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ic12356 (哩公蝦?)
看板VISA
標題[北美] [H1B] 失效後的新申請 (Transfer)
時間Wed Jan 23 10:11:41 2019
請教一下,
因為原本的工作無法 sponsor 未來簽證或綠卡,
所以決定找新工作換新的雇主。
原本的 H1B Nov 16, 2018 失效,六年效期大概還剩20個月的時間可以用。
九月的時候其實已經找到新雇主,新雇主願意幫我申請簽證和綠卡。
但銜接上沒有那麼順利,
新的申請一直到 Dec 18, 2018 才送出,USCIS Jan 3, 2019 受理寄出Reciept。
自己的理解是,目前是Out-of-Status的狀態,但是可以合法待在美國直到新的結果下來。
但目前大部分的律師都覺得我的 case 說服力不夠,
理工(大學)跟商業(研究所)背景,後來決定轉換跑道,受了蒙特梭利證照的訓練課程,
前面兩個H1B (#1 快遞公司業務、#2 幼稚園老師) 都是以電腦相關職位申請。
現在換了新雇主,和律師諮詢的結果,決定以事實為基礎用老師的職位申請。
只是中間因為LCA的關係,並沒有在原本H1B失效前送出。
所以現在有個問題,
1) 該不該加急?
原本是打算銜接順利的話,就不加急讓他慢慢審,愛審多久審多久,反正都是合法居留且身分有效。
A律師稱,因為Case說服力不夠,如果未來被拒了,
這段等待期間都會被視為預期居留,超過5個月的話,未來申請簽證幾乎下不來。
B律師稱,就等,雖然沒有身分,但這段時間都是合法居留,
而且是在60天 Grace Period 期間將新的申請送出,過了就沒事皆大歡喜,沒過未來申請可以和移民官解釋。
2) 如果要辦綠卡,該甚麼時候進行呢?
可以留在美國,在等待期間進行嗎?
3) 新的 Case 律師幫我的國籍弄成中國 PRC 了,查了一下好像是很常見的錯誤。
可以更改嗎? 會有任何影響嗎?
問題有點複雜,懇請賜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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