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Yoshi (好想做愛(♀))
看板W-Philosophy
標題Re: 主客觀?什麼碗糕?
時間Sat Dec 2 01:38:20 2006
※ 引述《somedoubt (人獨立燕雙飛)》之銘言:
: 決定關於主體某類心理狀態的宣稱的真假。因此,「關於於主體的某類心理狀態的宣稱的
: 真值是隨主體的意願而改變」為真。如此,雙條件句的兩個方向都解決了。而我的這個說
: 明跟你所提的決定論與自由意志的相容論似乎沒關係,因為這單純就是語意的推論。
照你的說法,當一個人站在某幅畫前面,並驚嘆道:「這幅畫好美。」時,
這句話也是一個主觀判斷歐。理由如下:
我們可以不必信奉自然主義。我們也可以先不管感覺經驗是被大腦因果產生
出來的。
邏輯上的確可能,一個人可以藉由意願決定自己的感覺經驗內容。而照你的
說法,一個人的確可能可以因此決定那個對此感覺經驗內容的陳述的真值。
似乎對你來說一個判斷主觀與否端看是否有這樣邏輯上的可能性;到底每一
個個例實際上怎麼發生的,不重要。
一個人可不可能透過意願、意志,塞任何一個信念到自己的信念大箱子裡?
邏輯上可能。而你因此說,只要有這種可能性,那麼與信念有關的陳述就是
主觀陳述。
同理,一個人可不可能透過意願、意志,改變自己的感覺經驗(內容)?邏
輯上當然可能,因此與該感覺經驗內容的陳述也是主觀陳述。
有發現自己的雙重標準了嗎?你在思考人「信念」這種心理狀態的時候,你
使用的是邏輯上的可能 -- 邏輯上可能,意願可以改變信念箱子裡到底放了
哪些信念。並因此說,關於說話者本人信念或目的的陳述是主觀陳述。
但當你面對的對象是感覺經驗,比方說美感經驗的時候,你思考的空間卻限
縮了,你不再使用邏輯上的可能,而回到,也許是物理上的可能。並因此得
到關於美感經驗的陳述是客觀陳述這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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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87.194.73.179
1F:推 somedoubt:可是我說的並非邏輯上的可能啊,而是在經驗中,我們都曾 12/02 03:09
2F:→ somedoubt:經驗過信念的更動,或者目的的更動。正因為我們都曾經歷 12/02 03:10
3F:→ somedoubt:過這樣的更動,至少對我來說,這些更動不需要理由,也不 12/02 03:11
4F:→ somedoubt:必有原因,因此,才說關於這類狀態的宣稱是任意的。 12/02 03:11
5F:→ somedoubt:但經驗跟感受我們可以更動嗎?勉強來說審美感受或道德 12/02 03:12
6F:→ somedoubt:情感可以更動,只要我們改變品味或者什麼東西,但這似乎 12/02 03:13
7F:→ somedoubt:都有外於心靈的條件限制,這與信念的更動相比任意的程度 12/02 03:14
8F:→ somedoubt:差太多了,因此我說關於美感的宣稱是客觀判斷。 12/02 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