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alove (realove)
看板W-Philosophy
標題Re: [討論] 僅為了自己的樂趣虐待一個無辜的嬰孩有 …
時間Sat Sep 24 14:10:01 2005
※ 引述《lkcs (繽紛之狼)》之銘言:
: 這是你自己的幻想,都不符合現實的
: 就像一個被包圍的銀行劫匪,只會想到打死警察和被警察打死,卻忽略了投降
不太確定你想要說的 和我問的問題有啥關係..
: 另外還有一些問題
: fun到底是什麼,一個人可以在虐待中獲得fun嗎?
這點大概是無庸置疑的
施虐狂的確存在
fun是什麼 就是樂趣呀
: 一個嬰兒受虐待真的比一萬個嬰兒受虐待要好嗎?
這倒是個有趣的問題..願聞其詳..
不過題目的設定是一個嬰兒受虐與這個嬰兒加上一萬個嬰兒受虐 哪一個情況較好
我想大多數人會認為是前者
不知道你認為後者情況較好的理由是什麼?
: 當然,你關心的並不是這些,而是一個人是否要為自己行為的邊際效應負責
l版友誤解了 我所關心的是 到底有沒有一種情境下 "僅僅為了好玩而虐待一個嬰孩"
是道德上可被允許的? 如果有的話 這到底是什麼樣的一種情境? 我舉出了一種可
能的情境..雖然我自己也不確定 在該情境下 虐待一個嬰孩的行為 果真是道德上
可被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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