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alove (realove)
看板W-Philosophy
標題Re: 沒有慾望就沒有行動(為)?
時間Thu Feb 8 06:25:52 2007
※ 引述《IsaacStein (My Name)》之銘言:
: 請問「具有意向性的行為都由欲望所推動」跟「驢子為什麼不會
: 被餓死」之間的關係是?
我上一篇只是試著釐清Hume的說法
還沒想到 要怎麼樣去牽扯到原潑Babbage(?)的問題
其實 一開始我看原潑的問題時 看沒有很懂
心中的感覺 跟roockie一樣 似乎隱隱約約與Hume的說法有關
因為原潑區分了理性與邏輯..可是感覺例子比較像是理性(包涵邏輯)與欲望的對照
只有理性的驢子會餓死 但具有欲望的驢子不會 因為只有欲望才能推動行為
這就跟Hume的說法扯上關係了..
不過 我要承認的是 以上例子 只是按照我的理解去說的 可能跟原潑舉的不太一樣:)
: : 所以舉一些 不具有意向性的act 如夢遊 或身體不由自主地抽慉 來反駁Hume的看法
: : 都是不成功的..
: : 不是說Hume的看法 不能反駁 (很多Kantian都反對Hume的看法) 只是要反駁的話
: : 要找對例子就是了..
: 我覺得現在反而是反過來了耶,當初是有人宣稱,驢子如果會去
: 其中一邊吃草,就一定要有欲望或偏好,否則是驢子是不可能踏
: 得出他的第一步的,而這個人說,他如此宣稱的根據,是Hume和
: Spinoza的說法。
: 現在都還沒有人證明,沒有被餓死的那隻驢子的「隨便去一邊」
: 一定是「具有意向性的行為」,那現在反駁的人說,這隻驢子之
: 所以有能力「隨便去一邊」並不需要意向性在後面發生做用。有
: 誰規定這隻驢子一定要自己決定去某一邊,他才能真的去其中一
: 邊呢?
: 如果這一點沒有被證明的話,那要用Hume或Spinoza的不管什麼
: 理論,來支持自己說「驢子能夠去某一邊,背後一定要有欲望或
: 偏好」,不就根本拿錯理論了?
嗯 但我覺得原潑的例子有點模糊 似乎可以有不同的詮釋空間
(或也有可能是我自己看不太懂而已>_<)
因為理性與邏輯似乎不是截然對立的兩個概念
理論理性(theoretical reason)的要求之一就是遵守矛盾律
: : 2.
: : 人在從事某action時 的確不見得會有對映的欲望
: : 例如 Ritsun提到 她騎機車回家時
: : 腦袋裡大概都沒有騎機車的欲望(腦袋裡也沒有回家的欲望)
: : 但這似乎也不是Hume講法的反例
: : 因為Hume問的問題是: 推動action是什麼? 是欲望 還是理性?
: : Hume問的問題並不是: 人從事action時 是否一定會有欲望?
: : 所以Hume可以承認 我們在從事許多action的當下 其實是不帶有任何欲望的
: : Hume只是說 必須要有欲望推動 我們才會去從事action
: : 例如 你為什麼會去騎機車? Hume認為促使你去騎機車的原因中 必定有欲望
: : (不管這欲望的內容是什麼 是想回家也好 想去兜兜風也好 或是不為什麼
: : 別的 就是想騎機車)
: : 所以 要找到Hume講法的反例
: : 就必須提供一種情況 在這種情況中
: : 我們可以清清楚楚地說 某人從事某行為(action非act)的原因中 完全沒有欲望
: : Kantian認為很明顯是有這種情況的
: : 是於是怎樣的狀況 先賣個關子(不是故意的 只是我很想寫報告去了>_<)
: : 或許有板友可以先補充 或是繼續憑藉自己的想像力去挑戰Hume的講法..
: 所以我現在才搞清楚一直卡住的環節是什麼。
: 我舉個例子來解釋一下你在這裡想要講的東西,你看看我說的是
: 不是符合你想講的?
: 我今天打完球很累想回家了(欲望A),於是我騎上我的腳踏車
: (行為A)回家,一路上我都沒有想過要踩踏板(欲望B),可
: 是我還是一路踩著腳踏車踏板(行為B)回家。
: 這個例子裡面,你說根據Hume,雖然行為B的背後沒有欲望B,
: 可是行為B確確實實是被欲望A給推動的,所以我們不能說,因
: 為行為B的背後沒有欲望B,所以行為B就是沒有欲望推動的行
: 為。你的意思是這樣對吧?
