19
73F:→ aks74:上要打行政訴訟,我想問一下有誰會在建商來談時一不要馬上告 03/31 23:19
74F:→ aks74:人家?但都更法卻要民眾自己不斷的訴願到市府表達不願更新 03/31 23:20
75F:→ aks74:這就像員外要娶你家女兒, 你如果沒有每秒都在喊不要,就是要 03/31 23:21
76F:→ aks74:反正這是法嘛? 我想現在各界反彈聲浪的原因就是這樣 03/31 23:21
77F:→ aks74:有興趣或正在被都更的人,可以找一GOOGLE一下都更受害者聯盟 03/31 23:21
78F:→ aks74:會發現太多陷阱很容易讓人民變成惡建商圈地遊戲目標 03/31 23:22
79F:→ welly0923:這案件目前看起來行政訴訟也不行.這幾天最高行政法院 04/01 01:40
80F:→ welly0923:的判決文放上網了.也就是說因為王家兩塊地都因為建築線 04/01 01:41
81F:→ welly0923:的關係."不得"不都更.也就是說即使王家都做足功做.最後 04/01 01:41
82F:→ welly0923:面因為整體建地形狀及建築線的關係.仍然會被拆 04/01 01:42
83F:→ welly0923:不過到底是誰說要立即行政訴訟的???另外兩棟就成功阿 04/01 11:49
84F:→ aks74:這兩天又被踢爆拆除執照在行政程序上是有問題的 04/05 15:50
85F:→ aks74:政府錯誤的擴大解釋都更法36條, 建商的傲慢, 真相還有的瞧 04/05 15:51
86F:→ welly0923:我也等著看真相.看還有多少沒爆的XD 04/05 22:10
87F:推 welly0923:現在不是政府擴大解釋都更法.而是法院已經解釋都更法36 04/05 22:20
88F:→ welly0923:並要求市政府拆.至於行政程序有問題?這可是允許是後補的 04/05 22:20
89F:→ welly0923:而且事後補正不但有法令.還有法院判下的強制執行令當底 04/05 22:22
90F:→ welly0923:不過現在討論要開始從事前不知情到同意門檻到現在的拆除 04/05 22:22
91F:→ welly0923:行政程序嗎?? 04/05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