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10101 (R8小帥)
看板VISA
標題[北美] 關於 OPT 上班前回國跟report問題
時間Sun Feb 5 13:43:31 2017
下週趁上班前回台灣看一下家人
太緊張所以上來問看看
我是1/5拿到offer
1/28是OPT開始日同時也拿到 EAD 卡了
但我的offer letter是寫2/20上工
現在我打算2/6-2/14號在台灣
請問我是應該現在就report到學校嗎?
因為學校是說上班十天內再告知
假設沒有report出去
這樣這次我需要帶著offer letter入境嗎?
我假設學校那邊也沒跟政府更新
那我帶著offer letter是不是反而會複雜化
乾脆用沒工作還在找的身分入境
這樣不知可不可行
再麻煩各位前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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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orryla: EAD生效後 沒OFFER LETTER可能入境不了 02/05 16:13
2F:推 cassine: 不可以。OPT 開始後一定要有 offer letter 才能入境,另 02/06 00:03
3F:推 cassine: 外你 OPT 1/28 開始卻 2/20 才開工,這中間的時間會被算 02/06 00:03
4F:推 cassine: 成失業 02/06 00:03
5F:→ jack10101: 所以只要帶著offer letter回來是沒問題的吧 02/06 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