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kii (摸咕)
看板W-Philosophy
標題Re: [問題] 現在同性戀是精神疾病的論據?
時間Wed Jun 1 17:26:36 2016
※ 引述《ganggang0604 (MOMO毛)》之銘言:
: ※ 引述《forent (為何那麼愛睡覺呢?)》之銘言:
: : 現在那些學者認為同性戀是精神疾病的論據有哪些?
: 心理學判斷精神疾病的根基在於
: 1.對於自己生活產生困擾
: 2.對他人產生困擾性
: 3以中立立場判斷其治療必要性
針對目前「心理學判斷精神疾病的根基」有點意見
常見於變態/偏差心理的定義,"4D"較為完整:
Deviance(p<0.5), Distress, Dysfunction, Danger(對自己或他人)
: 所以無人可稱同性戀為精神疾病。
: : 我們是否能從同性戀和變性者性侵同性來發現甚麼?
: 從台北人跌倒現像的你能發現什麼?
: 你在問的問題就像範例ㄧ樣沒意義...
我覺得拿「異性戀者性侵異性」這點來回應比較恰當XD
: : 又
: : 如果同性戀合法化爭取公共權益會有甚麼改變?
: 群體與政策性這種變數過多,也沒有什麼根據性的問題,沒有人能回答,你可以參考同志
: 人權較被注重的國家參考,但不見得台灣也會ㄧ樣。
: 先思考,做功課,在發問,這裡是哲學版,不是基本概念認知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10.55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W-Philosophy/M.1464773199.A.B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