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sistking (美聲歌手)
看板Vocal
標題Re: [問題] Nick Pitera可以說是「假聲男高音」嗎?
時間Sun Dec 21 12:37:50 2008
我想歐洲中古時期的教會的演唱風格大家都很明白,由於不允許女性進入教會來演唱
聖歌,才『因此』在編制上以男聲代替女聲,請容我引述一段李崇林先生的著作《運用「
男性假聲演唱」之研究-從假聲男高音談起》第七頁的一段話:
『假聲男高音的緣起乃因中古時期西方教會不允許女子進入教會、演唱聖歌,進而衍生出
以男聲替代女聲音色的唱法,當然其中也有運用小男孩的童聲來擔任最高音聲部
(soprano)的安排,不過對於需要高度技巧及音量需求的獨唱部分,則仍需由成年男性
以假聲演唱技巧來勝任,而對於第二高音的聲部(alto)亦須仰賴純熟假聲技巧的男聲來
演唱,因此假聲男高音發展與運用距今已有相當久遠的歷史,且不論獨唱或是合唱都仰賴
著男性假聲的演唱技巧。』
保羅生活於西元一世紀,歐洲的中古時期是西元五世紀到十五世紀(上下限或有爭議,但
大致如此),所以在這裡可以明白,孰先孰後,孰為因孰為果。當然舊約中也有很多男性
觀點的篇章,例如創世紀,申命紀等等,但這不表示女性在舊約時期被壓抑了音樂表現,
例如撒母耳記上18章16節就有『大衛打死了那非利士人,同眾人回來的時候,婦女們從以
色列各城裡出來,歡歡喜喜,打鼓擊磬,歌唱跳舞,迎接掃羅王』這樣的句子。或許這例
子不夠清楚,我再舉一個更明白的佐證。以斯拉記第2章60節到65節的經文中,有討論到
宗教聚會的人員編制,其中65節寫道:
『……又有歌唱的男女二百名。』
可見在舊約時期猶太教聚會的音樂工作的人員編制上,並沒有排斥女性的加入。所以您談
到所謂的「全男性編制」,恐怕在舊約時期是有反例的。重男輕女的偏頗確實是人類文明
史上一個令人難堪的問題,也造成女性不能自由自在地發展自我,但是在音樂表現上,歐
洲中古時期以來『對女性』的空前壓抑,顯然還有更深刻的因素。之所以說空前,我們必
須比對一下同時期中東伊斯蘭世界與中國在這方面的歷史事實。伊斯蘭的宗教聚會對唱歌
、跳舞相當排斥,但並沒有針對哪個性別,而是男女皆然。中國的情形比較特別,中國的
宗教文化與歐洲、中東相當不同,不是這裡能討論的。不過只要看看中古中國宮廷中女性
歌手的人員編制即可明白。
那為何會在歐洲出現「全男性編制」,恐怕還是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4章34節的那句代
表性經文: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
正如律法所說的。』
所造成的。連說話都不允許了,如何唱歌呢!
至於林志炫老師是tenor還是baritone呢?您是以音色來分,我則是以表演成果來分
。不過在這一點上,我想我們很難有共識,因為彼此定義域並不相同,在此請您原諒我的
頑固。很高興與您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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