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10101 (R8小帅)
看板VISA
标题[北美] 关於 OPT 上班前回国跟report问题
时间Sun Feb 5 13:43:31 2017
下周趁上班前回台湾看一下家人
太紧张所以上来问看看
我是1/5拿到offer
1/28是OPT开始日同时也拿到 EAD 卡了
但我的offer letter是写2/20上工
现在我打算2/6-2/14号在台湾
请问我是应该现在就report到学校吗?
因为学校是说上班十天内再告知
假设没有report出去
这样这次我需要带着offer letter入境吗?
我假设学校那边也没跟政府更新
那我带着offer letter是不是反而会复杂化
乾脆用没工作还在找的身分入境
这样不知可不可行
再麻烦各位前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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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orryla: EAD生效後 没OFFER LETTER可能入境不了 02/05 16:13
2F:推 cassine: 不可以。OPT 开始後一定要有 offer letter 才能入境,另 02/06 00:03
3F:推 cassine: 外你 OPT 1/28 开始却 2/20 才开工,这中间的时间会被算 02/06 00:03
4F:推 cassine: 成失业 02/06 00:03
5F:→ jack10101: 所以只要带着offer letter回来是没问题的吧 02/06 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