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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兩週前的公告: 水桶處罰判定時間修改: 1. 三個月內的兩個警告才會變成水桶。 2. 一年以上的水桶警告將不列入累計範圍,但一年內如果仍有水桶將累計。 案例: 09/01/30 (警告1次), 09/04/08 (警告) ... 水桶1周 09/01/30 (警告1次), 09/05/04 (警告) ... 警告1次 08/01/30 (水桶1周), 08/04/08 (水桶2周), 10/02/17 (水桶) ... 水桶1周 09/01/30 (水桶1周), 09/04/08 (水桶2周), 09/12/17 (水桶) ... 永久水桶 09/01/30 (水桶1周), 09/04/08 (水桶2周), 10/02/17 (水桶) ... 永久水桶* 檢視了底下的推噓文後, 主要板友質疑的部份都是針對個案而非整個方案 因此往後的水桶就是照這個規則來處理 P.S. 上面那個實行和下面的放風是兩回事, 上面已經實行, 下面尚待討論 另外關於大家關心的放風議題 這次的修改和上次注音文的修改都是在整理水桶名單的時候的想法 其基本思想源自於一點 -- 到底現行的三犯畢業合不合理 稍微檢視一下裡的紀錄就會發現, 其實不少人都已經三犯畢業 但有可能第一次是在2006年, 第二次是在2008年, 第三次是在2010年 結果因為收錄和板主交接的問題, 導致三次都是被判一週 也有不少人, 在板規漸趨嚴格以後不小心踩線而累積了兩次水桶, 再一次就準備出局 就我的想法, 把那些其實應該累積滿三犯而沒有畢業的人抓出來鞭屍並不合理 因為有許多案例一眼就可以看出, 其實他的紀錄很容易查到 只是判決時該板主裝做沒查到, 藉此規避"把多年前的舊帳翻出來桶人永久"的問題 (不少人的三次記錄是2006, 2007, 2010這種的) 經過討論後, 決定板規做出以上的修訂. 而以往被桶的呢? 翻閱可以發現有些人前面括號是標 (E) 這是代表這人一次上路, 有可能他是張爸, 有可能多重帳號鬧板 或是其他一次被永久的理由 有些人前面是 (3), (3.5), 甚至是(4) 這代表他到目前為止總共累積了幾次 對於這些已經累積很多次的, 如果湊巧沒被永久, 那麼恭喜你賺到了 已經被永久的, 如果你檢視了你的記錄以後發現用上面的新算法不應該永久 在服完最新一次的刑期以後, 可以寄信給板主出桶, 並且進入三個月的觀察期 這三個月內如果因故又被警告或者水桶以上, 那麼就.. 再度被抓回永久水桶裡去啦 舉例來說: 某A 2008/01/01, 2008/02/01 以及 2010/05/10 各被水桶過一次, 永久水桶 那麼他就可以申請放風, 三個月內沒出事就正式出桶 假設他四個月後在2011/4/10又被桶, 就是兩週 某B 2008/01/01, 2008/02/01 以及 2008/03/01 各被水桶過一次, 那麼抱歉並不適用 某C 2008/01/01, 2010/05/01 以及 2010/11/10 各被水桶過一次, 永久水桶 那麼他就可以申請放風, 三個月內沒出事就正式出桶 假設他四個月後在2011/4/10又被桶, 就是永久 最後是應該很多人關心的gully的議題 老實說我沒仔細去看他三次的時間各是什麼時候 不過如果此方法通過, 他也適用的話, 那麼就適用. 不適用的話就不適用 請大家自由發表意見, 如果沒有意外的話一個星期後開始試用 同時這一階段的板規修改大概就到此結束, 該來整理迎接新資料片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5.63
1F:推 kpg0427:頭推 11/11 01:10
2F:推 fesiawind:德魯伊推 11/11 01:10
3F:推 l12112:牧師推!? 11/11 01:11
4F:推 HeidiKlum:版主之間互相水桶沒用吧 你們有沒有問過組務 11/11 01:11
據說改版後有用, 不過有沒有用跟水不水桶應該是分開的兩個問題
5F:推 aggressorX:該整理是真的... 11/11 01:12
6F:推 suegi:給四樓,新系統板主被水桶一樣會被限制發文的 11/11 01:14
※ 編輯: greydust 來自: 114.32.5.63 (11/11 01:16)
7F:→ mimily0504:不知道為什麼很堅持用永久水桶放風,明明換個帳號 11/11 01:15
8F:推 ivz:很好奇這方法有什麼邏輯性..? 比如B他在兩年前三水桶被永久 11/11 01:15
9F:→ ivz:無法獲救 C只因為一個水桶間隔一年 他就可以獲救 這是什麼原理 11/11 01:16
邏輯在於新制也是這樣判定
10F:→ mimily0504:一樣能發言,板規重大變更為什麼不能辦投票? 11/11 01:16
這個問題應該倒過來問: 為什麼版規變更要辦投票? 如果以現實生活舉例的話, 板規就像法律, 板主就像立法委員 立法委員在改法案的時候, 是立法委員之間的溝通與投票 而非每次一要更動法律就要來個公投 板主同理, 如果每次一要更動板規就要投票, 那麼何必選板主呢? 還不如就像古代的議會一樣大家一起討論要怎麼做 然後推選出一個人來管理板主帳號, 行使板主權力就好了 如果大家覺得這樣是WoW板該走的方向, 在不違反站規的情況下我也樂意這麼做
11F:→ ivz:剛好gully可以獲救..老實說你們修改版規剛好在gully永久後. 11/11 01:17
12F:→ ivz:然後這方法剛好他就可以用.. 11/11 01:17
一開始是在他被警告之前, 整個提案在板主之間討論也是在他被警告之前 我當然知道有些人會怎麼想, 但我的個性是只要是我認為對的事我就會去推動 ※ 編輯: greydust 來自: 114.32.5.63 (11/11 01:26)
13F:→ Parhelia:辦完投票都有人不滿意不如不辦 也說過n遍投票沒效力了... 11/11 01:19
14F:→ suegi:反正怎麼樣的規定都會有人不滿意,然後開始說板主管的差 11/11 01:20
15F:→ leo1021:總是有人以為版規不給大家投票就沒效力 到時再來哭天喊地 11/11 01:21
16F:→ suegi:板主下台了之後又沒人管板了,這迴圈有點累人... 11/11 01:21
17F:推 scvb:以前很希望溝鼠永久,現在卻沒什麼感覺,這就是伊利丹說的 11/11 01:22
18F:→ scvb:獵人沒了獵物那句話的感覺嗎 11/11 01:22
19F:推 nogard:意思就是被水桶之後一年內都要乖一點, 撐過一年就洗掉了XD 11/11 01:23
20F:推 rrdr:永久水桶後馬上放出來...? 那上面那篇發來充場面的喔 11/11 01:23
21F:推 ivz:樓上放心,這方法通過 他很快就回來了~ 11/11 01:23
22F:→ leo1021:是米夫吧樓上XD 11/11 01:23
23F:→ AngelBeats01:一年內乖一點也不簡單阿... 11/11 01:24
24F:→ scvb:所以伊利丹還會復活給人推囉XDD 11/11 01:24
25F:→ ivz:我認為追溯放人這樣不合理,如果說一年是要給人機會.那以前犯錯 11/11 01:25
26F:→ cloudwolf:因為某B是一年內三個桶 根本是來亂.. 11/11 01:25
27F:→ ivz:的人並沒有一年乖乖期這個認知,所以不論是一年內三犯,或者跳一 11/11 01:25
28F:推 maikxz:哇靠 還有伊力丹梗XD 11/11 01:25
29F:→ mimily0504:用假釋來看,根本放風浮濫 舉例C 2010兩次水桶,卻可 11/11 01:25
30F:→ ivz:年三犯,都是一樣的. 11/11 01:26
31F:→ mimily0504:申請放風,也就是說一年兩隻水桶的強度還是可以假釋的 11/11 01:26
32F:推 nogard:推cloudwolf. 我覺得這個方法是合理的. 11/11 01:26
33F:→ ivz:那就產生一樣都是三犯 為何有的人可以放出來? 11/11 01:27
關於這個問題, 主要是在於"不小心"與"刻意"的界線 一開始我也有說了, 這個想法是在整理水桶名單的時候出現的 那些水桶文, 每一篇我都看過一次, 多人水桶甚至要看好幾次 有一些人就是不小心被桶了, 怎麼個不小心, 說實在我也很難解釋 有可能是不小心因為之前的四零榴事件, 有可能是不小心打到注音文結果原po不在 有可能是講話衝了一點, 剛好那時候的板主心情不爽, 就桶掉他 而有一些人就是存心要來亂. 譬如說某人一開始因為注音文的規定而被桶, 接著又因為四零榴事件被桶 難道他一年後不小心又打到注音文被桶, 板主應該判他永久水桶嗎? 這個就是原因了 當然界線不管怎麼抓都不可能完美 所以這條才會從提出到現在真的公佈經過了一個月 只是我認為這已經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方法
34F:推 scvb:建國百年大赦,全部放出來和樂融融 11/11 01:27
35F:→ mimily0504:那兩個月內兩個桶算來亂嗎? 科科 檢視期是多長? 11/11 01:29
36F:→ nogard:以前的人也沒有桶幾次就永久的認知啊,所以這條提供一個彈性 11/11 01:29
37F:推 rrdr:所以就是以前被水桶賺到,最近被釣魚或拼音文婊的衰小囉 11/11 01:29
38F:推 frank123ya:就算要修版規 也不該朔及既往 桶就是桶 還可以放風的喔 11/11 01:29
39F:→ furbyyeh:要藏一棵樹最好的辦法就是藏在森林 隱藏無差別殺人的意圖 11/11 01:30
40F:推 kakyun:就是啊!!!!上篇桶溝鼠根本是摸鄉民的頭安撫而已啊!!!! 11/11 01:30
41F:→ frank123ya:摸摸你的頭 轉個身體就跑出來逛大街了 11/11 01:30
42F:→ rrdr:這感覺就是給老版友用的條款,新版友只能怪自己菜 11/11 01:31
關於你說的這個問題, 我會再去檢視一下最近的水桶 但根據我的認知, 最近因為釣魚/注音文被桶的, 應該也都適用這個規則
43F:→ furbyyeh:被永久水桶想發文就重新養帳號阿 養帳號很辛苦的呢 科科 11/11 01:31
44F:→ mimily0504:舉例C還6個月10天就兩犯了 上半場5犯畢業的 下半場再上 11/11 01:31
45F:推 ms16140864:我不贊成放風條款,板規都明訂三犯就永久了,還三犯怪誰 11/11 01:32
46F:推 gain:我剛剛去測試了一下,現在板主被桶不能發文了! 11/11 01:32
47F:推 Lazy0322:辛苦了 11/11 01:32
48F:推 nogard:拜託看一下公告原文啊, 講得好像是為了溝鼠增設條款一樣... 11/11 01:33
49F:→ wzmildf:... 11/11 01:33
50F:→ Golu:我可以期待後續發展? 11/11 01:34
51F:→ Lazy0322:個人贊成新板規 畢竟wow版開了5年 累積3犯未必是有意的 11/11 01:34
52F:推 frank123ya:那為什麼要等到有人被永久了才討論這件事 11/11 01:34
53F:推 BigCat:期待 +1 不過還是推灰神和艾大在這類事情上花的心思,辛苦 11/11 01:35
54F:→ frank123ya:別忘了兩週前那時候某人就已經三犯了 11/11 01:35
55F:推 gain:一犯非故意還說的過去,三犯...這不通吧 11/11 01:35
56F:→ gain:板上應該有一半以上根本沒犯過規吧 11/11 01:36
關於這個你可以去查閱一下之前的四零榴事件 那次桶了大約有150個 我可以說, 會在板上發文的, 很多那次都被桶到了. 當然還有一些因板主主觀意識而桶的, 這個舉例就舉不完了
57F:推 Lazy0322:因為一半以上沒發過文吧... 11/11 01:36
58F:推 wawa1109:那為什麼要等到有人被永久了才討論這件事+1 11/11 01:36
如果你是指gully被永久這件事 我上面也說過這個問題早在我整理的時候就在板主間提出來過 (整理完是10/15, 開始整理大約是10月初) 中間經過很冗長的討論, 因為這個要如何拿捏需要較為精準 時間點敏感歸敏感, 這個方法好不好不應該由會不會影響到gully來判定
59F:→ mimily0504:你要扯立法委員 重大決策是有公投的吧? 11/11 01:37
如果有一天WoW板要設成唯讀, 新增容納的遊戲, 跟其它板合併等等等一類的重大決策 假如我還在的話, 我一定會辦公投的.
