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xide (Liquid Pig)
看板W-Philosophy
標題Re: [問題] 請問跟讀哲學相關的幾個問題
時間Wed Jan 7 11:30:10 2009
※ 引述《seki129 (austria pianist)》之銘言:
: 1.請問唸哲學一定要會辯論(debate)嗎?
這個問題我覺得很有趣,也許也很重要,不過可能心中有
答案的人會認為如果回應了這個問題,很容易就印證答案
是肯定的,因此要嘛認為不怎麼需要回答,要嘛認為不應
該回答。我沒有答案,所以寫些聯想。 :P
哲學一定要辯論嗎?曾經蹺課去聽演講,講者是Popper的
嫡傳弟子。不,這位老教授並不演講,他煽動大家來辯論,
與他辯論,把他擊敗。他說,唯有批判才是理性。場面一
度靜默。如果台下的寥寥聽眾面面相覷,那是因為大家缺
乏批判的心靈呢,還是因為大家發現到,原本期望這遠道
而來的老先生會帶來些什麼新鮮事,其實他卻比較想找人
吵架?
有人說辯論在哲學訓練中不可或缺。先選出一個比較素樸
的看法,然後攻擊它顯而易見的弱點,建立起與之對立的
看法,如果第二個看法也有顯見的瑕疵,就再找第三個看
法,說明兩者不足之處,依此逐漸獲得較精緻的看法。辯
論的好處在於把事情「搞清楚」,甚至讓我們能有一套比
較穩定的模式,去處理各種大大小小的哲學問題。但凡事
皆有代價,辯論的代價可能是移動的速度。而這似乎正是
Levi-Strauss離開哲學的原因之一:為了結束他的哲學教
育,為了避免重複。
辯者,辠人相與訟也。
如果哲學與辯論脫不了關係,那麼這意味著哲學永遠要面
對法律,哲學家將繼續走進法庭。蘇格拉底是檢察官,他
什麼都不知道,他詰問一切;蘇格拉底是被告,他被迫為
自己辯護。辯論(debate)原本是擊敗的意思。為自己辯
護,就是將別人擊敗,而將別人擊敗的方式,就是讓自己
處於無可被猜疑的位置:可以說這就是檢察官的位置嗎?
(蘇格拉底難道不是在為自己申辯之時,還不忘指控阿那
克薩戈拉嗎?)
因此看起來相距很遠,其實辯論的雙方更處在兩個相仿的
位置,兩個對稱的位置,都是辯論的雙方,都是潛在的罪
人,都是可能的嫌疑犯,都在尋找不被懷疑的位置。
問題:有沒有法庭以外的哲學?(哲學能否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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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uderey129:覺得這篇很棒...關的比喻真好,關於法庭外的哲學在想中. 01/11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