Exactly right!:)
: 如果沒錯的話,這就是目前為止都一直卡住的環節。
: 回到那兩隻驢子的故事,假設餓死的驢子叫驢A,沒被餓死的驢
: 子叫驢B,驢A跟驢B都有「想要吃草」的欲望1,可是驢A卻
: 沒有「去吃草」的行為1,而驢B有,驢B之所以有「去吃草」
: 的行為1,是因為驢B有「選中其中一邊」的行為2,而驢A沒
: 有這個行為2(他做不到)。
: 若按照你在這裡的說法,根據Hume,驢B會有「選中其中一邊」
: 的行為2,是由「想要吃草」的欲望1所推動就足夠了,所以驢
: B的「選中其中一邊」的行為2背後不一定要有一個「想選其中
: 一邊」的欲望2。可是不對,如果欲望1就足以推動「選中其中
: 一邊」這個行為2,那驢A照理說也應該不會餓死才對。
: 這時候我們有兩種路可以選擇:
: 一、驢A之所以被餓死,是因為他沒有欲望2,而驢B有,所以
: 驢A沒辦法做行為2,於是就無法順利完成行為1,最後就
: 被餓死了。
: 二、其實驢A驢B都沒有欲望2,驢A所缺乏的是一種神秘的能
: 力X,這個能力X使得驢B可以藉由欲望1來推動行為2,
: 進而使行為1順利完成,所以沒有被餓死。
: 原發問者和妖西以及我,選擇的都是第二條路,不過不同的是,
: 原發問者認為那個神秘的能力X是「理性」,而我跟妖西則覺得
: 只要有「隨機能力」就夠了。
: 可是roockie不同意,roockie認為一定是第一種情況,若沒有欲
: 望2的推動,那驢B也一定沒有辦法做到「選中其中一邊」,他
: 在2917是這樣說的:「驢子的故事指出的是如果驢子沒有任何偏
: 好,在有相同吸引力的雙方之間,就不會做出選擇……即使有隨
: 機概念或使用隨機的能力,也不見得能夠使用。沒有慾望、偏好
: 等等原因,就不會促使一頭驢子或一個人去做任何事。」
: 從這段文字可以知道,所謂「沒有任何偏好」只是針對「在『有
: 相同吸引力的雙方之間』(也就是兩堆一模一樣的草之間)做出
: 選擇」這件事而已,跟驢子「要不要吃草」(欲望1)無關。換
: 言之,roockie的主張是,只要沒有欲望2,即使兩隻驢子都有
: 欲望1,也做不出行為2來。然後roockie說,他的這個看法是
: 根據Hume和Spinoza而來的。
: 但是根據你在這裡對Hume的解釋,即使沒有欲望2也沒關係,因
: 為只要行為2是「被欲望1所推動」,那行為2也算是「被欲望
: 推動」的行為。所以Hume的說法應該是容許一也容許二,而不像
: roockie所說,「根據Hume,則必須是一,而不能是二。」
: 既然如此,只因為roockie說了一句「我的看法是根據Hume」,
: 因此所有對roockie提出的質疑表面上看起來就好像是針對Hume
: 而來,可是那些質疑又不算對Hume的成功批評,所以表面上看起
: 來大家對roockie的質疑也就似乎都不成功了。
: 可是現在看起來,你解釋過Hume的看法之後,反而比較像是roockie
: 錯誤引用了Hume的看法,因此目前為此的質疑即使無法成功批評
: Hume,也可能成功地質疑到roockie的說法不是嗎?
: 所以其實似乎沒有人是真正在反對Hume的說法,反而這些意見都
: 是針對「roockie對Hume的理論的應用」,所以,無法成功批評
: 到Hume是很正常的吧?
i c...我已經不太清楚你們前面爭論的脈絡到底是怎樣
而且 我對原潑寫的例子感覺上一直是很模糊的..>__<
我只是針對這個討論串中 板友們對Hume的一些詮釋與理解
以及對於action/act的區分 提出我個人見解..
一方面澄清Hume的主張到底是啥 另一方面澄清action似乎不是用被欲望所推動來定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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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1Yoshi:我可從沒說過我反對行為背後有心理因,包括意圖等歐。 02/08 0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