60F:→ gain:就算從推發文的使用者來看,那也不到一半阿 11/11 01:37
61F:→ leo1021:0504要不要舉例一下? 11/11 01:37
※ 編輯: greydust 來自: 114.32.5.63 (11/11 01:46)
62F:→ mimily0504:如果要扯四零六或是注音文被桶一隻 也還有2桶的空間 11/11 01:38
63F:推 frank123ya:講難聽點開個大絕 版規寫在那 自己違反被桶還要放風 11/11 01:38
64F:推 rrdr:那每次水桶警告都是引戰跟人身,但是間隔1年算不小心還故意? 11/11 01:38
65F:→ frank123ya:放什麼風 放風箏比較快 11/11 01:38
66F:→ mimily0504:一體試用放風根本不恰當 更何況有人自己亂版引戰被桶 11/11 01:39
67F:→ leo1021:講難聽點 版規寫在那 還要踩線去戰去酸被桶 再來怪版主? 11/11 01:39
68F:→ BigCat:沒人會去想搞不好是在救因為個人喜惡被桶的那些板友嗎? 11/11 01:39
69F:推 Sechslee:科科 推文發展不意外 11/11 01:39
70F:→ mimily0504:這種的為什麼要隨便放他出桶? 11/11 01:39
71F:→ rrdr:相對一年內每次水桶跟警告都是衰小踩線跟拼音中標,算刻意? 11/11 01:40
72F:→ furbyyeh:還放風咧 重新養帳號才是對自己負責 還讓板主考慮這麼多 11/11 01:40
73F:→ leo1021:就像樓上大貓講的 之前一些爭議判決的板友可以因此獲利 11/11 01:40
74F:推 fxmy:一率從嚴吧 白紙黑字 錯了怪誰 放風用下去 感覺版又要亂了~ 11/11 01:40
75F:推 dogu1445:===========期中考周大家的想法都好微妙=========== 11/11 01:40
76F:推 gain:用字溫和一點,態度和善一點,打字多打一點,要犯規挺難的 11/11 01:41
77F:推 anstary:我看到不少踩線的有某版主修改結果沒處分的阿 11/11 01:41
78F:→ mimily0504:針對拼音要從輕就算了 不分原因一律從輕是放風浮濫 11/11 01:41
79F:→ furbyyeh:以後接任的板主工作量又要變大了zzzzzz 11/11 01:42
80F:推 rrdr:如果真的要判定是不小心還是故意,用時間來判斷根本不合理 11/11 01:42
81F:→ rrdr:從他犯的錯來判斷才合理,一年規則我覺得很莫名其妙 11/11 01:43
82F:推 Lazy0322:這本來就不是判定故意與否 是判斷守板規跟自制的能力 11/11 01:43
83F:→ Lazy0322:畢竟是從水桶頻率 而不是水桶原因 11/11 01:44
84F:→ philip1205:那個社區開會每條新規定可都是要投票的喔 11/11 01:44
85F:→ furbyyeh:夠自治就不會三犯永久了 自己不自愛怪誰 11/11 01:46
86F:→ mimily0504:我沒說每條 我有說重大了 開版五年要放風 不重大? 11/11 01:46
87F:→ ckshchen:那種引戰的,人身攻擊的就別給機會了吧 11/11 01:46
關於人身這點我是可以讚同 不過引戰的... 老實說我要求不多, 不必跟我一樣每一篇水桶都看過 去把裡面被標到(3)以上的都看一次就好了 有沒有人會因為四零榴事件被永久? 有 有沒有人看起來就是板主心情不爽桶到他被永久? 有 有沒有人因為注音文法規上路以後被永久? 有 看完以後或許想法會有所改變 另外順便一提 上面應該也有說到水桶名單整理完成以後, 發現很多早該被永久的 在這個提案通過/不過之後會一併清查
88F:→ Lazy0322:上一條投出來的板規是水桶所有拼音文 為此瘋法下台.. 11/11 01:46
89F:→ Lazy0322:再上一條是人身需本人檢舉 為此紳士下台.. 11/11 01:47
90F:推 hollynight:就是有人愛放大檢視瘋狂質疑 好像全世界的人都心懷不軌 11/11 01:47
91F:→ Lazy0322:小灰不會成為第三個吧 囧 11/11 01:48
92F:推 hsnubeast:如果有熟讀灰大的政見 應該對於版主自訂版龜沒問題吧 11/11 01:48
93F:→ mimily0504:自己想走誰都攔不住 不想走的 你拉的下來嗎 11/11 01:48
94F:→ leo1021:明明對板友有利的版規修改方向只因為牽扯到溝鼠就無視 11/11 01:49
95F:推 rrdr:一樣啊,每次水桶都是引戰+人身,但是他間隔一年 會比較自制? 11/11 01:50
96F:推 BigCat:沒人會去想搞不好是在救因為個人喜惡被桶的那些板友嗎?← 11/11 01:50
97F:→ BigCat:好像真的沒人想這點…(下潛) 11/11 01:50
98F:推 Sechslee:總之 小灰辛苦了 這板沒救的話就放手吧讓它去吧~ 11/11 01:50
99F:推 anstary:我比較度濫雙重執法標準 踩線被桶是因該的 11/11 01:51
100F:→ leo1021:還沒想到大貓的想法就先被戰溝鼠的想法牽著走了 科科 11/11 01:51
101F:→ ckshchen:樓上啊 因為個人喜好的,很多人都是被密集的,無法放風 11/11 01:52
※ 編輯: greydust 來自: 114.32.5.63 (11/11 02:01)
102F:推 fxmy:也許是想情理法兼顧 但是提的時間點有點敏感吧... 11/11 01:53
103F:推 hsnubeast:放風規定感覺像是版主在找自己的麻煩 哈哈哈 11/11 01:53
104F:推 anstary:伅§虓P 所以三熊圖出來了... 11/11 01:53
105F:推 awaited:水桶不同監獄,水桶裡沒有像監獄的教育犯人的功能/服務 11/11 02:01
106F:→ awaited:判決本身才能令犯人明白他犯錯了,所以除非罪犯滔天 11/11 02:02
107F:推 timeofeve:所以gully還會復活就是了?? 11/11 02:03
108F:→ awaited:不然永久水桶其實意義不大.. 放出來再犯再判更有意義 11/11 02:03
109F:推 aggressorX:推一下awaited 11/11 02:04
110F:→ awaited:雖然看起來像是版主自找麻煩,可是感覺更切合現實需要 11/11 02:04
※ 編輯: greydust 來自: 114.32.5.63 (11/11 02:06)
111F:→ furbyyeh:新法根本就沒永久水桶了 每隔3個月就可以出來鬧板一下 11/11 02:14
麻煩請你將新法案看清楚, 感謝
112F:推 ckshchen:小灰也說引戰,人身考慮別給機會,應該會再研究 11/11 02:15
113F:→ ckshchen:至於拼音文,三個月出來推一次拼音,那.....也沒差吧XD 11/11 02:15
114F:推 skyswolf:新法就是每隔三個月可以給你亂一次 11/11 02:16
115F:→ mimily0504:某人好像說過真的三個月一次注音文他一定判亂版 科科 11/11 02:17
116F:→ lonelysam:所以張爸養的ID隔多久能出來亂一次???? 11/11 02:17
117F:推 ms16140864:板規對於被水桶者以另一id發文, 只有違規才予以處罰 11/11 02:18
118F:→ mimily0504:集滿三水桶的過程,本身也是再犯再桶,為什麼在這過程 11/11 02:19
119F:→ mimily0504:學不到教訓? 11/11 02:19
120F:→ ms16140864:即使被永久水桶,換個id乖乖的守板規,又是一條好漢 11/11 02:20
121F:→ furbyyeh:三次水桶都不自愛學不乖了 更何況是每隔三個月一次zz笑話 11/11 02:21
122F:→ ms16140864:既然不禁分身,那放風有什麼必要 11/11 02:21
123F:→ mimily0504:以前養分身還要限制三百次才能發/推文 11/11 02:22
124F:噓 bernon:才爽一下而已...結果還有機會復活啊... 11/11 02:22
125F:→ ms16140864:真的想好好參與討論,換個id,乖乖守規矩就好了啊 11/11 02:22
關於分身, 從以前到現在的政策一向都是分身一併連坐的喔 詳細範例你可以參閱裡的fuxkyou 這個人 (還有一些其他的) 另外我想你對於id的看法和我並不相同 不過我會參考這點 最後我想說的是 我其實不贊成把人永久以後, 要他換個id再來過的這個想法 那不就跟張爸一樣可以無限接關一直鬧板?
126F:→ lonelysam:誰能幫我算一下張爸需要多少個ID可以保持無限亂版?? 11/11 02:23
張爸一次就會被永久, 所以大概需要很多很多很多個...
127F:→ bernon:不過grey板主的用意不是在注音文之類的水桶判定嗎 11/11 02:23
128F:→ butty973:感覺新制是為了防板主權力過度擴張 而不是防亂板 11/11 02:23
129F:→ mimily0504:greydust可不可以舉個例 四零六+注音文+板主心情不好 11/11 02:23
130F:→ bernon:那種人身的請不要隨便用同一種標準 感恩 11/11 02:23
131F:→ mimily0504:不好 被桶到永久的烈士,來讓人瞻仰一下? 11/11 02:24
132F:推 hsnubeast:亂版 如果要忍兩三個月才發一次 要養幾個id才能無限亂版 11/11 02:25
133F:→ mimily0504:還是平常就愛嘴泡 剛好不小心注音文 四零六犯滿? 11/11 02:26
我上面有講過可以去閱讀一下了... 不過既然你誠心誠意的發問了, 那我就大發慈悲的回答你! 你可以去查demonlayer這個人
134F:推 trigungo:我是覺得新規矩從現在開始不逤及既往省時省事... 11/11 02:26
135F:→ trigungo:老實說那些有出桶資格的,都過一年了 大多早就有新ID了 11/11 02:27
這個我上面有講過了 "水桶名單整理完成以後, 發現很多照舊制早該被永久的, 在這個提案通過/不過之後會一併清查"
136F:→ butty973:新制這樣幹嘛還保留一年以上的前科 通通刪掉不就省事? 11/11 02:29
前科是保留記錄
137F:推 skyswolf:三個水桶有很容易集滿嗎? 11/11 02:35
138F:→ trigungo:你不贊成換個ID再來過的想法,但是這樣只是更方便鬧板.. 11/11 02:35
創個id其實也用不了多久 至於方便鬧板, 這個地方我有點疑惑你是指艾大所提的新的水桶罰則 或是指放風的方案呢? 我感覺你講的比較像是新的水桶罰則? 抑或是你認為因此方案而出桶的人, 有不少人有鬧板傾向, 有可能會造成鬧板?
