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dyLau (野比大雄)
看板VNU
標題Re: [閒聊] 萬能野草莓串聯
時間Fri Nov 14 20:58:54 2008
推 ericantion:應該是沒有所謂的宵禁令在先 確有如同宵禁之實 11/14 16:58
→ ericantion:讓許多不知情的名眾被管制區離 才有後面的抗議和暴力 11/14 16:58
→ ericantion:在沒有宵禁令的前提下 警察作為已違反自由人權在先了 11/14 17:00
→ ericantion:我想這和藍綠 哪種國旗 誰執政 是沒有關係的 11/14 17:02
推 ericantion:至於民眾暴力部分 各方說法不一 尚有討論空間 11/14 17:04
→ ericantion:個人認為野草莓前三項應該是要求說明而不是道歉下臺 11/14 17:05
→ ericantion:這樣程序才較為正確且沒有顏色之嫌(被挖過去顏色也無礙 11/14 17:07
e大您好:
您在推文不斷強調"宵禁令",
容我目前還不懂這是什麼樣的法令程序 (方便的話能否請您替我解答)
我的記憶中 陳雲林來台期間
圓山飯店周圍確實是被 列為"管制區"
當時有議員帶領群眾(或自發性的群眾)試圖衝入管制區嗆聲抗議
接著才發生被警員驅離(包含折損國旗)等事件
這件衝突過後 才開始有學生發起所謂的學運 (發起小組顏色立場假設先不提)
整件事情下來很清楚的是一串 "連續的事件"
(e大您文中提到: "警察作為已違反自由人權在先了")
也許您會說: 若警察沒有這些動作 ; 怎麼會有現在所謂的學運
請允許我冒昧的請問您一些問題:
難道不是群眾試圖闖入的行為在先? 才會有警察驅離的動作
請記得- "這是一串連續的事件"
不能說我為了爭取自由 只看到員警維安的動作 自動忽略先前民眾的行為
1. 如果群眾不試圖闖入管制區 ; 警察會驅離?
2. 如果沒有發生王姓議員推倒張銘清的事件 ; 陳雲林來台需要這種規模維安?
(這裡先不講 前總統 在陳雲林抵台之前在那邊搧動說要
抓共匪 殺共匪 等鼓動群眾走向暴力行為)
3. 圍城之夜如果民眾沒有攻擊行為 ; 警察會以鎮暴方式來解散群眾?
我覺得這些問題都必須拿來討論,因為我一再的說 "這是一串連續的事件"
當然這些問題在每個人心中都各有看法
也許我們都保有不同的解讀或見解
但我們彼此尊重 , 這就是民主 , 這就是人權自由
=====================================================
以上僅為我個人意見及想法,願與e大做更多的交流與討論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14.171
※ 編輯: MandyLau 來自: 140.123.214.171 (11/14 21:00)
※ 編輯: MandyLau 來自: 140.123.214.171 (11/14 21:02)
1F:推 ericantion:1.能夠合法縮限憲法的只有戰爭、戒嚴、緊急時頒布宵禁 11/14 23:08
2F:→ ericantion:沒聽過你所謂的管制區 管制區是立法通過大多為永久性的 11/14 23:09
3F:→ ericantion:2.這是兩碼子事 別人犯法不代表你可以違法解決防範 11/14 23:10
4F:→ ericantion:民眾暴力已是發生在管制區事件和管制區外取締事件之後 11/14 23:13
5F:→ ericantion:民眾違法包括王定與都可以司法解決 那政府警察違憲呢? 11/14 23:14
6F:推 ericantion:整個連串事件的最起因是民眾想遊行抗議卻被限制 11/14 23:19
7F:→ ericantion:所以問題來到集遊法修改 至於管制區事件之後的一連串 11/14 23:20
8F:→ ericantion:事件 學生們似乎也沒訴求 只有到管制區事件為止要求 11/14 23:20
9F:→ ericantion:馬劉道歉和王下臺 但我個人認為正當程序是先要求說明 11/14 23:21
10F:推 ericantion:另外 就算該學生是黨工黨鞭也不代表訴求等於沒正當性 11/14 23:24
11F:→ ericantion:對事不對人 畢竟也是個人自由 頂多觀感好不好的問題 11/14 23:25
13F:→ MandyLau:回e大,我會仔細看完您的回應,但不會在版上再公開討論囉^^ 11/15 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