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ko780511 (tako)
看板VISA
標題[F1] [OPT] OPT審核通過後的i20 end date
時間Tue Nov 17 02:34:02 2020
大家好
因為學校幾位負責人員給了不同的說法和文件,想來板上請教一下。
我即將於今年12月畢業,OPT已通過並收到EAD卡,預計12/3-1/28回台灣探親。
畢業日:12/12 (program end date 12/08)
OPT期限: 02/01-01/31
學校在我OPT審核通過後給的i20上正面的end date是12/08,背面有標註OPT approved且
期限是02/01-01/31
想請問之後於1/28入境時使用此份i20會有問題嗎?
學校窗口1說我的i20上面必須有雇主名稱,但目前我沒有權限登入該申報系統所以無法更
新。
而窗口2說我最後拿到的這份i20就可以入境,海關會看後面的OPT日期而非正面的program
end date。
想知道是否還需要補充什麼文件才能順利往返台美,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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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assine: 學校說法沒有衝突,你1/31以前入境都不需要雇主,拿著 11/17 03:42
2F:→ cassine: I-20跟EAD卡入境就可以;2/1起必須要有雇主,要多一個 11/17 03:42
3F:→ cassine: offer letter才能入境 11/17 03:42
4F:推 suncool: 有offer letter 最好帶著,另外沒有了話,理論上前幾個月 11/17 03:44
5F:→ suncool: 是grace period. OPT前幾個月是允許找工作,所以offer 11/17 03:45
6F:→ suncool: letter不一定需要. 另外要先確定你的F1 Visa是否足夠 11/17 03:46
7F:推 cassine: OPT開工日就不允許找工作了,沒有前幾個月都允許找工作 11/17 04:16
8F:→ cassine: 這回事,萬一遇上失業,就不要離境,找到工作後再離境 11/17 04:16
9F:→ tako780511: 已有印出offer letter帶著:) 原本誤會成要等到i20能 11/17 07:40
10F:→ tako780511: 夠補上雇主名稱後才能出入境,謝謝兩位解答! 11/17 07:40
11F:→ agario: 就算開工了,更新I20上的雇主也應該非必要? 11/18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