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147951 (阿田)
看板Urban_Plan
標題Re: [發問] 求救 袋地指定建築線問題
時間Fri Jun 19 04:33:11 2015
※ 引述《SweetLee (Sweet)》之銘言:
: 小弟今年初 在台南市北區買了一小塊地想要蓋房子自住
: 看地的時候 地前面的巷弄有六戶住宅(屋齡約40年)
: 巷弄約四米寬 有鋪柏油 有電線杆 有路燈 水溝蓋有區公所標誌
: 屋主和仲介都説那塊地要建房子沒問題 就買了
仲介跟前屋主問題很大,去看看能不能用買賣契約去對抗前屋主吧...
: 沒想到找建築師指定建築線的時候
: 都發局竟説前面那條路不是現有巷道 是私有巷道
: 要是那路真的是私人土地 聽説蓋個同意書也才幾萬元 可惜不是
: 那個巷道是員林鎮公所的公有地
: (建築師問都發局説那個要改判為既成巷道的機率很低)
: 根據"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袋地通行作業要點"
: 要蓋指定建築線的同意書 需要付給補償金為該地公告地價的330%
: 該公告地價每坪七萬多 該地約27坪公告地價約190萬
: 這樣算起來補償金竟高達六百多萬!!!
該土地之所有權人是「員林鎮公所」,而不是「中華民國」,所以不算是「國有土地」。
因此,補償金應該不是用「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袋地通行作業要點」去計算。
另外,該要點第八點規定:
提供指定袋地建築線,核發建築執照者:按同意通行當期「公告土地現值」之百分之三十
,加計「申報地價」年息百分之五計算六十年之總金額,一次計收,不得分期繳納,期限
屆滿後不再收取償金。
所以補償金應該不會是你算的「公告地價的330%」
: 昏倒 這根本付不起 我地都沒買那麼貴
: 這根本已經是東區土地的市價了 補償金竟然比市價還高一大截!! 這合理嗎?
: 我要是有那個錢我去買東區的土地就好了
: 私人土地補償金只要幾萬塊 國有土地補償金竟然要幾百萬! 還是條道路
: 我這樣是不是這塊土地就等於是報銷 完全沒價值了?
: (因為要付出比這塊土地的價格還高的補償金才能建房子)
: 有任何方法可以自救嗎?
: 當初賣的仲介也不太想要理我們 叫我們自己找民代什麼的
: 可是我找的建築師説這個找民代可能也沒辦法
: 這樣一來我多年的積蓄就泡湯了
: 懇請板上各位高手幫忙提供一下意見 即使可以減少損失的方法也好
: 拜託拜託!!
最後就是台南市為什麼會有彰化縣員林鎮的土地呢?我猜測應該是私人捐贈給政府的。
依據「彰化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四條第二項規定:
前項所稱現有巷道,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
二、......
三、......
四、土地所有權人捐獻土地作為道路使用,經依法完成土地移轉登記為
公有者。
所以這一塊員林鎮的土地極有可能是現有巷道。
綜上,我建議你先發函問台南市政府都發局、彰化縣政府、員林鎮公所三個單位
(1)先簡單說明你遇到的問題
(2)詢問該筆土地是否為私人捐贈給政府的?是否為現有巷道?如果不是現有巷道,那供
袋地指定建築線之補償金應該如何計算?
如果三個單位當中有其中一個認定是現有巷道的話,你就拿著公文開心地去蓋房子吧。
這件事有個結果的話,希望原PO上來分享一下始末,算是讓小弟我增加點實務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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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147951 (220.129.116.103), 06/19/2015 04:3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