139F:→ mimily0504:demonlayer 第一個水桶 有問題不能向小組長申訴? 11/11 02:37
140F:→ trigungo:公告文不能回好囧... 推文好難打 11/11 02:37
141F:→ skyswolf:那種好幾年的你集滿了只能怪你自己重建帳號又是一條好漢 11/11 02:37
142F:→ mimily0504:還是greydust你的意思是小組長一定會挺板主? 11/11 02:37
143F:→ mimily0504:感謝greydust印證官官相衛的文化 XDD 11/11 02:38
範例我已經給你了, 剩下的你要怎麼判定是你的事囉.. 只是說真的, 你的意見到最後應該不會被我納入考量的範圍之內
144F:推 ms16140864:置底板規5帳號處理,只有b項提到分身違規永久水桶, 11/11 02:39
是的所以分身一向都是連本尊一起桶起來的
145F:→ furbyyeh:"三個月內沒出事就正式出桶"你自己寫的 11/11 02:39
還是麻煩你再仔細看一次方案, 感謝
146F:噓 trigungo:感謝樓上印證酸民腦補的文化 :D 11/11 02:39
147F:→ trigungo:歐烏烏烏烏 被插隊了 >0504 11/11 02:40
請注意討論語氣與用詞 ※ 編輯: greydust 來自: 114.32.5.63 (11/11 02:48)
148F:→ leo1021:0504標準腦內補完一流 小灰沒講的也可以被你講的煞有其事 11/11 02:40
149F:→ furbyyeh:不然請正名"三個月水桶" 永久本來就是forever無限期 11/11 02:40
150F:→ ms16140864:那如果分身不違規呢? 並沒有提到 11/11 02:40
分身如果沒發推文違規, 要知道他是分身是不可能的 因此才會有"分身犯錯則連坐桶"的說法 但實務上確實是知道是分身就會連帶一起被桶
151F:噓 Ting1024:不要PO文都沒事..~_~ 11/11 02:41
152F:推 jabari:沒意義. 有辦法翻盤的#17r0pSK- gully連續噓文已經被移除了 11/11 02:41
153F:推 hsnubeast:下一句"假設他四個月後在2011/4/10又被桶, 就是永久" 11/11 02:41
154F:推 bernon:對板主有些疑問,gully的案件算是比較"回應多"的事件 11/11 02:43
155F:→ bernon:你既然要執行新法卻沒關心gully的水桶日期? 11/11 02:43
gully並不是我桶的, 我確實不是很清楚他那三次桶到底是什麼時候 再者他在我整理水桶名單的時候也並未集滿三次 我那時候主要注意到的都是像demonlayer那種時隔很久集滿三次水桶 或者是有爭議的判決(如四零榴)所帶來的水桶 當然我是知道他前兩次桶都是引戰人身之類就是了
156F:→ hsnubeast:只是有個疑問 放風 申請必定通過嗎?還是版主認定? 11/11 02:43
符合條件就通過
157F:→ mimily0504:"如果沒有意外的話一個星期後開始試用" 你覺得有意外嗎 11/11 02:44
158F:推 devilshadow:先幫你戴個帽子以後就好戰了 不意外 11/11 02:44
159F:推 trigungo:你自己都先腦補不意外了 mimily0504不意外╮(′~‵〞) 11/11 02:45
※ 編輯: greydust 來自: 114.32.5.63 (11/11 02:54)
160F:推 Fron:小灰加油 11/11 02:49
161F:推 rrdr:推,小灰回推文的修文看得出很用心 辛苦了,加油 11/11 02:50
162F:→ furbyyeh:麻煩請你回一下hsnubeast的放風申請 三個月就可以出來鬧 11/11 02:51
還是.... 要請你仔細的再看一次內容, 感謝 或者你至少要提出具體案例, 這樣我才有辦法回答你的問題 我現在並不是很清楚你有問題的點在那裡
163F:推 skyswolf:你都說創個id不用多久了 為什麼要幫水桶解套? 11/11 02:52
164F:→ skyswolf:你犯滿就是要重練 不管你是不是故意 11/11 02:53
上面有回了 "水桶名單整理完成以後, 發現很多照舊制早該被永久的, 在這個提案通過/不過之後會一併清查" ※ 編輯: greydust 來自: 114.32.5.63 (11/11 02:56)
165F:→ LeonBolton:任何法律條文溯及繼往都會引發爭議 請三思 11/11 02:55
166F:推 trigungo:同樓上 小灰辛苦 o_o 對不起 11/11 02:56
167F:→ LeonBolton:或可考慮針對特例做特赦? (如四X六事件的多人水桶) 11/11 02:57
我有考慮過這個 但是這個的爭議點也很多, 今天擺平一個四零榴, 明天再擺平一個主觀認定引戰 我還有看到有人被水桶的原因是"丟板主水球罵板主"的, 而且還至少有兩個 (什麼時候有這條規定我真的不知道) 斟酌很多方案以後我認為這個最合適 何況, 對以前判定的東西翻案, 本身也是一種溯及繼往 ※ 編輯: greydust 來自: 114.32.5.63 (11/11 03:02)
168F:推 frank123ya:講難聽點就是不該溯及繼往 那乾脆說改成十犯全放出來 11/11 02:58
這個我會再考慮
169F:推 newyanew:都不要鬧版是會被捅嗎?傻呼呼沒事找事做 推版主 11/11 02:58
170F:推 sYriAohc:以後選板主乾脆要求法律背景好了~最好是具有大法官資格 11/11 02:59
171F:→ bernon:感謝板主解釋 11/11 03:00
172F:推 skyswolf:重點是你就算不小心觸犯版規 警告累積成水桶 11/11 03:00
173F:→ skyswolf:也是桶一下就出來 要集滿三個也很不容易 11/11 03:01
174F:→ skyswolf:為什麼你要三個月內才會累積 讓人可以鑽這漏洞? 11/11 03:02
你這個問題應該是已經上路的水桶罰則方案的問題, 而非放風方案的問題 恕我不在這裡多做解釋, 有疑問可以私信板主 如果很多人都有一樣的問題板主會再於板面上作解釋 ※ 編輯: greydust 來自: 114.32.5.63 (11/11 03:07)
175F:推 bernon:我重新看了grey板主的政見,希望您能解決好這件事情 11/11 03:03
176F:→ LeonBolton:特赦有針對性(某事件) 新條文形同大赦(合條件都可出桶) 11/11 03:06
177F:推 fxmy:又把文章再看一次感覺的出是想完善制度 但是感覺中間還是有 11/11 03:06
178F:→ fxmy:很多問題待討論 版主加油吧~ 11/11 03:06
179F:→ LeonBolton:影響所及差異太大 11/11 03:07
這個我會再考慮 也有可能是因為我本身並不喜歡去推翻前面的人所下的判決
180F:→ mimily0504:法務紀錄 3次水桶的紀錄我去翻了一下 1. 因為406集滿3 11/11 03:09
181F:→ mimily0504:次的很少 倒是有些3犯畢業的很嗆 堪稱戰神 11/11 03:10
戰神系列的應該都不適用這個方案, 我想很少戰神是一年才嗆一次
182F:推 timeofeve:就算是在舊版規的時代 要集滿永久水桶也是很不容易 正常 11/11 03:10
※ 編輯: greydust 來自: 114.32.5.63 (11/11 03:14)
183F:→ timeofeve:來說 只要有被桶過 之後發言都會很小心了 那種會進永桶 11/11 03:11
184F:→ mimily0504:所以我不能理解放風方案的必要性 及一年紀錄既往不咎 11/11 03:11
185F:→ timeofeve:的 很明顯就是他個人的品行問題 11/11 03:12
186F:推 ienet788:其實我不太贊成,打字多花些時間自然不會有注音文 11/11 03:12
187F:→ timeofeve:不要說什麼不小心的啦 那種輕微犯行 還要警告累積才會 11/11 03:13
188F:→ timeofeve:變成水桶 那根本就自己的問題比較多 11/11 03:13
189F:→ ienet788:加上之前的數字事件,要同時被注音文犯滿三次說真的也難 11/11 03:14
190F:→ ienet788:即使如此,粗心三次而被永久,該負責的是自己,而不是板規 11/11 03:15
191F:→ ienet788:的修改去彌補粗心而犯滿的人 11/11 03:15
192F:→ ienet788:再者,前面也說了,有些累犯的心態跟被捅因素其實很難查證 11/11 03:16
193F:推 SexGeass:話說上面那邊爆文就是三犯畢業的戰神之一吧... 11/11 03:17
194F:→ ienet788:說實在的,因為要彌補粗心而犯的人而可能錯放真正該桶的 11/11 03:18
195F:→ ienet788:這樣的風險老實說我並不樂見 11/11 03:18
上面這邊容我引用一段板主間討論的對話來解釋 "目前以版上的情況來說,我是覺得大部分的玩家都十分自重,所以應該是可以寬鬆一些, 而且我們有三個版主可以處理,所以應該是可以。" 不過你們的意見我會再思考
196F:→ LeonBolton:一年前的犯規權當視若無睹 跟推翻不過差在有無紀錄留下 11/11 03:20
197F:→ mimily0504:粗心犯錯的根本很少累積到三次 這樣一意孤行不知為何? 11/11 03:20
198F:→ handsomeball:你真慘 艾佛列桶完啥都不用管 你卻要出來擦屁股 11/11 03:21
199F:→ furbyyeh:別人怎不會踩線 三次不小心被永久本來就是你自己的問題 11/11 03:22
200F:推 ienet788:既然無法有個合理的標準判定錯桶跟犯規,那情願照舊就可 11/11 03:23
201F:→ LeonBolton:以前的不適當判決與其當初的時代背景有關 11/11 03:24
202F:→ ienet788:錯桶固然該查,但對於累犯查看的只需要乖1年就不算 11/11 03:24
203F:→ ienet788:老實說這不是個有效以及公平的方式 11/11 03:25
這個問題, 就如同上面有回過的, 應該比較算是水桶罰則的問題
204F:→ furbyyeh:板規都已經先跟你說三犯永久了 又不是沒說 對自己負責點 11/11 03:25
205F:→ furbyyeh:砍掉重練吧乖 11/11 03:25
206F:→ LeonBolton:現今審視後將之平反∕特赦 個人認為不無不妥 11/11 03:26
207F:→ mimily0504:你說的平反特赦應該是指個案而言吧? 11/11 03:27
208F:推 ienet788:姑且先不論推出的時間點,我相信小灰有心要改善板風 11/11 03:28
209F:→ mimily0504:要以假釋來比擬,多次前科還假釋嗎? 犯後一年無紀錄還 11/11 03:28
210F:→ LeonBolton:一年為期 齊頭式的出桶 三犯永久的威嚴∕嚇阻性何在? 11/11 03:28
其實我看不太懂, 不過我想你說的應該是 "當年的判決就讓他隨當年去吧, 別管它了" ?
211F:→ mimily0504:可全消。 這樣的規定超寬鬆,鬆到快變嘴泡者天堂 11/11 03:29
你這個問題, 就如同上面有回過的, 應該算是水桶罰則的問題
212F:→ ienet788:但是個人對於任何形式的踩線犯滿的判定比較保守 11/11 03:29
213F:→ LeonBolton:我打字較慢... 中間隔了4行也不是我願意的阿... 11/11 03:29
214F:→ awaited:人本來就各有高低, 絕對公平其實是不切實際的.. 有容乃大 11/11 03:29
215F:→ ienet788:也不希望看到萬一真的錯放補破網又造成板主疲於奔命 11/11 03:30
應該是沒那麼多破網可以補
216F:→ furbyyeh:都給你三次機會了 不然就把三次拿掉阿 有差嗎 11/11 03:31
也有考慮過方案是直接拿掉永久 每一次犯就一直加倍下去, 一週->兩週->一月->兩月->四月-> ... 以上感謝大家的參與 以下先去睡覺, 明晚回來再回 ※ 編輯: greydust 來自: 114.32.5.63 (11/11 03:54) 開工啦~
217F:推 iors0330:不贊同這麼作 爲什麼就是有人會被桶 有人不會 11/11 03:47
218F:→ iors0330:自己不夠小心 版規不看 愛戰愛引戰等等 被桶活該 11/11 03:47
219F:推 LeonBolton:審議過的特赦當然就是註銷案底(水桶) 否則何需特赦? 11/11 04:02
220F:→ LeonBolton:一年為期的三犯畢業 過往的就只是紀錄 累積10犯也沒事 11/11 04:04
221F:→ LeonBolton:永久水桶的嚇阻用意在使鄉民要發表意見時 能更謹言慎行 11/11 04:06
222F:→ LeonBolton:一年三犯跟累積三犯哪個較有赫阻作用 應該是顯而易見的 11/11 04:07
223F:→ furbyyeh:被永久水桶後期待可以放風哪來的嚇阻勸導作用 11/11 04:10
224F:→ LeonBolton:刑期跟者水桶累進加倍 是較人性沒錯 總有出桶之時 11/11 04:13
225F:→ LeonBolton:但每個人對網路ID的重視程度皆有所不同 11/11 04:16
226F:→ LeonBolton:如果沒理解錯的話 一年三犯=永久水桶 並沒有放風(假釋) 11/11 04:37
227F:→ LeonBolton:一犯跟三犯間隔超過一年者 得放風(假釋)出桶 11/11 04:40
228F:→ LeonBolton:大赦出桶後 適用一年三犯之規則 只要不一年累積三犯 11/11 04:43
229F:→ LeonBolton:都不會拿到黃牌出場(永久水桶) 11/11 04:44
230F:→ LeonBolton:提問:雖無一年三犯 但總計拿超過3個水桶後 11/11 04:51
231F:→ LeonBolton:之後的水桶刑期如何算? 二週似乎不符公平原則? 11/11 04:53
上面提到嚇阻作用 我記得很久以前看過一個例子是這樣的: 今天犯罪者太多了, 於是我們修改法律, 以後犯個小錯一律關十年! 這樣子大家就會心生恐懼而不敢犯錯 大家都覺得實在是個好方法 接著就有人提問了: 那麼, 我如果闖個紅燈, 也是要關十年嗎? 嚇阻歸嚇阻, 我覺得法律應該講求的是對等 也就是什麼樣的罪就用什麼樣的處罰 永久水桶的概念就好像是死刑一樣 而現在的想法就是要把永久水桶的一部份抽離, 從死邢的概念轉變為無期徒刑
232F:→ adman2002:選你出來 你搞獨裁 我們投版主可以改版規 你才可以改 11/11 04:55
233F:→ LeonBolton:現行體制下 版主本來就可以改版龜了 11/11 04:58
234F:→ LeonBolton:如果版主沒辦公聽會執意施行搞獨裁 你要罷免再來投票 11/11 04:59
235F:→ leo1021:adman搞不清楚狀況的可以不要出來亂嗎 11/11 05:06
236F:推 belmontc:adman不懂就別砲了好嗎? 11/11 05:13
237F:推 Allen0315:灰大辛苦了 可以考慮開始改選下任板主接班人 11/11 05:40
