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rkchang (丁大丙)
看板VISA
标题Re: [北美] OPT, H1, and H4问题
时间Sat Mar 3 10:30:03 2007
※ 引述《cchris (Alaska cruise)》之铭言:
: ※ 引述《miluco (I'm feeling lucky)》之铭言:
: : 先谢谢cchris大大的指正,厘清了不少问题
: 事後再用F1入境,最後一个事件是「F1入境」,而不再是「转换成H1」
: 所以入境後就会持续保持旧的F1身份。
: 必须申请I-539 (这次就不需申请I-129)或出境办签证再入境,才能回到H1
: 原po可以请律师不要在I-129上勾"境内转身份"的选项,这样就可以高枕无忧的把OPT用完
: 再回台湾办H1签证 (同时还可一起办配偶的H4签证)
: 如果律师嫌麻烦(看不出哪里麻烦)或不想理你,其实也没有大碍
: 就如前文所说,你在转换成H1前就离境,重新用F1入境,覆盖了原本的申请
: 一样可以待完F1/OPT身份後再离境换签证
再次感谢cchris大大的说明
我在问一个问题
如果我依据建议的这样做,今年六月拿到I-129 copy and I-797
等到明年七月才回AIT换H1B
会不会因为时间间隔太久,被刁难呢?
还是这样很正常?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71.228.10.36
1F:推 cchris:好问题.但要刁难,要有理由.例如工作不存在/作假/不符资格等 03/07 07:45
2F:→ cchris:若你能证明你的工作是真的,资料都有.也有薪水单.没理由拒绝 03/07 0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