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作者somedoubt (人獨立燕雙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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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CI是什麼?道德原則可以是條件句嗎?
時間Sat Jan 20 00:28:55 2007
※ 引述《IsaacStein (My Name)》之銘言:
: 我對康德的道德理論確實不甚了解,不過我想你誤會了我的提問。
: 如果你要說,因為「只有一個理性個體存在時,說謊便沒有意義(其實
: 當世界上只剩下一個理性個體時,誠實也沒有意義,應該說,道德根本
: 就沒有意義了),因此『不應說謊』(或『應該誠實』,或『應該遵守
: 道德要求』)不是定言令式」的話,我的論點就應該是「因為若不存在
: 『國家』這種政體,則『對國家盡忠』沒有意義,因此『對國家盡忠』
: 就不是定言令式」才對。
: 可是很明顯的,在我的論證裡面,即使不存在國家這種政體,「對國家
: 盡忠」若是一個自為目的性的要求,它依然是一個定言令式,即使它沒
: 有意義。
但在你的前文當中,你說保密防諜不是定言令式的理由不正是因為它在沒
有國家的假設情況下,是無意義的嗎?
難道你的推論當中沒有包含以下這條件句:
如果存在一個可能的情形使得某令式所表達的要求是無意義的,則該令式
不是定言的?
: 所以,你的批評好像沒有針對在我的論點上?我的論點畢竟是,「保秘
: 防諜」因為不是自為目的,而是以「對國家盡忠」為目的,所以即使它
: 的效力並不來自於個人的主觀欲望或目的,它依然不因此是一個定言令
: 式。
我應該沒有誤解,因為保密防諜是更具體的令式,或者說,當對國家盡忠
是你的"義務"時,保密防諜是更具體的義務。你的說法是:當國家不存在
時,對國家盡忠這項要求是沒有意義的,所以保密防諜的要求不是定言的。
假如先前所舉的例子不夠直覺,那麼換成以下例子好了。
康德認為在自己能力許可的情況下,幫助需要幫助的人是一項道德義務。
今天你在上學的途中,發現一位孕婦表情痛苦地蹲在路旁,周遭沒有其他
人,且你並沒有太緊急的事需要處理。如果在能力許可的情況下,幫助需
要幫助的人是一項義務時,趨前詢問該孕婦的狀況就是你的義務,因為這
是幫助他人這項義務更具體的內容。
按照你的推論方式,假設除了在天堂裡的那些理性存者之外,沒有任何生
物存在。我們可以很合理地假設天堂裡的那些聖靈任何時刻都很幸福,完
全不會遭受困阨。在這樣的假設情況中,在自己能力許可的範圍內,幫助
需要幫助的人這項要求是毫無意義的(因為沒人可幫),而向前詢問孕婦
的情況這項要求又是來自於上述無意義的"義務",所以,在四下無人,且
你有餘裕的情況下,看到蹲在路旁的痛苦孕婦時,即便你視而不見,也不
需受到道德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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