238F:推 zh76283122:PttLawSug z-2-10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二-(9)制定板規權 11/11 05:52
239F:→ zh76283122:adman看清楚了嗎 版主本來就可以更改版規 11/11 05:53
240F:→ blackone979:adman是出來惹人笑的嗎 11/11 05:53
241F:→ furbyyeh:幽默 11/11 05:55
242F:推 SakuraWars:這個時機點宣佈下週實施這個板規本來就有瓜田李下之嫌 11/11 06:48
243F:推 FairyBomb:快繼續鬥一鬥,把版主熱情鬥完了我看誰會跳出來 11/11 07:00
244F:→ FairyBomb:這邊講的人一堆,上次出來選的好像沒幾個 11/11 07:01
245F:推 belmontc:社會上就是有adman這種人才 我們才有每天的新聞可以看 11/11 07:12
246F:推 ssnpiggy:講這麼多 這就gully條款啊 新增這條不只永久可解套 11/11 07:24
247F:→ ssnpiggy:在永久邊緣的一樣也解套 那不就是gully被永久前的狀態 11/11 07:25
老實說我期望看到的是"這條好/不好, 因為XXXXXX, 所以我支持/反對" 如果你想說的是"因為這條會對XXXXX有利/不利, 所以我支持/反對" 那恕我無法將你的意見當作意見考慮
248F:→ FairyBomb:老實說我覺得艾大跟小灰根本不可能搞什麼XX條款出來 11/11 07:25
249F:→ FairyBomb:這條出來爽到的人又不是只有溝鼠,反正大家都覺得版主之 11/11 07:25
250F:→ ssnpiggy:會桶gully還不是因為在組務被檢舉 還硬撐到最後期限前5分 11/11 07:26
251F:→ FairyBomb:間有不能說的秘密就是了 ? 11/11 07:26
252F:→ ssnpiggy:組務要求11/10前解釋 結果撐到11/9 23:55才桶 11/11 07:27
253F:→ ssnpiggy:真的執法公正不循私的話 10/15給警告時就該永永了 11/11 07:29
254F:→ ssnpiggy:這條實施後出來的會很多 但那些gully不爽的人 馬上就回去 11/11 07:30
255F:→ ssnpiggy:現在說先討論再考慮怎麼改 到最後還不是一樣照版主意思改 11/11 07:32
256F:→ ssnpiggy:「先討論暫不實行」→過段時間照樣上路 不是第一次了 11/11 07:34
257F:→ mimily0504:是撐到 11/10 23點55分才公告 很明顯是對群組長交待 11/11 07:56
258F:推 PowerRock99:新版規 浩劫與重生....XDDDD 11/11 08:20
259F:推 tiros:剛被桶很快就有新版規能解套,很難不讓人產生聯想 11/11 08:26
260F:→ mimily0504:剛去算了一下除去E的,三犯"只有"37個人,這三十七個 11/11 08:38
261F:→ mimily0504:還不乏嘴砲功力深厚或是亂發文鬧版的,真正衰小三犯的 11/11 08:40
262F:→ mimily0504:有幾個? 人數那麼少不用個案處理,反而要大赦水桶 11/11 08:41
263F:→ mimily0504:開版五年,三十七個永久過份嗎?智xd砍掉帳號都不只370 11/11 08:42
264F:推 declare:某f真的很爆笑,被叫去看版龜好幾次XDDD 11/11 09:08
265F:推 waynehorn:灰大辛苦了 11/11 09:18
266F:推 eeqqww112233:幹你媽的 一堆人只會酸 平常守法不就好了 自己愛玩 11/11 09:21
267F:→ eeqqww112233:每次 注音文 或是什麼其他文字 不好好打 挑戰版龜 11/11 09:22
268F:→ eeqqww112233:自己被桶又要該該叫 怪人囉? 11/11 09:23
269F:推 eeqqww112233:艾大 灰大 辛苦了 桶我吧 感恩 11/11 09:30
270F:推 declare:樓上辛苦了,gully還在左上角戰爭就會持續存在的 11/11 09:31
271F:→ iampala:基本上會申請放風出來的多少都是想繼續po文分享的 11/11 09:35
272F:→ iampala:申請放風又踩線那也只怪自己活該, 阿如果刻意用分身踩線 11/11 09:36
273F:→ iampala:那剛好一起桶一桶, 我倒是不覺得有啥衝突, 基本上大多數版 11/11 09:37
274F:→ iampala:友都還挺優質的, 不太會因為這種東西想吧, 阿wow版主題應 11/11 09:37
275F:→ iampala:該還是擺在wow上吧, 不要影響到大家的閱讀才是重要的 11/11 09:38
276F:推 ailanous:辛苦了。 贊成新版規定,不過板主身為執法者卻違規的 11/11 09:38
277F:→ ailanous:情況是不是應該斟酌一下加重懲罰? 11/11 09:39
278F:→ ailanous:這樣新規定多少可以免去某某專款的汙名... 11/11 09:40
279F:推 Ommmmmmmmmmm:支持版主...! 11/11 10:22
280F:推 Ruri:就算37個都放出來,看板會亂多少,亂了再桶就好 11/11 10:29
281F:推 gihunter:可以比照公務員違法加重1/2的原則阿 11/11 10:29
板主違規加重這個可以考慮, 不過加重1/2有點難算, 直接兩倍應該不錯
282F:→ Ruri:不過如果把管理者鬥倒了,結果沒人接反而更亂,這不更好笑 11/11 10:29
283F:→ Ruri:你有種批評就要有種承擔責任,煽動一堆人革命就要能建新秩序 11/11 10:31
284F:→ Ruri:如果只有批判的話,最後倒霉不過就是不出聲的使用者而已 11/11 10:31
285F:推 gihunter:最好的辦法還是遵守比例原則和平等原則 11/11 10:33
286F:推 gihunter:我是覺得要溯及既往就辦投票~不然應以不溯及既往為原則 11/11 10:41
287F:推 a0925313803:什麼都要投票 版主都變成花瓶了 11/11 10:51
288F:推 tang2068:我只想問有些人當初在投票你們有好好看過政見嗎? 11/11 10:56
289F:→ tang2068:文章應該還在 現在回去看還不遲唷 11/11 10:56
290F:推 weisun:灰神辛苦了~ 11/11 11:02
291F:推 Adamec:推文表態對版務管理的支持 11/11 11:11
292F:推 xien721:純推不下 11/11 11:13
293F:推 Alexboo:搞到這麼複雜不如維持原樣 11/11 11:14
294F:推 declare:爆 11/11 11:21
295F:推 alu23:立意良好,但是溝鼠永久水桶拖20多天未執行直到小組長出面 11/11 11:42
296F:→ alu23:一進桶馬上有解套方案,真令人無限遐想 11/11 11:43
297F:→ elitepp:好難看的戲 要演也演得好一點 解套這麼快 科科 11/11 11:44
298F:推 SakuraWars:greydust 自己都知道 gully 的爭議性很大何必堅持現在 11/11 11:46
299F:→ SakuraWars:推這個?這時機點真的很差,有什麼壓力一定要現在推嗎 11/11 11:47
我上面好像有回過了 這個處罰方式是在我整理水桶名單的時候提出來的 經過冗長的討論成為前面艾大公佈的方案, 再經過冗長的討論以後確定這個放風的方案 沒有什麼壓力, 就只是討論的時間點剛好到這邊完結而已 爭議性大歸大, 我上面回過很多次: 老實說我期望看到的是"這條好/不好, 因為XXXXXX, 所以我支持/反對" 如果你想說的是"因為這條會對XXXXX有利/不利, 所以我支持/反對" 那恕我無法將你的意見當作意見考慮 一個意見調查無論如何都必須過濾掉過激/針對性強/亂入的意見 因此在任何時間點提出應該都無妨 當然還是感謝大家對正反兩面的參與和討論
300F:→ ohb:誰知道小灰會做多久...4.0.3一開說不定就被說當成神樣公會板 11/11 11:53
301F:推 miaudele:好像看到政客硬拗的嘴臉了 漬漬 11/11 11:53
302F:→ ohb:給罷免了 XD 11/11 11:53
303F:推 Anzar:版規討論好像每次都會有同一個人跳出來酸,是我的錯覺嗎 11/11 12:09
304F:推 Ruri:站規組規沒規定版規要投票,版主看不爽可以罷免,有那麼難懂嗎 11/11 12:10
305F:→ Ruri:一直說要投票,真的會投的票有人氣的一半嗎?代表性又是多少? 11/11 12:11
306F:→ Ruri:做不好的已經被酸爆了,又牽拖到其他版務是惟恐天下不亂就是了 11/11 12:13
307F:推 wuchianlin:我認為在這種時候就事論事是比較好的方法 11/11 12:17
308F:→ wuchianlin:有人覺得溝鼠不適用這條款或者是這條款本身有問題的 11/11 12:18
309F:→ wuchianlin:才是比較理性的討論方式吧 11/11 12:19
310F:→ wuchianlin:規則的確是複雜化了,不過限制放寬也不是壞事 11/11 12:21
311F:→ mimily0504:回到原點 "現行的三犯畢業合不合理" 多少人覺得必須改? 11/11 12:21
312F:→ mimily0504:而且 就舉例的六個月10天兩犯還可以放風? 11/11 12:22
多少人覺得必須改, 我不知道, 所以才有意見調查 但真正重要的是板主覺得需不需要改, 不然板主是來做什麼的? 你的意見我整個看下來, 大概也有個底了, 我這麼說好了 你的想法是: 板主應該照板眾的意願而行, 不管是先公投, 先板眾提出. 總之必須是由板眾而板主 而我的想法, 我可能也說過很多次: 板主應該是要引導板面的走向的, 因此事務應當由板主提出 細微的修改和例行事務可以直接公告 較為重大的可以徵詢板友的意見 真正重大而板主無法下決定或是達成共識的可以舉辦公投 老實說我覺得你的意見多半情緒化且具有針對性 而且摻雜著"我認為板眾都不想改, 為何你要改?"的想法在裡面 因此在這裡恕我不會把你的意見納入考慮, 除非你能讓我覺得我的看法錯了 而這部份請私信我, 就別佔用板上的資源 另外你能不能代表板眾, 我不知道 我所知道的是, 我會給你以下建議: 請你去組務板霸免我, 然後選一個政見是照你的模式走的板主出來
313F:→ wuchianlin:這應該是另一個話題,不過樓上 我覺得不用 11/11 12:22
314F:→ mimily0504:nono 請你回去看小灰的本文 這問題是他丟出來的 11/11 12:22
315F:→ mimily0504:今天是他自己覺得有問題要改 還是很多人覺得有問題要改 11/11 12:23
316F:→ mimily0504:一意孤行不要說人家為反而反 11/11 12:23
317F:推 wuchianlin:先談你舉的例子 一個是警告一個是水桶 累積方式不同 11/11 12:24
318F:推 Ommmmmmmmmmm:版主不管怎麼做好像都欠他一百萬的嘴臉真的很有趣 11/11 12:24
319F:→ wuchianlin:其二,那你覺得這問題為什麼不存在? 11/11 12:25
320F:→ wuchianlin:這跟政府政策不一樣,他的工作量變大你並不需要付出成本 11/11 12:26
321F:→ mimily0504:你弄錯例子 請看紅色ps下面那邊的舉例c 兩次都水桶 11/11 12:26
322F:→ wuchianlin:換句話說他今天以管理者身分提出問題而且企圖解決 11/11 12:27
323F:→ mimily0504:工作量和成本和合理性有什麼問題? 合理性相當於必要性 11/11 12:27
324F:→ mimily0504:今天合理就不必要更改啊 11/11 12:27
325F:→ wuchianlin:呃,因為水桶是三犯畢業不是嗎 11/11 12:27
326F:→ wuchianlin:他提出的一種必要性是的確有人因為這樣子的累積被限制 11/11 12:28
327F:→ mimily0504:我也說過 我去翻過三反以上的紀錄 真的因為四零六和 11/11 12:29
328F:→ mimily0504:注音文三犯的很少。三犯的也只三十七個,就比例而言 11/11 12:30
329F:推 Raidensnake:灰大辛苦了 此改變立意良好 但扯到某鼠就擺脫不了爭議 11/11 12:30
330F:→ mimily0504:小灰花大力氣去作而且還有部份風險放到其他身和引戰的 11/11 12:31
331F:→ mimily0504:三犯。那又何必? 11/11 12:31
332F:→ Raidensnake:某鼠的永久拖了幾個星期才執行 執行後又馬上有解套 11/11 12:31
333F:推 wuchianlin:我認為這是版主群的個人問題,如果他們願意承擔的話 11/11 12:32
334F:→ wuchianlin:其實版規一樣會被執行,而且放風的規範頗為嚴格 11/11 12:33
335F:→ wuchianlin:這個風險並不是說你放掉就會變成xx之亂這麼誇張 11/11 12:33
336F:→ mimily0504:這是公眾版,那是公平與合理性的問題,跟xx之亂沒關係 11/11 12:35
337F:→ iampala:我也不覺得放出來真的會亂到無法可管, 版主立意是好的 11/11 12:36
338F:推 wuchianlin:所以如果改善版規可以讓版眾更自由的討論的話 11/11 12:36
339F:→ wuchianlin:那不是更符於合理性嗎 11/11 12:37
340F:→ iampala:就拿你說的比例來說,5年來37個,不更證明多數版友很優質嗎 11/11 12:37
341F:→ wuchianlin:還是說你覺得這條板規對誰不公平或者是會造成侵犯? 11/11 12:37
342F:→ iampala:會作亂的終究還是會進去蹲.. 11/11 12:38
343F:→ mimily0504:這樣五年37個被桶到永久的還算衰小 需要放風救援嗎 ? 11/11 12:38
344F:→ iampala:放風只是讓作為好的人出來, 該被永久的終究會被永久... 11/11 12:43
345F:→ mimily0504:為什麼一定要到放風才會行為良好? 放風是多一次機會 11/11 12:44
346F:→ mimily0504:三犯可是有三次機會。 11/11 12:45
347F:→ mimily0504:而且也不是作為好的人,都永久了 那看得到作為? 11/11 12:46
348F:推 wuchianlin:關於這個不予置評,不溯既往應該是另一個話題 11/11 12:49
349F:→ wuchianlin:就這個修正本身來說是沒有問題的 11/11 12:50
350F:→ wuchianlin:至於放風這件事情下面板主有它的推論 11/11 12:51
351F:→ wuchianlin:所以你也覺得那些人是倒楣被捲進去是吧 11/11 12:52
352F:→ wuchianlin:我認為就是因為先前的這種累計方式不合理 11/11 12:52
