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ainbo (Ab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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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Fw: [新聞] 北市社會宅 拒收愛滋患
時間Sun Mar 3 14:00:58 2013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HCSa5kF ]
作者: laolaoVIP (姥姥貴賓)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北市社會宅 拒收愛滋患
時間: Sat Mar 2 17:40:18 2013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北市社會宅 拒收愛滋患
首案釋277戶 排除遊民等7類 挨批歧視
2013年03月02日
北市府日前展示青年公營出租住宅模型,完工後將排除愛滋感染者等族群入住。蔡亞樺攝
【蔡亞樺╱台北報導】行政院在雙北市劃定五處社會住宅基地,還為12類特定對象保留一
成比率入住權,
北市府為降低基地周邊居民反彈,僅保留低收戶、育有未成年子女3人以
上等5類,排除爭議較大的愛滋病感染者、遊民等7類族群,最快年底動工的北市萬華區青
年公園旁公營住宅將率先適用。但有民眾與愛滋團體批評此舉是歧視。
政院劃定的五處社會住宅基地,北市有萬華區青年公園旁與松山區健康路附近,新北市位
在中和區秀峰街附近,及三重區2處閒置眷村用地。
降低居民反彈
北市府1月初已宣布,將投入8億元興建緊臨青年公園的青年公營住宅,打造2棟由空中廊
道銜接的最高等級綠建築公宅,最快年底動工,2016年完工入住,只租不賣,共釋出277
戶、以市價7折租金供給青年家庭,單人房月租金在1萬元以下。但保留10%名額給特定族
群。
為爭取居民支持,都發局決定不依《住宅法》保障的12大類對象照單全收,日前更簽請台
北市長郝龍斌同意,排除家暴(或被性侵)者、特殊境遇家庭、遊民、災民、愛滋病感染
者等7類對象入住,僅開放低收戶、育有未成年子女3人以上、身心障礙者、原住民及65歲
以上老人等5大族群申請入住。
都發局官員說,之前辦座談會,與會居民擔心公宅若不設限,降低居住環境,經請示法務
部確定未違法,訂出排除方案。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代理秘書長葉珈語昨直言,
社會住宅本來就是為弱勢族群興建,北
市府卻帶頭排斥,就是一種歧視,不管是愛滋患者或其他弱勢族群居住權都需要受保障。
「採評點申請」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官員也說,不應限制法令保障的族群提出申請,但可採評點方式,依所
得、身障程度及持有相關證明三大原則,分數愈高可優先入住。
民眾高小姐說,限制資格的作法就是歧視。在外租房的林小姐說,外界對社會住宅印象差
,複雜又髒亂,設限可住得安心。
《住宅法》定義社會住宅保障對象
對象╱比率
育有未成年子女3人:5%
低收入戶:2%
身心障礙者:1%
65歲以上老人:1%
原住民:1%
特殊境遇家庭:0%
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25歲):0%
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0%
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0%
災民:0%
遊民:0%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者:0%
註:比率欄為北市府核定5類可申請對象分配比,另7款被排除無法申請入住
資料來源:北市都發局
3.新聞連結:
http://tinyurl.com/anbav6x
4.備註:
網路上看到的威猛評論:
「排除感染者,愛滋感染零風險;驅逐遊民,十里內防潑水;沒有災民入住,安心好風水
;還拒收家庭暴力性侵害之受害者,避免善良的您一時忍不住成為加害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111.208
1F:→ twtwman:看不懂??買屋要體檢??不然怎知隔壁會搬來愛滋? 03/02 17:41
2F:推 Safin:郝龍冰要選總統了 03/02 17:41
3F:推 ynd:北市就是有gats 03/02 17:41
4F:推 vchenkoshe:愛滋病患大部份生活行為有問題,這很正常 03/02 17:41
5F:→ Safin:凍蒜!!!!!!!!!!!!!!!!!!!!!! 03/02 17:41
6F:噓 binr:哪個白癡定的 03/02 17:41
7F:推 screwer5566:誰沒有歧視啊 03/02 17:42
8F:推 Mahoutsukai:支持 不然其他住戶會安心嗎? 03/02 17:42
9F:→ yesonline:與會居民擔心公宅若不設限,降低居住環境???? 03/02 17:42
10F:→ stella323:買完中的怎辦 03/02 17:42
11F:推 windwater77:不愧是天龍宅 03/02 17:42
12F:→ Mahoutsukai:套句常放的大絕 不爽的人自己全家搬去ADSL隔壁住住看 03/02 17:43
八卦板果真是風水寶地,鄉民字字珠璣,充滿人道關懷
郝市長來選板主應該高票當選
13F:推 kivan00:郝市長難得做對一件事 03/02 17:43
14F:推 g10:gay也不行??? 03/02 17:43
15F:→ smalltwo:這是片段的事實..沒有報障名額不等於拒絕呀 03/02 17:43
「不給保障名額」的意思跟「直接拒絕」的意思,到底有什麼不同?不都是差別待遇嗎?
