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ainbo (Ab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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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華光拆遷 北市提供平宅、中繼國宅安置
時間Sun Mar 17 18:46:26 2013
華光拆遷 北市提供平宅、中繼國宅安置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
2013.03.16 03:04 am
近百名華光社區居民、聲援民眾與學生昨天到行政院前抗議,要求行政院出面協商安置事
宜。
記者林澔一/攝影華光社區開發案爭議不休,違建戶安置問題更是眾所矚目。北市府昨天
主動向法務部提「安置計畫」,提供6戶平宅及57戶的中繼國宅,暫時安置違建戶。
北市府發言人張其強表示,待法務部提供安置戶名冊,即可開始著手安排入住事宜。
為「活化國有地」,中央決定拆除華光社區老舊房屋,收回土地交由國產局規畫運用。但
因拆遷戶的安置、補償措施遲遲未解決,上百名華光社區居民、聲援民眾昨前往行政院抗
議,要求行政院出面協調安置事宜。
張其強表示,此案紛擾多年,民國90年馬總統擔任市長時,主持「中正紀念堂特定專用區
附近地區 (華光社區)都市更新規劃案」會議時,即提到中央須承諾解決現住戶安置問
題,市府才協助處理後續都市更新計畫。
張其強說,市府立場始終沒改變,今年3月分別行文行政院及內政部,建議法務部在未研
擬具體拆遷補償或安置計畫前,暫緩強制執拆除作業,但法務部及行政院目前尚未回函。
張其強表示,不少違建戶設籍台北市,站在照顧市民的立場,都市發展局與社會局昨開會
討論相關安置措施。
社會局救助科長林淑娥表示,華光社區有8戶符合低收資格,其中2戶已搬走,目前剩6戶
共10人,北市府將協助這6戶入住北市萬華區福民平宅、文山區安康平宅,平均每月最高
僅須負擔400元維護費。
都發局副局長許阿雪表示,將提供57戶中繼國宅供違建戶入住,租期最長三年,月租金包
含管理費在內,約1萬2500元至1萬3800元不等。
都發局住宅規劃科長簡瑟芳表示,中繼住宅申請資格除須設籍北市,年收入也要在60%分
位點(170萬元)以下,且無自有住宅。不過現住戶中,不少已超過中繼國宅申請的45歲
年齡上限,市府將放寬年齡上限及新婚或育有子女等規定。
全文網址: 華光拆遷 北市提供平宅、中繼國宅安置 | 綜合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7762671.shtml#ixzz2NnDPja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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