353F:→ wuchianlin:所以才會有人因為這樣子被捲進去 11/11 12:53
354F:→ wuchianlin:而我們今天就是在討論一個讓這些人解套的方案 11/11 12:53
355F:→ mimily0504:"這應該是另一個話題,不過樓上 我覺得不用" 11/11 12:54
356F:→ mimily0504:如果你說累計是不合理的,我相信大部分的版都是累計制 11/11 12:55
357F:推 a78544521:5年給你3次機會還不夠? 被桶過幾次還不懂得克制自己的發 11/11 12:55
358F:→ a78544521:言嗎 11/11 12:55
359F:→ wuchianlin:如果鬆綁這件事情本身不會造成弊害的話是可以接受的 11/11 12:56
360F:→ a78544521:以前判定時間很嚴格又怎樣 還是很少人被永桶阿 那些人 11/11 12:57
361F:→ wuchianlin:我不想知道其他版的累計制是怎麼回事 11/11 12:57
362F:→ a78544521:根本就是自己白木 這樣也可以說成是無辜被捲進去 11/11 12:57
363F:→ mimily0504:我想你可能不瞭解失去公平性和合理性,本身就是弊病 11/11 12:57
364F:→ wuchianlin:我的不用改是指這東西實際上可改可不改 11/11 12:58
365F:→ wuchianlin:因為我不懂你到底覺得哪裏不公平或者不合理啊 11/11 12:59
366F:→ a78544521:請問這些年來有人提過判定時間太嚴嗎? 完全沒有吧 11/11 12:59
367F:→ mimily0504:我覺得為甚碩蝠自己去接受這個"政策",而把以前的版規 11/11 13:00
368F:→ a78544521:現在判定時間改寬鬆就算了 還要回頭去幫某些被永桶的人 11/11 13:00
369F:→ mimily0504:說成不合理,也是一件很奇妙的事 11/11 13:01
370F:推 jabari:可改可不改. 那為何偏偏現在改@@? 11/11 13:01
371F:→ a78544521:解套 這根本就沒必要 11/11 13:01
372F:→ mimily0504:因為他是灰神啊 揮神說他是馬 大家就不會說是鹿了 11/11 13:02
373F:推 LingBay:將以前水桶做調整本來就是小灰的政見之一 11/11 13:02
374F:推 wuchianlin:我的看法是當我們有了一個新的角度去看舊的板規 11/11 13:03
375F:→ wuchianlin:本來就要去思考是不是有不合理或者是有問題的地方 11/11 13:03
376F:→ wuchianlin:如果有了有問題的地方的話那到底能不能試圖去修正 11/11 13:04
377F:→ wuchianlin:說不定那些人全部都是白目 誰知道? 11/11 13:05
378F:→ wuchianlin:但是只因為這樣子就不去思考舊規則的對錯是不應該的 11/11 13:06
379F:推 jabari:樓上用詞注意一點比較好. 說不定你剛那句會被判定人身攻擊. 11/11 13:06
380F:→ mimily0504:LingBay 你說的是小灰在參選文推文補充的那一段? 11/11 13:07
381F:推 a78544521:將以前水桶做調整 政見裡根本沒有提到這個吧 我應該沒漏 11/11 13:07
382F:→ a78544521:看 11/11 13:07
383F:→ mimily0504:那一段基本上是注音文問題 要救援四零六和因為注音三 11/11 13:08
384F:→ mimily0504:犯畢業的我沒意見,但是依照什麼一年內幾水桶放風 11/11 13:09
385F:→ mimily0504:那又是另一回事了,他自己也說了愛戰得永久很好 11/11 13:09
386F:推 LingBay:原來是我誤會了 參選政見只有提到拼音問題 11/11 13:14
387F:推 Alexboo:搞到這樣比DKP還屌 11/11 13:15
388F:→ mimily0504:人家是callloot 板主說了算 11/11 13:17
389F:推 Anzar:alexboo你是不是也有打lol? 11/11 13:17
390F:推 FairyBomb:講了這麼多,誰知道溝鼠還是在水桶裡 11/11 13:23
391F:→ FairyBomb:新的方法就算通過,實行時間也沒確定 11/11 13:23
392F:→ FairyBomb:然後一堆人在喊昨天桶溝鼠今天就解套,真奇怪 11/11 13:24
393F:→ FairyBomb:要不要直接嗆明就是看溝鼠不爽好了 ? 11/11 13:24
394F:→ mimily0504:講那麼多 幹麼不10/15號就桶溝鼠 這樣這篇就差25天耶 11/11 13:26
395F:→ Ommmmmmmmmmm:某人既然都說"版主說了算"了... 11/11 13:26
396F:→ Ommmmmmmmmmm:但他還是不斷的表達出反對意見,真的是看不懂ˊˋ 11/11 13:29
397F:→ FairyBomb:真奇怪,版務組了給了一個期限,期限前處理也不行 11/11 13:29
398F:→ FairyBomb:然後就死要10/15硬要把溝鼠桶死,真妙 11/11 13:30
399F:→ FairyBomb:我很好奇有沒有人寫信給艾大或小灰說10/15桶溝鼠的 11/11 13:30
400F:→ FairyBomb:如果有寫沒處理,那我也承認版主有問題,如果沒人寫 ? 11/11 13:30
401F:→ FairyBomb:啊現在這些不就很好笑,講這麼多還不是因為看不爽,科科 11/11 13:31
402F:推 declare:灰神一下變鹿一下變馬,待會可能就被打成皇了 11/11 13:31
403F:推 tang2068:因為他是德魯伊?(咦) 11/11 13:35
404F:→ mimily0504:不好意思喔 我有寫信給三個板主請他們桶gully 11/11 13:40
405F:→ mimily0504:根本沒人在理的 為什麼別人三犯板主都主動處理 11/11 13:41
406F:→ FairyBomb:那他們回了什麼 ? 大意 ? 11/11 13:41
407F:→ mimily0504:溝鼠的就託那麼久? 11/11 13:41
408F:→ FairyBomb:他們有對這件事情回應的話,在Ptt官方期限前也處理了 11/11 13:42
409F:→ mimily0504:自己去群組長那邊看 沒回信 11/11 13:42
410F:→ FairyBomb:這樣有什麼問題 ? 還是版主對你的信視而不見 ? 11/11 13:42
411F:→ FairyBomb:樓上說的在哪裡 ? 哪一版 ? 11/11 13:42
412F:→ mimily0504:戰略高手群組事務板 11/11 13:44
413F:→ mimily0504:Beowolves 10/22號就提出來過 還不是被河蟹掉 11/11 13:45
414F:推 Anzar:沒回信可能是覺得不值得回吧 11/11 13:46
415F:→ mimily0504:可以不要回 但是又不執行是什麼正當理由? 11/11 13:48
416F:→ tang2068:如果你怎麼要求就要人家怎麼照辦 人家也很難做 11/11 13:48
417F:→ mimily0504:當大家默默的就以為被遺忘了? 11/11 13:48
418F:→ tang2068:組長都跟你說了11/10號前解釋 然後也桶了 我不懂你還在不 11/11 13:48
419F:→ FairyBomb:看完了,艾大不是說在討論嗎 ? 11/11 13:49
420F:→ tang2068:滿意什麼 還是乾脆你也去做做組務看看? 11/11 13:49
421F:推 timeofeve:依照版規 #1CjpRCya 這篇在當時就應該是永久水桶了 11/11 13:49
422F:→ timeofeve:大家不過是再質疑怎麼遲遲都不水桶罷了 自己看看 從那篇 11/11 13:50
423F:→ mimily0504:沒有特殊理由 是要討論什麼? 沒理由拖延又不解釋 11/11 13:50
424F:→ timeofeve:到現在 經過多少時間了? 11/11 13:50
425F:→ Anzar:越來越看不懂最終的目的是要求什麼了 11/11 13:51
426F:→ timeofeve:就因為這樣質疑 就要被曲解成只看溝鼠不爽 這說不過去吧 11/11 13:52
427F:→ timeofeve:難道上一篇的公告文 大家都是看溝鼠不爽嗎 11/11 13:52
428F:→ timeofeve:不過是覺得 拖了這麼久 終於執行了而已 有啥好解譯的 11/11 13:53
429F:→ FairyBomb:以這篇兩個禮拜前新規定來看,溝鼠差不多卡在那時間點 11/11 13:53
430F:→ FairyBomb:然後溝鼠兩次水桶紀錄是2008年的,照這規定是不算的 11/11 13:54
431F:→ FairyBomb:所以版主之間才在討論吧,而且也在版方規定時間前處理了 11/11 13:54
432F:→ mimily0504:FairyBomb:如果有寫沒處理 << 七天沒回沒處理 11/11 13:55
433F:→ FairyBomb:老實說看不爽的八成又要說一年以上不算是不是幫鼠解套了 11/11 13:55
434F:→ FairyBomb:那你就提出來讓小灰解釋為啥不回應你啊,我哪知道為啥 11/11 13:55
435F:→ mimily0504:群組長請他們11/10前回應 那也一定是有人去反應 11/11 13:56
436F:→ FairyBomb:雖然我覺得也沒啥好回的,艾大就說版主討論中,是要回啥 11/11 13:56
437F:推 Raidensnake:不要只顧立場而不明是非 這改變要實行 一定要把某人永 11/11 13:56
438F:→ Raidensnake:久的問題解決 不然一定會讓人學的搞特權 11/11 13:56
439F:→ Raidensnake: 覺 11/11 13:57
440F:→ FairyBomb:版主這麼爽整天搞特權,當初也不見你們出來選,科科 11/11 13:57
441F:推 timeofeve:溝鼠的案件還是算在舊的判定時間吧 #1CjpRCya 這篇的時 11/11 13:57
442F:→ timeofeve:間點 連新判定時間的版規討論都還沒開始 11/11 13:58
443F:→ FairyBomb:在舊的時間,但版主間一定早就知道了,所以才需要討論吧 11/11 13:58
444F:→ FairyBomb:最後桶了,然後貼出新規定,就變官官相護了 11/11 13:58
445F:→ mimily0504:溝鼠是10/15號被桶 犯規9/28還9/29 上面公告的版規是 11/11 13:59
446F:→ timeofeve:然後F大你說的照規定不算 那個已經是放風方案了 11/11 13:59
447F:→ timeofeve:現在還在討論 還沒實行 11/11 13:59
448F:→ mimily0504:10/22 找藉口先看清楚 11/11 13:59
449F:推 declare:我看出最終的目的了,一條路是 下台,一條是 滾 (無誤 11/11 13:59
450F:→ FairyBomb:10/15跟10/22,你覺得新版規三個版主是這七天才在討論 ? 11/11 14:00
451F:→ mimily0504:你心理有什麼腹案是一回事 還沒公告上路 又遲遲不執行 11/11 14:00
452F:→ mimily0504:老兄 反規當然依照當時規定處理 你有什麼問題? 11/11 14:01
453F:→ FairyBomb:那你快去把你的疑問丟到版務組順便罷免他們 11/11 14:02
454F:→ FairyBomb:如果真的這麼黑暗我一定支持你 11/11 14:02
455F:→ mimily0504:免了 你離題大王 我懶得裡你 11/11 14:03
456F:→ FairyBomb:你有沒有想過為啥官方不理你,科科 11/11 14:03
457F:推 Raidensnake:離題大王+1 11/11 14:03
458F:推 timeofeve:當時在討論的新版規是判定時間修改 跟溝鼠的案件沒交集 11/11 14:04
459F:→ FairyBomb:現在問題不就是覺得版主不公嗎 ? 11/11 14:05
460F:推 trigungo:mimily0504 離題大王+n 仇鼠硬要把兩件事喇在一塊 11/11 14:05
461F:→ timeofeve:為何版主還要針對溝鼠的案件討論 他的案件很明顯是適用 11/11 14:05
462F:→ timeofeve:舊版規 11/11 14:05
463F:→ FairyBomb:那就把兩件分開處理呀,為何要扯在一起 ? 11/11 14:05
464F:→ FairyBomb:覺得溝鼠案有問題就去申訴,這篇有啥問題我看不太出來 11/11 14:06
465F:→ timeofeve:唯一跟溝鼠的案件有交集的是這篇的放風條款 但這現在才 11/11 14:06
466F:→ timeofeve:要討論 還沒實行 所以在10/15之後的那段時間 放風條款 11/11 14:07
467F:→ mimily0504:拜託 FairyBomb說寫信給板主 才扯過去的 我很認真的 11/11 14:07
468F:→ timeofeve:根本究還沒出現 是有什麼原因要針對溝鼠的案件討論 11/11 14:07
469F:→ mimily0504:在討論灰神的提案捏 11/11 14:07
470F:推 trigungo:很認真的仇鼠 大家都看到 一直拉近來喇 ╮(╯_╰)╭ 11/11 14:08
471F:→ declare:不是揮神?馬?鹿? 11/11 14:08
472F:→ FairyBomb:現在問題不就有人覺得溝鼠太晚桶不爽嗎 11/11 14:08
473F:→ mimily0504:那個FairyBomb 你要離題到溝鼠案自己去開一篇啦 11/11 14:08
474F:→ FairyBomb:你有寫信他沒回是他的問題呀,至於他有啥問題我哪知道 11/11 14:08
475F:→ trigungo:光看那句灰神/馬/鹿 那句就知道根本不需要和你討論 11/11 14:09
476F:→ FairyBomb:我沒離題啊,是有人一直說新規定在幫溝鼠解套吧 11/11 14:09
477F:→ trigungo:腦補一流阿 仇鼠專門阿 11/11 14:09
478F:→ declare:認真的指鹿為馬 指馬為鹿 也是一種認真 11/11 14:09
479F:→ FairyBomb:寫信不理你不爽就去版務檢舉他,在這邊腦補有鳥用 ? 11/11 14:10
480F:→ FairyBomb:當初連長不理我水球我還不盧到他在公告回應了 11/11 14:10
481F:→ trigungo:ly0504:因為他是灰神啊 揮神說他是馬 大家就不會說他是鹿 11/11 14:14
482F:→ trigungo:自己抱持著這種成見 帶著有色眼鏡看事情 跟你討論做啥 11/11 14:15
483F:→ LingBay:看到兩方人馬互指離題大王 我笑出來了啦 XD 11/11 14:18
上面的吵架我看的有點混亂, 不過我想我應該可以不回 如果有重要問題我沒回到, 你覺得仍需釐清的, 請在下面再推一次, 感謝.
