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alove (rea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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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CI是什麼?道德原則可以是條件句嗎?
時間Tue Jan 23 17:28:55 2007
※ 引述《IsaacStein (My Name)》之銘言:
: 所以你認為:
: 「做C」是道德義務。
: 因此「在所有情況中,做C」都是義務(同時也是道德義務),
: 然而若「在具體情況A中,為了做C,必須做B」,
: 則「在具體情況A中,做B」是義務,卻不是道德義務,
: 因為「在具體情況A中,做C」才是道德義務,
: 「在具體情況A中,做B」只是為了「在具體情況A中,做C」的手段。
: 這個邏輯可能性,僅只是一個「邏輯」的可能性,
: 卻不是實際上的可能(無論是形上學或道德的可能生)。
: 也就是,你認為只要「在具體情況A中,做B」是為了「做C」的道德義務,
: 「在具體情況A中,做B」就必然是一個道德義務。
我想你說的 很值得考慮 我沒有想得很清楚
以下是亂入的
不過 我覺得如果在具體情境中 我們有C的道德義務時 而B是達成C的唯一手段
那我們似乎也有道德義務做B
或許我還沒有想得很仔細 或許有也反例 以上只是根據我不可靠的直覺去說的
或許一個類似的反例是 我答應你幫你買晚餐 而我買了排骨飯 我雖然有幫你買晚餐的義務
但卻沒有幫你買排骨飯的義務..(不過這裡 買排骨飯不是達成義務的唯一手段就是了)
anyway...這都是我亂想的..
: 好,即使同意了這個說法,
: 只要一個行為在某具體情境下是符合道德義務的要求,
: 該行為就是道德義務。
: 那,還是回到原本提出來的問題,
: 只要不是主觀欲望所帶來的應然約束力,
: 就是定言令式嗎?
again..這牽涉到是就康德詮釋學的角度去講 還是批判康德的角度去講
如果你看一下康德的話 會發現他對CI與HI的劃分 大概是這樣的沒錯
(或許我錯了 或許你根據文本 會有不同的詮釋 這是有可能的)
而先假定我沒理解錯康德的話 你要說 康德這麼劃分CI與HI不合理 有違一些直覺
那我想 我會同意
感覺上你走的路子與Foot很像
Foot也是走批判路線的 他大概跟你一樣 想說明 CI非道德義務或令式的充份條件
也就是說 並不是一個令式是康德意義下的CI 它就一定是道德上的令式
: 「在台灣的馬路上應靠右行駛」,
: 這是一個只要我不想,就可以不遵守的規範嗎?
: 我想應該不是,因此它無關於個人的主觀欲望,
: 但它是道德所要求的義務嗎?
: 我想也很難想出什麼強的理由來支持,
: 我們必須「靠右行駛」會是一個道德義務,
: 但如果要說「守法」本身就是一個道德義務的話,
: 我勉強同意,雖然這容易導致「惡法亦法」的結論。
: 那麼再換一個例子,家法或家規?
: 如果說守法是具有制度意義的,因為是跟國家有關的,
: 所以守法是一種道德義務;
: 那家法或家規呢?
: 晚上七點的門禁時間,
: 像這樣的規定也並不是我不想就可以不遵守的,
: 它同時也很難說是什麼道德義務,
: 連要說遵守家規是孝道的實踐都很困難,
: 畢竟如果家規規定明顯違反道德義務的事,
: 例如,規定每人每天必須偷竊價值三百元的贓物?
: 這如果被規定成一家之規,
: 顯然也不是一個人不想遵守就可以不遵守的,
: 但它顯然不是道德義務,反而,違反這個家規才是道德義務。
: 那麼,只因為它不是一個人不想遵守就不具應然約束力的,
: 我們就會同意家規是一種定言令式嗎?
: 我想康德大概不會同意吧?
: 所以,定言令式是否只要不是出自主觀欲即可?
: 我依然持否定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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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saacStein:我還是認為我是站在詮釋的角度而非批判,也就是說,與其 01/23 17:44
2F:→ IsaacStein:把CI詮釋成很容易找到反例的樣子,我認為不如把"非主觀 01/23 17:44
3F:→ IsaacStein:欲望為目的"視為必要而不充份的條件,並側重在"自為目的 01/23 17:45
4F:→ IsaacStein:性"的設定上,那麼即使同意那些在具體情境下由普遍的道 01/23 17:45
5F:→ IsaacStein:德原則推論而來的個別義務都是自為目的性的義務,也不用 01/23 17:46
6F:→ IsaacStein:面對某些明顯非道德的,但卻也非以行為者主觀欲望為目的 01/23 17:46
7F:→ IsaacStein:的令式也變成道德義務的批評。 01/23 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