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nggang0604 (MOMO毛)
看板W-Philosophy
標題Re: [問題] 現在同性戀是精神疾病的論據?
時間Wed Jun 1 18:57:04 2016
※ 引述《kikii (摸咕)》之銘言:
: ※ 引述《ganggang0604 (MOMO毛)》之銘言:
: : 心理學判斷精神疾病的根基在於
: : 1.對於自己生活產生困擾
: : 2.對他人產生困擾性
: : 3以中立立場判斷其治療必要性
: 針對目前「心理學判斷精神疾病的根基」有點意見
: 常見於變態/偏差心理的定義,"4D"較為完整:
: Deviance(p<0.5), Distress, Dysfunction, Danger(對自己或他人)
你心理系的吼,我變態心理學沒學好,只依稀記得有關DSM的部分基本。
: : 所以無人可稱同性戀為精神疾病。
: : 從台北人跌倒現像的你能發現什麼?
: : 你在問的問題就像範例ㄧ樣沒意義...
: 我覺得拿「異性戀者性侵異性」這點來回應比較恰當XD
其實我只是想表達,兩者無關聯性以及無顯著性這兩件事情,
拿異性戀者做比喻,有的人又會開始扯性開放、同性戀跟異性戀不一樣之類的理由...
: : 群體與政策性這種變數過多,也沒有什麼根據性的問題,沒有人能回答,你可以參考同志
: : 人權較被注重的國家參考,但不見得台灣也會ㄧ樣。
: : 先思考,做功課,在發問,這裡是哲學版,不是基本概念認知版。
這裡我自己補充一下好了,一來是這個部分牽扯政治、社會、文化等可變因素,二來推論這個部分覺得沒有其意義性,因為猜測性過多。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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