484F:推 bernon:還在吵喔...真的很離題了啦,寶傑你怎麼看 11/11 14:19
485F:推 tang2068:寶傑是什麼梗阿@@ 11/11 14:21
486F:推 eeqqww112233: 可能要問皓平了 11/11 14:21
487F:→ FairyBomb:其實一切都是外星人做的 11/11 14:24
488F:推 j094097:皓平出國了啦 11/11 16:15
489F:→ NinJa:要放人出來以後gully又人身攻擊時,兩位板主就不要裝沒事人 11/11 18:29
490F:噓 nobi0720:果然是官官相護 是不是在幫Gully解套心裡有數啦 11/11 18:41
491F:推 cava1ry:為什麼樓上覺得就一定不能幫gully解套? 11/11 20:41
492F:→ RedLover1009:看不完,灰神真有恆心毅力認真回問題,不推不行 11/11 20:41
493F:→ salami:請不要溯及既往 其他沒意見 如果堅持要溯及既往 11/11 20:52
494F:→ salami:為特定人士立法的意圖就太明顯了 11/11 20:52
495F:→ salami:時間點已經這麼明確 外加上次的"解M釋放空間" 11/11 20:53
496F:→ salami:用公告以及版務執行 來幫特定人士解套 要跟著G一起瀆職嗎? 11/11 20:54
你這樣的字句讓我很難辦 "請不要溯及既往 其他沒意見" 我應該可以當做你是反對這個提案 而 "如果堅持要溯及既往 為特定人士立法的意圖就太明顯了" 1. 老實說我也沒非常堅持要溯及既往, 不然也不必先提出來討論了 但這既然是我提出來的方案, 不堅持一下, 那我提出來要幹嘛? 連自己都不堅持的提案根本沒有成為提案的意義. 這應該也可以順便回答有些人覺得我很堅持的疑問 2. 我可以把你這句話當成"為特定人士而反對的意圖就太明顯了"嗎?
497F:推 Anzar:那萬一有人05 07 10各一次水桶被永久不是超級衰 11/11 23:36
498F:→ LeonBolton:該檢討的是為何會被桶 衰不衰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11/12 00:22
499F:→ FairyBomb:每年標準都不一樣,人身拼音標準都是會改變的 11/12 00:52
※ 編輯: greydust 來自: 114.32.5.63 (11/12 01:59)
500F:推 salami:有哪裡的版規或規定、法律...是修改罰則同時溯及既往的.. 11/12 02:06
501F:→ salami:每年標準不一樣,fine. 但是哪年判的就照哪年罰 11/12 02:06
502F:→ salami:一般就是不溯及既往 除非是誤判或者是有新證據 11/12 02:07
503F:→ salami:既然是提出來"討論" 我的意見就是 "請別溯及既往" 11/12 02:09
504F:→ salami:至於為特定人士而反對...那是因為G板主有藉公務之便 11/12 02:10
505F:→ salami:假行公告 實則刪除自己被檢舉與申訴證據的前例 11/12 02:10
老實說我並非法律專門, 但這個問題我也想反過來問問 "沒有法律是溯及既往的嗎?" 以及 "如果大家都不溯及既往, 那麼板主的提案到底是應該遵循潮流, 還是應該往板主認為對的方向走?" 第一個問題, 我不是法律專門所以我不清楚 我對於溯及既往的認知是, 法律是從寬的, 因此如果現行罰則會罰到過去的行為 那麼一律從寬而不溯及既往 如果說現行的罰則可以讓過去的人從原本會被罰變成不被罰或是變輕呢? 就我的理解法律應該是從寬, 寧可漏殺不能錯殺 因此這個人應該是可以減輕刑罰的 還是要說, 我並非法律專門, 但這是我對於法律的理解. 第二個問題我可以明白的告訴你, 我在乎的是對不對好不好 而非大家是怎麼做的 另外我應該也說的很清楚了, 不管是贊成或是反對的意見我都會納入考慮 但是我不會考慮因為特定人士而贊成/反對的意見 所以我才會說你的字句讓我很難辦, 我實在不知道要把你當成認真的反對 還是為了特定人士而反對 ※ 編輯: greydust 來自: 114.32.5.63 (11/12 02:22)
506F:→ salami:自然在新公告 可能又一次影響G板主處罰之時 提出避嫌 11/12 02:12
507F:→ greydust:唔, 我是不是修到推文了? 11/12 02:23
508F:推 salami:沒有 錯開而已~ 11/12 02:23
509F:→ salami:換個角度說 如果這個方案是值得推動的 那只要避嫌 阻力就小 11/12 02:24
510F:→ salami:今天如果真的對 真的好 對版務執行有易 對無心失誤者從寬 11/12 02:24
511F:→ salami:那從"規定公告之後,開始從寬" 這樣易為大家接受 何不行之 11/12 02:25
512F:→ salami:公告之後開始實行 這樣爭議也少 對過去的處罰重判 界限難抓 11/12 02:26
513F:推 salami:能不能這樣做 看板主 換成 這樣做好不好 對不對 也是看板主 11/12 02:29
514F:→ salami:問題是 既然這樣好 這樣對 那何不從爭議少且避嫌的路開始做 11/12 02:29
515F:→ salami:例如之前的"釋放M文空間"這個公告 很難不被人質疑圖利 11/12 02:30
關於為什麼要推這個, 上面有許多解釋 關於何不從爭議少且避嫌的路開始做 上面也有說過了, 如果是爭議少大家應該都會贊同的事, 我就會直接公告了 正是了解到是有可能有爭議的事, 才需要意見調查和討論 ※ 編輯: greydust 來自: 114.32.5.63 (11/12 02:32)
516F:→ salami:避開瓜田李下的時間點和身份 執行對的、好的版務將會更通暢 11/12 02:31
好吧, 我現在確實了解到 時間點和對特定人士的仇恨會很大幅度影響到人的判斷 但是既然已經提出, 我上面也說過如果自己都不堅持的提案根本沒有成為提案的意義 因此我也不會因為會造成誤解, 會有瓜田李下之嫌就放棄 上面不管是吵架還是什麼的就請大家當成是新手上路的所造成的混亂吧 對於讓大家產生困擾深感抱歉 下面還是請大家回歸對方案的討論 不管是對於時間點還是特定人士的討論我想就盡量到此為止. ※ 編輯: greydust 來自: 114.32.5.63 (11/12 02:42)
517F:推 salami:不是對於時間"點" 而是"請不要溯及既往" 11/12 02:53
518F:→ salami:如果把"沒有意見就執行"改成"沒有意外就執行".. 11/12 02:54
519F:→ salami:今天這個方案 最大的問題就是 "會有相關人士獲利" 11/12 02:55
520F:→ salami:許多人指出這個問題 怎麼還能算是"沒有意外"? 11/12 02:55
521F:推 salami:為何"不讓關係人士獲利"的避嫌 就一定是"對特定人士的仇恨" 11/12 02:58
上面有說還是請大家回歸對方案的討論 因此如果你還是有諸多疑惑煩請私信 不過我得先去睡覺了, 下面的明晚再繼續 ※ 編輯: greydust 來自: 114.32.5.63 (11/12 03:13)
522F:推 BoAstala:其實看完整篇,我來整理重點一下,就是Gully千萬不可放 11/12 03:28
523F:→ BoAstala:從頭到尾被討論的特定對象似乎只有他,406受害者,還有一個 11/12 03:28
524F:→ BoAstala:灰灰說的什麼demon的,所以我有解讀錯誤嗎? 11/12 03:29
525F:→ leo1021:才過一天就推小灰指鹿為馬了 這麼快就忍不住要酸了嗎? 11/12 04:50
526F:→ FairyBomb:快去罷免小灰然後出來選版主就可以把溝鼠關到死了 11/12 06:37
527F:推 SakuraWars:雖然你已經說你不會考慮時間點的問題,我還是要說時機 11/12 07:06
528F:→ SakuraWars:真的很重要。比方說慶民國百年應當是好事一件,但如果 11/12 07:07
529F:→ SakuraWars:明年九二一臺灣再來個八級地震你覺得這國慶該不該辦下 11/12 07:08
530F:→ SakuraWars:去?何況我認為身為有權者本來就應適當避嫌,如此可以 11/12 07:09
531F:→ FairyBomb:我只知道美國911跟台灣921的時候好像都有跨年晚會 11/12 07:10
532F:→ SakuraWars:少很多爭議。 11/12 07:11
533F:→ SakuraWars:另外要針對條文的話,我覺得三個月沒犯就銷掉永久水桶 11/12 07:12
534F:→ SakuraWars:觀查期太短了,這種禁一輩子的東西要解放少說觀查個一 11/12 07:13
535F:→ SakuraWars:兩年我想不為過。 11/12 07:13
536F:→ SakuraWars:FairyBomb 如果你能拿出實例而非用"好像"我會很感謝你 11/12 07:14
537F:推 SakuraWars:如果 921 的例不夠我再舉一個,假設明天周美青犯了濤 11/12 07:19
538F:→ SakuraWars:天大罪被判死刑,隔天國民黨立院黨團就通過廢死條文並 11/12 07:20
539F:→ SakuraWars:說廢死本來就是馬英九法務部長任內就一直想推動的政策 11/12 07:20
540F:→ SakuraWars:,叫大眾不要多做聯想不是為特定人解套,這有可能沒爭 11/12 07:21
541F:→ SakuraWars:議嗎? 11/12 07:21
542F:推 SakuraWars:要對比成現在的例子,可能把周美青換成連戰比較適合 11/12 07:28
543F:→ FairyBomb:921那年沒晚會,隔年才有,印象有誤,跟你道個歉 11/12 07:31
544F:→ FairyBomb:如果因為一個人而影響一個法規的推動 11/12 07:32
545F:→ FairyBomb:有問題的不是政府而是民眾,這是我的感想 11/12 07:33
546F:→ FairyBomb:而且你舉的例子來說,只是在討論,並沒有通過 11/12 07:33
547F:→ FairyBomb:為何講的好像一定會通過然後把某鼠放出來呢 ? 11/12 07:34
548F:推 SakuraWars:法規可以延後推動,如果是好的民眾終究會接受,可是在 11/12 07:34
549F:→ SakuraWars:不當的時間點推動自然受到的阻力會比較大 11/12 07:35
550F:→ SakuraWars:也比較引人非議 11/12 07:35
551F:→ SakuraWars:另外我沒有認為一定會通過,要是我認為一定會通過我就 11/12 07:36
552F:→ SakuraWars:不來說這些了,白費唇舌幹嘛? 11/12 07:36
553F:→ FairyBomb:因為很多人都講的一定會通過,某鼠過兩天就跑出來的感覺 11/12 07:37
554F:→ SakuraWars:就是因為現在是討論時間才更要提這些,要不然上路再來 11/12 07:37
555F:→ SakuraWars:嗆不是更顯得馬後砲 XD 11/12 07:37
556F:→ FairyBomb:問題是得到好處的並不只有溝鼠一個人,但都不爽溝鼠而已 11/12 07:39
557F:推 SakuraWars:就像我上面舉例說的,這個版規討論就是在 gully 被永久 11/12 07:40
558F:→ FairyBomb:像夜幕哥就是符合條件的其中一個,連提都沒提到,真慘 11/12 07:40
559F:→ SakuraWars:後馬上被提出來,大家當然會想像是不是有問題。換成馬 11/12 07:41
560F:→ SakuraWars:英九連戰蕭萬長吳敦義的話我想你就能想像為什麼大家都 11/12 07:41
561F:→ SakuraWars:挑最近最有爭議的說。而且這還是近到不能再近,不到一 11/12 07:42
562F:→ SakuraWars:週喔... 11/12 07:42
563F:→ SakuraWars:我剛剛發現豈止不到一週 XD 根本就上下五篇文之內 11/12 07:44
564F:→ SakuraWars: 十 11/12 07:44
