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medoubt (人獨立燕雙飛)
看板W-Philosophy
標題Re: [問題] CI是什麼?道德原則可以是條件句嗎?
時間Sun Jan 21 00:46:43 2007
從我最初回應的文章來看吧。
※ 引述《IsaacStein (My Name)》之銘言:
: 試舉例:「為了對國家盡忠,我們應該保秘防諜」。
: 「我們應該保秘防諜」做為一個祈使句,其約束力只有在「為了對
: 國家盡忠」為真的時候才有效。但即使一個人不想為國家盡忠,只
: 要我們先預設「對國家盡忠」是一個CI,也就是,無論行為者是否
: 想要對國家盡忠,都應該對國家盡忠;則,無論「對國家盡忠」是
: 不是行為者的主觀欲望或目的,「我們應該保秘防諜」都會對行為
: 者構成約束力。
: 但即使如此,我認為康德依然不會認為「我們應該保秘防諜」因此
: 就是一個CI,或甚至是一個道德命題(或要求)。因為假使這個世
: 界上根本沒有「國家」這種政治單位的存在,所謂的保秘防諜的要
: 求就根本沒有意義,也就是說,「保秘防諜」做為一個行為要求,
: 即使不需要依賴行為者的主觀欲望或目的來獲得其效力,它也不是
: 一個絕對的命令句,或者說,它也不會是自為目的的。因此,它應
: 該也不算是一個CI。
: 當然,這只是一個小問題。
請問你依據什麼理由得出"「保秘防諜」做為一個行為要求,不是一個
絕對的命令句"?我左看右看,你都是在說,因為"保密防諜"的約束力是
來自於對國家盡忠這個目的,而在某種假設情境下,保密防諜是無意義的,
或保密防諜無法達成效忠國家這個目的,而正因為這樣的假設情境不是不
可能的,所以"保密防諜"不是定言令式。
我並不是在說你的條件句預設某個模態命題,而是你的條件句只在被理解
為模態語句時,才會使得你的原來的推論有點道理。否則,儘管保密防諜
在某些情境下無法達到效忠國家的目的,也無損於它是個定言令式,因為
如你所言,定言令式所要求的行為不必須達成任何目的。或者你乾脆就說
保密防諜只因為要效忠國家,所以"保密防諜"非自為目的,因而不是定言
令式。何必拐彎提出那個假設情境呢?
還有,如果效忠國家,維護國家利益是道德義務,在洩密不可避免地會造
成國家利益的損失時,如果你洩密,你就損害了國家利益,意即你違犯了
道德義務,所以你值得道德上的譴責。正如同你認為放任孕婦不管是道德上
錯的理由是,如果你什麼都沒作,你就是沒幫她,那麼你就違犯義務,應而
值得道德上的譴責。
正如同將上膛的槍抵著自己的腦袋發射是道德上錯的行為的理由是:將上膛
的槍抵著腦門發射會導致自己的死亡,但儘管遇到再不如意的事,自殺依舊
是道德上錯誤的行為,所以你道德上不被允許朝自己的腦袋開槍。
但假如你確定你可以在開槍後,毫髮無傷地閃過子彈(意即即使開槍,你也
不會受傷),在那樣的情境下,你的開槍這個舉動就不算自殺的行為,因而
沒有違犯道德義務,也就不必受道德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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