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olin7 ()
看板VISA
標題[北美][F1 ][OPT ] 出境和回報學校
時間Tue Nov 10 03:50:25 2015
搜尋了一下有找到類似的文章但沒有完全相同的,故還是發文請教
學生F1,8/2017到期
預計12/2015畢業,OPT開始日為2/2016
已拿到EAD卡,offer letter為email,有公司名稱地址職位上工日(沒薪資和福利)
今年9月已經有和國際學生事務處拿到新的I20(無雇主名)以便申請OPT
已找到工作,所以打算一月回台灣一趟享受最後的假期
連繫國際學生事務處的教授,他告知我要回報公司名稱地址電話職位上班日
以便他要給我新的I20上印有雇主的名字,我才能出境
我研究了一下我現在OPT的I20雇主名字的確是空白的,我也知道要回報學校這件事
現在我疑惑的是,這樣我不就是每換一個工作就要回學校拿新的I20一次?
還是因為我要出境的關係,這樣比較不會被海關拒絕?
當初申請OPT時,國際學生事務處是說我找到工作的回報只要email給他就好了
另外,回報學校是不管多早都行嗎?反正時間是明年二月開始上班就沒關係?
先在此謝謝回覆和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3.37.78.152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VISA/M.1447098628.A.036.html
1F:推 babypears: 不想寫上要去的公司?二月前還想找其他的工作機會? 11/10 14:57
2F:→ riolin7: 我知道要回報學校,只是不知道還要再拿一張新的I-20 11/10 15:46
3F:→ riolin7: 現在看來是因為我打算出入境,所以換新的有公司名字的比 11/10 15:46
4F:→ riolin7: 較保險。其實offer當然多多益善,現在還是有繼續在投 11/10 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