565F:→ FairyBomb:你這問題跟樓上跟很多人提出的一樣,可以考慮去版務組 11/12 07:46
566F:推 SakuraWars:如果板規正式上路我會考慮 11/12 07:46
567F:→ FairyBomb:以小灰當初參選提的政見來看,發這文章滿多餘的 11/12 07:49
568F:→ FairyBomb:他能解釋這麼多其實我也很佩服他,尤其大多數人的重點都 11/12 07:49
569F:→ FairyBomb:在溝鼠這個人身上,而不是版規本身好壞。 11/12 07:50
570F:推 SakuraWars:我不是很想說這個,不過很明顯這板一堆人投票只看 ID 11/12 07:54
571F:→ SakuraWars:不看政見 XDD greydust 的好幾百票裡面沒有我就是了 11/12 07:54
572F:→ leo1021:你說到重點 平常沒事愛酸板上名人光環BLABLABLA 遇到選舉 11/12 07:56
573F:→ leo1021:卻又愛認ID造神 到最後都對人不對事 11/12 07:57
574F:→ mimily0504:如果你有仔細看投票人數的話 這次板主投票人數少很多 11/12 07:59
575F:→ leo1021:看對眼:XX大!XX神! 看不順眼:名人光環!搞特權! 科科 11/12 07:59
576F:→ leo1021:投票人數少很多 我想跟版本末期逛版人數減少應該也有關係 11/12 08:00
577F:→ leo1021:之前還沒改4.0.1的時候 板上文章量相對於之前真的少很多 11/12 08:01
578F:→ leo1021:逛板的人少了 所以有參與板主選舉投票的人數也跟著變少了 11/12 08:02
579F:→ mimily0504:又私信啊,11/2請三板主桶溝鼠的信還沒人回,怎麼敢 11/12 08:06
580F:→ mimily0504:指望私信?如果你的意思是板主可以帶版走,那你拋出 11/12 08:06
581F:→ mimily0504:來的"三犯畢業的合理性"問題,有什麼意義? 因為板主 11/12 08:06
582F:→ mimily0504:帶版走,所以只需要說服了你,不需要說服其他人嗎? 11/12 08:06
583F:→ mimily0504:那也只是你個人的合理性。 11/12 08:07
584F:→ mimily0504:讓我想到廢死的人一直阻擋死刑定讞的死刑犯執行。 11/12 08:07
585F:→ mimily0504:永久水桶剝奪是單一帳號單一版的發言權,同時還是三 11/12 08:07
586F:→ mimily0504:犯畢業制,今天是不教而殺,三犯真的情有可原嗎?還 11/12 08:07
587F:→ mimily0504:是硬要給極少數(大約三十多個)並不全然無辜(你所謂 11/12 08:08
588F:→ mimily0504:的不小心還是故意犯)根本沒辦法從你訂的時間規則中篩 11/12 08:08
589F:→ mimily0504:選出來。你無視你規則中的漏洞,忽略管理公眾版的公 11/12 08:08
590F:→ mimily0504:平性和合理性,那並非單純是板主帶領版或是版眾>>板 11/12 08:08
591F:→ mimily0504:主。再者,你說永久水桶,在你感覺像從死刑修改到無 11/12 08:08
592F:→ mimily0504:期徒刑,前面也提到,永久水桶並沒有同時剝奪看板的 11/12 08:08
593F:→ mimily0504:閱讀權利和褫奪公權(像某人仍任板主)。水桶相當於禁 11/12 08:09
594F:→ mimily0504:言,至於禁言的理由,大概是人身攻擊 注音文 引戰之 11/12 08:09
595F:→ mimily0504:類的,某些人三次不小心或故意犯規,沒有珍惜自己的 11/12 08:09
596F:→ mimily0504:發言權,所以被永遠禁言,這樣很不合理嗎? 11/12 08:09
597F:→ mimily0504:至於多次不小心犯規 #1CmKp810 第三頁的推文,你自 11/12 08:09
598F:→ mimily0504:己也說"經常不小心,, 他也主觀的帶給板眾許多困擾 11/12 08:10
599F:→ mimily0504:己也說"經常不小心,, 他也主觀的帶給板眾許多困擾 11/12 08:10
600F:→ mimily0504:了" 不知道為什麼硬要推這個放風條款? 11/12 08:10
601F:→ FairyBomb:我覺得你上面舉的這例子非常奇怪 11/12 08:16
602F:→ FairyBomb:我覺得那句話完全不是在講溝鼠,而是上面的注音文 11/12 08:17
603F:→ FairyBomb:而且這跟他們提倡的一年過後不追究完全沒衝突 11/12 08:18
604F:→ FairyBomb:某鼠上次被水桶是2008年的事,其他都沒問題 11/12 08:19
605F:→ FairyBomb:人身這種主觀判定的東西每年都在改變,標準放寬也沒不好 11/12 08:20
606F:→ FairyBomb:#1CmKp810一堆人也是戰力滿點,判定引戰也不奇怪 11/12 08:20
607F:→ FairyBomb:說到底還是因為扯到溝鼠才有這麼大的反應 11/12 08:21
608F:→ FairyBomb:但其實能攻擊的點也只有10/15這一點而已 11/12 08:21
609F:→ mimily0504:所以我也不是再說溝鼠 請不要在心中有溝鼠處處皆溝鼠了 11/12 08:21
610F:→ FairyBomb:但這一點的處理跟版上完全沒關係,根本站務組的事 11/12 08:21
611F:→ FairyBomb:那很好,那小灰那篇說的三個月一次注音文當例子來看 11/12 08:22
612F:→ FairyBomb:這種三犯就是像你說的完全沒有情面可以講 11/12 08:23
613F:→ FairyBomb:但如果五年內三犯,是因可能因為標準不同而導致被水桶 11/12 08:23
614F:→ FairyBomb:我覺得會比較符合這個新規定的精神 11/12 08:24
615F:推 declare:奇怪,是有盜帳號嗎,昨天講的跟今天講的觀點都不一樣 11/12 09:07
616F:→ soscare:其他放出來的當然只是沾光而已 運氣真好 11/12 09:16
617F:→ declare:當初在選版主,一堆人本來就是在選誰可以幫我除掉gully XD 11/12 09:23
618F:推 soscare:所以FairyBomb是認為這個特赦條款跟gully沒關係就是了? 11/12 09:32
619F:→ soscare:greydust本人也認為提出這個新版規跟gully沒關係?? 11/12 09:32
620F:→ soscare:只是因為這麼巧 在提出新版規之前gully犯滿 是嗎? 11/12 09:33
621F:→ soscare:好 就當作一切都是這麼巧吧...為什麼拖到10號晚上公告永久 11/12 09:35
622F:→ leo1021:樓上可以把小灰11/11 1:26回應的那段看完再發問嗎? 11/12 09:35
623F:→ soscare:然後11號凌晨公告新水桶規則 11/12 09:36
624F:→ soscare:嘴砲人人會說 善後的話我也會掰 11/12 09:37
625F:→ leo1021:心中早有定見何必多此一問?就直接講明你覺得是黑箱條款阿 11/12 09:38
626F:→ leo1021:小灰都講明是以整個板為討論主體 有些人就一定要抱有成見 11/12 09:40
627F:→ leo1021:覺得只是為了幫溝鼠解套 這樣還說是對事不對人? 11/12 09:41
628F:→ soscare:我還在問 想不到樓上就幫我解釋這是黑箱條款了 多謝 11/12 09:42
629F:→ soscare:你認為兩位版主是對事不對人? 那早該先把gully水桶了 11/12 09:43
630F:→ soscare:為了什麼拖延到11/10日? 還不就是對人不對事... 11/12 09:43
631F:→ leo1021:明眼人都看的出你想酸這點不是嗎?還是你要說你只是純發問? 11/12 09:43
632F:→ soscare:對了 同你的想法 明眼人都看的出來這新版規為的是什麼 11/12 09:44
633F:→ leo1021:為的是幫無心之過的板友解套阿 還是你有更好的見解? 11/12 09:45
634F:→ soscare:都累積三犯了還叫做無心之過... 11/12 09:47
635F:→ soscare:水桶原因都是因為引戰或是人身攻擊...也能因水桶時間久遠 11/12 09:49
636F:→ soscare:而稱之無心之過嗎? 11/12 09:49
637F:→ soscare:翻了一下有人是因為拼音文被永久水桶 倒是比較適合特赦 11/12 09:57
638F:→ FairyBomb:又在跳針,每個版主對拼音人身引戰標準都不同 11/12 10:18
639F:→ FairyBomb:這才是放風的本意,減少不同版主間不同標準的判斷結果 11/12 10:19
640F:→ FairyBomb:至於要扯到溝鼠我上面就說了,現在唯一有問題就是10/15 11/12 10:19
641F:→ FairyBomb:大家要攻擊版主不公就去版務,跟這新規定根本沒關連 11/12 10:20
642F:→ FairyBomb:硬要拉在一起講的意義在哪我真的不知道 11/12 10:20
643F:→ FairyBomb:如果美咪紳士嗷球連長溝鼠艾大小灰人身引戰標準都一樣 11/12 10:21
644F:→ FairyBomb:五年內被桶三次就是自已的問題,因為標準沒有改變 11/12 10:21
645F:→ FairyBomb:但現在每年標準都在變,以一年為期,過往不究,是比較寬 11/12 10:22
646F:→ FairyBomb:不過跟溝鼠有啥關係,直接說想桶死溝鼠就好啦 11/12 10:22
647F:→ FairyBomb:版主不公就去版務罷免它,我真懷疑小灰政見有誰在看的 11/12 10:23
648F:→ soscare:又在護航 每個版主對拼音人參引戰標準不同 11/12 10:24
649F:→ soscare:被桶有意見請往組務版申訴...既然自己都不反對是人身了 11/12 10:24
650F:→ soscare:何必扯到是因為標準不同的關係才導致被水桶 11/12 10:25
651F:→ FairyBomb:你講了半天最後還是丟給版務組,那你講這麼多幹嘛 ? 11/12 10:25
652F:→ FairyBomb:標準不同跟我要不要去檢舉有啥關係,我真的看不懂 11/12 10:25
653F:→ mimily0504:標準不同是一定的,但是一般有兩個關卡 板主和小組長 11/12 10:26
654F:→ soscare:被桶就是被桶...標準不同只有因為標準太寬而放水沒桶到 11/12 10:28
655F:→ soscare:當你說某人被桶有可能是因為標準太嚴 這就是在幫忙想理由 11/12 10:29
656F:→ soscare:若是真有不該桶而被桶的就會跑組務...小組長會評斷 11/12 10:30
657F:→ soscare:剩下的不就都是該被桶的嗎?? 請問這與執法尺度有何相干? 11/12 10:32
658F:推 j094097:這篇戰沒停... 11/12 11:31
659F:推 Alexboo:搞得好像wow版不能沒有gully一樣 11/12 11:32
660F:→ AACKball:推文提到夜幕哥..他上一次水桶是2009/12 間隔未滿一年吧? 11/12 12:28
661F:→ AACKball:就算用新制他也是永久.. 11/12 12:28
662F:→ iors0330:護航人的毛真多 話說該死的就讓他死一死 救幹麻啊? 11/12 12:31
663F:→ iors0330:扯啥標準不同 被桶就是發言不當所致 桶一週很嚴重? 11/12 12:33
664F:→ iors0330:被三連桶真的是自找的 不小心?都是屁! 關兩次還在不小心 11/12 12:35
665F:推 bernon:戰不停的原因很簡單...就是自以為正義 11/12 14:18
