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rkchang (丁大丙)
看板VISA
標題Re: [北美] OPT, H1, and H4問題
時間Sat Mar 3 10:30:03 2007
※ 引述《cchris (Alaska cruise)》之銘言:
: ※ 引述《miluco (I'm feeling lucky)》之銘言:
: : 先謝謝cchris大大的指正,釐清了不少問題
: 事後再用F1入境,最後一個事件是「F1入境」,而不再是「轉換成H1」
: 所以入境後就會持續保持舊的F1身份。
: 必須申請I-539 (這次就不需申請I-129)或出境辦簽證再入境,才能回到H1
: 原po可以請律師不要在I-129上勾"境內轉身份"的選項,這樣就可以高枕無憂的把OPT用完
: 再回台灣辦H1簽證 (同時還可一起辦配偶的H4簽證)
: 如果律師嫌麻煩(看不出哪裡麻煩)或不想理你,其實也沒有大礙
: 就如前文所說,你在轉換成H1前就離境,重新用F1入境,覆蓋了原本的申請
: 一樣可以待完F1/OPT身份後再離境換簽證
再次感謝cchris大大的說明
我在問一個問題
如果我依據建議的這樣做,今年六月拿到I-129 copy and I-797
等到明年七月才回AIT換H1B
會不會因為時間間隔太久,被刁難呢?
還是這樣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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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1.228.10.36
1F:推 cchris:好問題.但要刁難,要有理由.例如工作不存在/作假/不符資格等 03/07 07:45
2F:→ cchris:若你能證明你的工作是真的,資料都有.也有薪水單.沒理由拒絕 03/07 0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