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hate (ROSIER)
看板VNU
標題Re: [閒聊] 萬能野草莓串聯
時間Fri Nov 14 03:17:41 2008
1F:推 MandyLau:不知e大說的"自由人權被限制"是指那個部分?11/14 01:35
2F:→ MandyLau:可以的話還請指明,我很希望跟大家交流討論11/14 01:36
3F:→ MandyLau:若您是說集遊法採申報核准制度不合理,那這部分可以討論11/14 01:38
4F:→ MandyLau:但您要知道,就目前的集遊法,這群靜坐的學生早已違法在先11/14 01:40
5F:→ MandyLau:雖然目前集遊法合理之處尚待討論11/14 01:42
6F:→ MandyLau:但不能因此就聚眾要求就地合法,因為在法律上已經站不腳11/14 01:42
7F:→ MandyLau:好比說今天我犯了強盜罪,我是否也可以抗議說:11/14 01:45
8F:→ MandyLau:強盜罪是惡法,我要求就地合法,因為我有人權自由?11/14 01:46
9F:→ MandyLau:雖然我們生在民主國家,但我不認為可以躲在"人權自由" 11/14 01:47
10F:→ MandyLau:的大雨傘下面為所欲為;就好比我不齒那些先動手攻擊警察11/14 01:49
11F:→ MandyLau:的民眾,等到警察為了維持秩序行使公權力時,這些人11/14 01:49
12F:→ MandyLau:才又大喊"警察打人","警察施暴";試問: "到底是誰施暴"~?11/14 01:50
先回應MandyLau大的問題,
您好像將暴力事件與學生靜坐合而為一了,
我不得不說這是一個很嚴重的誤解,請待我慢慢說明。
首先我想說明的是,他們並不是聚眾說要求就地合法,而是主張儘速修改集遊法,
我想他們就違反當前集遊法這部分,是必須要負上法律責任,
那麼的確他們在行政院門口就被驅離了,目前在自由廣場的靜坐也沒有申請,
因此政府是可以再次驅離的,但是政府目前沒這麼做而已。
那為何當時不按照集遊法申請,也是因為要突顯訴求,
而行政院是屬於禁制區,就算是去按照規定申請也不會予以通過,
因此不申請集會遊行許可,正為了要突顯集會遊行法之荒謬,
其荒謬之處在於,集會遊行需要六天之前申請才予以通過,
但是在突發狀況之下發生了某事件而導致需要遊行的話,
那麼人民的集會遊行便違法了,這是相當荒謬的一件事,
這樣代表著人民的集會自由受到了不合理的限制,
所以他們採取了不申請的做法,就是要突顯這個訴求。
而且關於暴民方面,警方執法的依據是刑法、社會秩序維護法,
而非集會遊行法,況且違法並不代表沒有正當性,
我們要想的是,是不是因為沒有其他合法管道去解決申訴,
所以他們才選擇違法,這是屬於公民不服從的精神,
而集會遊行法的修法運動其實已有一段時間,
早在2006年就有開始,紅衫軍也提出過修法的訴求,
那麼這幾年來都有努力的狀況下,
我想他們應該是基於認為目前合法管道無法達成訴求的狀況下,
選擇了公民不服從的行為,以拒絕遵守這項法令去抗議。
所以他們並沒有違反刑法、社會秩序維護法,
以上兩者都是合乎保障人民的自由權利不受侵害,以及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並沒有違反基本的人權精神,不能用強盜罪的例子類比,
而他們是不遵守集會遊行法這個可能違反憲法保障自由權利的法律,
並非躲在人權自由的保護傘之下,而是去爭取維護人權自由,
人權自由非天生所有的,而是經過一代代人的努力而得來的,
它不是保護傘,而我們贊同民主人權的人民才是它的保護傘,
希望這點大家要瞭解。
還有這次野草莓與圓山圍城出現的暴力行為無關,
野草莓活動最早是在1105晚上擬出聲明稿並在網路號召靜坐,
而靜坐是在1106早上10:00開始,當時在1105的晚上,
我想無人能夠預知隔天一定會發生暴力事件,
因此如果要將暴民與靜坐扯在一塊是非常不公妥的看法,
兩者只是在同一個時間點舉行而已,這點請大家清楚明白。
所面臨的對象也正好是政府,因此在媒體的報導下也給了外界這樣的誤解,
因此時機的確是非常的敏感,造成許多人一開始就抱有著政治聯想去看待,
但是時機的不妥並不代表他們站出來就是錯的,
當國家機器以及行政機構對其人民行思想審查或施之暴力的時候,
人民必須「立即」反制政府的暴力,
否則政府會以一些美其名的藉口來合理化他的鎮壓,例如:為了國家的利益、
社會的和諧等等。自由爭取起來萬分艱辛,
要失去它卻只是簡單的對國家暴力的不抵抗就成了。
