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ko780511 (tako)
看板VISA
标题[F1] [OPT] OPT审核通过後的i20 end date
时间Tue Nov 17 02:34:02 2020
大家好
因为学校几位负责人员给了不同的说法和文件,想来板上请教一下。
我即将於今年12月毕业,OPT已通过并收到EAD卡,预计12/3-1/28回台湾探亲。
毕业日:12/12 (program end date 12/08)
OPT期限: 02/01-01/31
学校在我OPT审核通过後给的i20上正面的end date是12/08,背面有标注OPT approved且
期限是02/01-01/31
想请问之後於1/28入境时使用此份i20会有问题吗?
学校窗口1说我的i20上面必须有雇主名称,但目前我没有权限登入该申报系统所以无法更
新。
而窗口2说我最後拿到的这份i20就可以入境,海关会看後面的OPT日期而非正面的program
end date。
想知道是否还需要补充什麽文件才能顺利往返台美,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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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assine: 学校说法没有冲突,你1/31以前入境都不需要雇主,拿着 11/17 03:42
2F:→ cassine: I-20跟EAD卡入境就可以;2/1起必须要有雇主,要多一个 11/17 03:42
3F:→ cassine: offer letter才能入境 11/17 03:42
4F:推 suncool: 有offer letter 最好带着,另外没有了话,理论上前几个月 11/17 03:44
5F:→ suncool: 是grace period. OPT前几个月是允许找工作,所以offer 11/17 03:45
6F:→ suncool: letter不一定需要. 另外要先确定你的F1 Visa是否足够 11/17 03:46
7F:推 cassine: OPT开工日就不允许找工作了,没有前几个月都允许找工作 11/17 04:16
8F:→ cassine: 这回事,万一遇上失业,就不要离境,找到工作後再离境 11/17 04:16
9F:→ tako780511: 已有印出offer letter带着:) 原本误会成要等到i20能 11/17 07:40
10F:→ tako780511: 够补上雇主名称後才能出入境,谢谢两位解答! 11/17 07:40
11F:→ agario: 就算开工了,更新I20上的雇主也应该非必要? 11/18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