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n0830 (我是E~請叫我E!!!)
看板V6
標題Re: [討論]關於21日演唱會換區事件
時間Fri Dec 25 14:27:15 2009
文章吃光光 請見諒<( _ _ )>
朋友今天去問過法律諮詢
他說可以叫我們請消基會出面,因為直接的打官司很傷錢也不必要。
而所謂同意書的部份 (也就是當初在進場時大家在外面被要求簽上名字的那個文件)
可能會判定【無效】
因為就算他們主張說是我們主動要換位子的,按照常理也不可能換到比較差的位子。
(當然根本不是我們主動要換位置,所以這點我們大家絕對站得住腳。)
當初簽那張同意書時,他並沒有跟我們說其效力,而且是不簽名就無法進場,這就有可能
牽扯到詐欺及脅迫
這是諮詢的一些小重點
可能有和前面的人重複到 但是是因為怕有人昨天陸續接到電話
可能會聽到圓頂拿【因為當初你們有簽名所以我們站的住腳】這句話而感到不知所措。
所以還是佔用了一篇文章的空間
告訴大家讓大家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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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2.5.64
1F:推 oooiooo:推一下 不要輕易被唬過去 12/25 14:37
2F:推 PTTOnline:看看Super Junior相關的回應 滅頂真的是個很黑的公司 12/25 17:02
3F:推 KeroroMorita:實用推!大家加油~絕對不要輕易被唬弄了= = 12/25 23:48
4F:→ KeroroMorita:想看樓上說的SJ相關回應XD 應該也頗精彩呵^.<啾咪 12/25 23:54
5F:→ lovelonglong:他們都馬演唱會前後不同嘴臉....誇張的要死 12/26 00:54
6F:推 kkcc00:詐欺屬於刑事罪,由檢察官公訴,不需要自己花錢打官司 12/27 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