大家從新聞媒體也可以看到,從11月6日開始的活動過程自始至終都相當平和,
現場學生與員警的關係也很和緩,在活動期間,
他們始終堅持「不合作」和「非暴力」的原則;在驅散行動展開時,
他們高呼「和平」、「人權」的口號。雖然當時有一些推擠狀況,
但絕無激烈的肢體暴力衝突,也沒有人喊M板有所說的"警察打人","警察施暴",
我想這些事實說明了他們與暴民在本質上是完完全全不同,
兩者是不可以混為一談的,況且他們並非在責怪員警,
他們的訴求中從未譴責任何一位員警個人,然而當員警在執行國家權力的時候,
所代表的就是國家的權力。他們的立場,是在譴責國家權力的不當使用。
在行政院前靜坐時,他們送花給員警、為辛苦值勤的警察鼓勵、打氣,
媒體對以上都有報導,這些各位如果有留意的話,應該都會注意到。
而圓山飯店暴民行為發生時間比他們發起行動晚了20個小時,
這是鐵一般的事實,他們在1106早上就坐在行政院門口了,
他們在發起行動前所看到的,是許多人只是拿著國旗、只是對警察拍照、
只是在管制區外,便遭受完全沒有理由與法律依據的驅逐與暴力對待。
我們的行動與警察和平理性地共處,這就是對暴力行為最大的譴責與不屑,
行動比言語還要更加有力。
在這邊提出說明,是希望不論是贊成或者是反對這次活動的人士,
不要抱著因為資訊傳遞偏誤所有的成見,而能夠先瞭解事實真相,
去瞭解他們為何有這些訴求,再對他們的訴求做出理性的贊同或批判,
我想是較為適宜的,同時我也認為對這個事件關心是必要的。
13F:→ mildpaul:先把大學好好的唸完再說 出了社會你要怎麼搞就怎麼搞11/14 01:02
14F:→ mildpaul:而你現在的身分是學生 就先把學生的本分做好 要是連學生11/14 01:03
15F:→ mildpaul:的本分都沒做好 那還有什麼資格去做其他的事情呢??11/14 01:04
回mildpaul,
我們是學生沒錯,但是我們也是公民,把課業弄好是我們的本分,
但是這不與我們作為公民的本分相互衝突,積極的對公共事務關心與參與,
我想這也是每位公民應該盡的責任,現在就是因為出了社會的那群人沒搞好,
才輪到學生上陣,不是嗎?
16F:→ cloudleo:我只能說 換個位置換個腦袋 如果你能保證哪天你當上官員11/13 22:27
17F:→ cloudleo:還可以有同現在一樣的想發 那你就去靜坐11/13 22:27
18F:→ cloudleo:如果你不敢保證..那我覺得靜坐只是多餘的行為11/13 22:28
19F:→ cloudleo:畢竟不同的腳色 不同的位置 都有不同思考的地方11/13 22:28
20F:→ cloudleo:不同的理念 還有不同的做事方式 等你們出社會11/13 22:28
21F:→ cloudleo:從職員>組長>課長>更高階時 你就會知道我上面在說什麼了11/13 22:29
回cloudleo,
我想不能用出社會就換個位置就換腦袋的想法去面對事情,
官員是官員,我們是我們,在當下就是如此,
況且他們也應該是要在保障人民權利的原則下行事,
所以在平時,我們將國家事務交由他們代理,
而現在官員在處理這些事情時,明顯的有可議之處,
那人民自然可以提出質疑以及抗爭。
國家並不是公司,政府不是我們的老闆,
人民不是政府底下的員工,人民應該是政府的股東,
一間公司出了問題,導致股東權益受損,那股東自然可以質疑,
一個政府出了問題,導致人民權益受損,那人民也自然可以質疑。
因此我們本來就應該要想的是,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
那自己選擇了自己覺得正確的事,就去貫徹,一點也不多餘,
這才是真真實實的去面對自己以及這個社會,
如果目前覺得靜坐對你來說是合乎良心正義的行為,那麼就去靜坐,
如果你覺得這個活動對你來說沒甚麼意義,那你也可以選擇不作為,
更如果你覺得他們靜坐妨礙到你的自由,你也可以去抗議,表達你的訴求,
這些都是民主自由社會下可以去做的事,
也因此我們才要捍衛這可貴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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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F:推 MandyLau:很高興Ghate的理性回應,晚點我將回覆;跟您交流一些意見 11/14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