666F:→ bernon:如果沒有g板主的案例根本不會有爭議 11/12 14:19
667F:→ bernon:沒有他"可能會被放出來"的餘慮,我想根本沒人會反對板規修改 11/12 14:20
668F:→ bernon:一個不適任的板主也值得護航,我完全理解為啥那麼多人支持廢 11/12 14:21
669F:→ bernon:除死刑這個議題了,為戰而戰嘛 11/12 14:22
670F:推 bernon:看到有人一直扯板務板務也頗煩,已經投訴很多次了好嗎? 11/12 14:24
671F:→ bernon:現在他人就在WOW板被水桶了也還要板務? 11/12 14:25
672F:推 bernon:再說大家就是"擔心他會被放出來"而提出疑問然後討論 11/12 14:28
673F:→ bernon:某人護航就算了,還一直酸什麼罷免灰神,桶死溝鼠之類的 11/12 14:30
674F:推 jabari: 給個建議, 永久水桶後必須先服刑滿"半年" 才能申請放風 11/12 14:38
675F:→ jabari:這樣一來, 永久水桶會有嚇阻效果, 又能執行放風政策.. 11/12 14:39
676F:推 SakuraWars:樓上的建議不失為一個有效的折衷之道。當然半年我是覺 11/12 15:36
677F:→ SakuraWars:得有點短就是了 11/12 15:36
678F:推 AACKball:整篇推噓文看下來..想請問小灰版主一件事情 11/12 15:39
679F:→ AACKball:放風方案的適用對象到底是誰.. orz 11/12 15:39
680F:→ AACKball:在公布新罰則"之後"三次犯滿永久水桶的人是否適用? 11/12 15:40
681F:→ AACKball:還是整個放風方案適用對象"僅限於"新罰則公布之前永久者? 11/12 15:42
682F:推 AACKball:因為很多推文方向好像是 "以後永久水桶都有機會放風"? 11/12 15:46
683F:→ AACKball:可是版主回應部分感覺是這是兩碼事.. 11/12 15:46
684F:推 AACKball:另外還有一點我有些疑慮的是 小灰版主角色的問題 11/12 15:49
685F:→ AACKball:相關方案,你是提案者,推動者,你會堅持這個立場很正常 11/12 15:50
686F:→ AACKball:可是同時,你也扮演了決策者..通俗的說就是"球員兼裁判" 11/12 15:53
687F:推 AACKball:嘖,講得怪怪的..我意思是,這樣的情況,主持討論的應該是 11/12 16:16
688F:→ AACKball:例如艾大這種比較中立的角色(艾大對不起..借你舉個例) 11/12 16:17
689F:→ AACKball:因為由小灰你主持,而你又是代表其中一方,你的回應就著重 11/12 16:19
690F:→ AACKball:在你的立場和看法,並且對反對意見容易偏向是反駁 11/12 16:22
691F:→ AACKball:將重大方案提出來討論,立意是好的,但當個人立場牽涉入 11/12 16:26
692F:→ AACKball:討論內容,我覺得容易使議題失焦.. 11/12 16:26
693F:推 SakuraWars:樓上的建議有個前題,就是 statue 和 greydust 有相等 11/12 16:29
694F:→ SakuraWars:的管板熱忱 11/12 16:29
695F:推 AACKball:而且最後發展結果可能有不好影響 11/12 16:30
696F:→ AACKball:倒不如照你的政見和炸彈先生所說的 11/12 16:31
697F:→ AACKball:PTT版主權限"版主具有修訂版規之權利" 直接通過推行 11/12 16:31
698F:→ LingBay:請看p30 這項板規是經過板主冗長的討論的產物 非個人意見 11/12 16:33
699F:→ LingBay:如果要說立場 那三位板主似乎都是球員兼裁判 找小組長嗎? 11/12 16:35
700F:推 AACKball:所以我才會提出關於小灰角色問題的疑慮 11/12 16:41
701F:→ AACKball:版主也是版眾中的一員 需要看小灰是以版眾角度提案 11/12 16:44
702F:→ AACKball:提案討論,還是以版主身分修改版規讓版眾提議討論 11/12 16:44
703F:→ kevinfu0302:不管是對於時間點還是特定人士的討論我想就盡量到此為 11/12 16:45
704F:→ kevinfu0302:止 <=這是不可能的 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才讓許多人不服 11/12 16:46
705F:→ kevinfu0302:要讓大家同意這改動 只能避開這種爭議 11/12 16:46
706F:→ AACKball:小灰版眾角度->版眾間討論,其他版主擔任仲裁可能比較好 11/12 16:46
707F:→ AACKball:小灰版主角度->變成版主對版眾,那仲裁者可能要往上層找.. 11/12 16:48
708F:→ AACKball:p30我以為版主討論結果是確立新罰則 放風方案只是草案? 11/12 16:52
709F:→ AACKball:理解有誤的話請見諒.. 11/12 16:53
710F:→ jonahlin:這新版龜是好的,從另一個角度,某些死在溝鼠奇特標準下 11/12 18:13
711F:→ jonahlin:的冤魂也有機會重入輪迴,比如曾經引起議論的歐巴馬19 11/12 18:14
712F:→ jonahlin:不少人都覺得他蠻冤枉的 11/12 18:15
713F:→ jonahlin:現在問題是溝鼠的水桶,判警告已經拖了快半個月 11/12 18:19
714F:→ jonahlin:終於判出局又拖了快一個月,這不符合依板龜處理的標準 11/12 18:24
715F:推 salami:為什麼不能特別提出G來當重要案例呢? 他明明就是版主 11/12 18:44
716F:→ salami:他有權力修改版規、執行公務、進行懲處 當然不同於一般版友 11/12 18:48
717F:→ salami:一方面身分特殊 二方面時間點瓜田李下 最簡單就是避嫌 11/12 18:49
718F:→ salami:若真如灰版主所言 是對是好的方案 不需要為了堅持而受阻力 11/12 18:50
719F:→ salami:最好就是不碩及既往 既公道又避嫌 11/12 18:50
720F:→ soscare:即使歐巴馬有機會出來 也僅是因為沾到新版規的光 11/12 19:09
721F:→ soscare:而不是重新審視他該不該被水桶... 11/12 19:10
722F:→ mimily0504:歐巴馬那個群組長有發回更審,其實板主對該案判定不一 11/12 20:25
723F:→ devidevi:AACKball請把原文看清楚,有你要的答案... 11/12 22:23
724F:→ devidevi:版主違規的情況很難論定,除非有一定的舉報程序... 11/12 22:24
725F:推 AACKball:呃..我對原文的理解是"放風方案對象僅限於舊制永久水桶" 11/12 23:10
726F:→ AACKball:不知道DEVI版友是否相同..又這是不是小灰版主的原意? 11/12 23:11
727F:→ AACKball:如果是這樣 那整個放風方案本身就是針對過去已發生事件 11/12 23:15
728F:→ AACKball:也就是本來就打算溯及既往了..? 11/12 23:15
729F:→ AACKball:抱歉,因為看推文一直說放風要不要溯及既往,搞到混淆了.. 11/12 23:16
730F:→ devidevi:你應該先關注,超過一年間隔的水桶有沒有意義... 11/12 23:50
731F:→ devidevi:要說是為G版主量身打造也行,但是為了N年前的水桶.. 11/12 23:52
732F:→ devidevi:在N年後因為一次警告被永久水桶,這個才是版規更改的重點 11/12 23:53
733F:→ devidevi:雖然我也不爽G因為我爭注音文判定的範圍被水桶過.. 11/12 23:56
734F:→ devidevi:也上組務申訴被原案退回,但也只是不爽G水桶我的這件事 11/12 23:57
735F:→ devidevi:但對於間隔1年以上的水桶判定,我是支持灰的看法... 11/12 23:58
736F:推 AACKball:喔..我不知道我語氣這麼像不支持放風或針對gully版主耶.. 11/13 00:04
737F:→ AACKball:對於語氣誤導說聲抱歉 =.=|| 11/13 00:05
738F:→ AACKball:我本意支持放風方案 只是不知道他的適用範圍而已.. 11/13 00:05
739F:→ AACKball:另外如果放風方案是為了讓過去時效過長水桶解套 11/13 00:07
740F:→ AACKball:我覺得雖然這樣 對於有永久水桶在身的人 還是應該有段 11/13 00:09
741F:→ AACKball:時間較長的水桶監 以示警惕吧 不然我可能今天永久 11/13 00:10
742F:→ AACKball:但上次水桶是一年前,所以我明天就申請放風,就出桶了? 11/13 00:12
743F:→ AACKball:那第三次水桶判決幾乎形同虛設..我只要低調三個月就好? 11/13 00:12
744F:→ AACKball:後面這段要強調非針對個案,是對整體的 =.= 11/13 00:13
745F:→ AACKball:另外,我前幾句斷句排版不良,請見諒.. 11/13 00:14
746F:推 bigchoir:我看完整串,只要不把以前被永久桶的放出來其他我都贊成 11/13 00:37
747F:→ bigchoir:以開始實施當下為時間的基準點判斷。 11/13 00:38
748F:推 kakyun:支持樓上 11/13 01:01
749F:推 ap521125:我是覺得 若不朔及既往 那原本該被永久的沒被永久要不要 11/13 04:00
750F:→ ap521125:補桶? 11/13 04:01
751F:→ ap521125:因為這不是新版規的問題 而是原本就存在的爭議 11/13 04:01
752F:推 NinJa:我覺得不用耶...既然漏桶永久何必去補桶呢? 除非刻意遺漏 11/13 13:16
753F:→ NinJa:刻意遺漏就類似這次gully遲遲不桶永久這樣的... 11/13 13:16
754F:→ NinJa:假設有人認真去追查後提醒版主就算了...版主不用這麼搞剛 11/13 13:17
755F:→ NinJa:而利用整理水桶名單而產生把永久水桶放風的想法 有點誇張 11/13 13:18
756F:推 NinJa:要利用版主權限就直接說 我認為誰不值得被永久 我要給他機會 11/13 13:21
757F:推 a8330028:溝鼠專用條款 11/13 18:22
758F:推 a8330028:大部份被給的處罰 都不是經過所有版主討論給的共識 11/13 18:27
759F:→ a8330028:換句話說 是版主自由心證給的合板規內範圍的處罰 11/13 18:29
760F:→ a8330028:如果要拿現在來推翻以前的處罰 怎麼說也不合理 11/13 18:30
761F:推 a8330028:間單說2點 一點是將來違規處罰要經過所有版主共識 11/13 18:34
762F:→ a8330028:另一點過去的處罰有其時代背景 版規也與現在不一定相同 11/13 18:35
763F:→ a8330028:要就是繼續執行 要嘛就是全部推翻重來 11/13 18:36
764F:→ a8330028:但是現在的版主群就要負此後的責任 11/13 18:37
765F:推 kyonkun:咦?小灰不是說了很多次 有發現應該永久沒永久的都會補桶 11/13 21:25
766F:→ kyonkun:還是我誤會他的意思了... 11/13 21:26
767F:→ kyonkun:哦 看錯了 現在也還沒確定要不要朔及既往 11/13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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