邏輯不就是:
「某些弱勢族群我保障,另一些雖也是弱勢,但是欸...居(選)民不喜翻,所以我不保障
耶看我好人道!」
16F:推 abc06:等等 社會住宅不就是要給弱勢住的 都排除了他們要住哪 03/02 17:44
17F:推 iRAVE:應該要有一個甲甲社區 把甲甲都關...啊不 是收容在一起 03/02 17:44
18F:→ diebird5566:不然搬到抗議的人家旁邊好了 03/02 17:44
19F:→ Mahoutsukai:裡面只有提到ADSL 某族群不要無限上肛 03/02 17:44
20F:推 genewing:又沒拒收...是只收某些人..... 03/02 17:44
21F:噓 Yuwuen:幹那些反愛滋的就不要用電啊 點蠟燭用扇子過生活吧 03/02 17:44
22F:→ smalltwo:新北市府只是沒給"保障住戶"不是拒絕他們入住呀 03/02 17:44
※ 編輯: laolaoVIP 來自: 140.114.111.208 (03/02 17:49)
23F:→ diebird5566:誰抗議就把ADSL牽到他家... 03/02 17:44
24F:推 cpc21478:我們這裡指收精英不收垃圾 03/02 17:44
25F:推 Safin:贊成+1 03/02 17:45
26F:→ Hollowcorpse:靠悲樓上的跳接真是超讚的 XDDDDD 03/02 17:45
27F:→ smalltwo:愛滋病患想住一樣可以照ㄧ般的去申請呀 03/02 17:45
28F:推 pytzog:正常人對愛滋病患都會有戒心吧 03/02 17:45
29F:→ cpc21478:我覺得愛滋病患者 應該集體關在龜山島 03/02 17:46
30F:→ cpc21478:大家說好不好呀!! 03/02 17:46
31F:→ kivan00:癌症病患是可憐,ADSL至少有一半是亂搞中的吧 03/02 17:46
32F:→ smalltwo:說錯了是北市府 03/02 17:46
33F:推 screwer5566:愛滋病患不是最需要保障的 那些有名額的都是最需要的 03/02 17:46
重點不是「誰最需要」,而是「政府怕居民反彈」,所以這篇新聞的重點是「污名」
謝謝
34F:→ yesonline:所以承租戶得出示體檢報告?工作證明?非災民文件等? 03/02 17:46
35F:→ genewing:低收入的 愛滋病患還是可以申請啊...... 03/02 17:47
36F:→ screwer5566:不然全部都保障 幹 最後還不是抽籤 03/02 17:47
37F:推 Mahoutsukai:黑死病的時候 就算病人是無辜的也沒人敢碰啦 人之常情 03/02 17:47
38F:推 ynd:是u不是a(我自己拖走...) 03/02 17:47
39F:→ genewing:只是有錢的甲甲ADSL用戶不能進駐而已 03/02 17:47
40F:推 shyyo7589:一般百姓對疾病的無知會感到害怕 但官員帶頭更是無知 03/02 17:48
41F:→ smalltwo:北市府訂出來的是1成的保障戶開放給哪些人 03/02 17:48
42F:推 losel:被性侵者也不能住? 這邏輯是 03/02 17:48
43F:推 abc06:那遊民呢? 遊民洗個澡之後也很乾淨吧 03/02 17:48
44F:→ Safin:被性侵的人 有些會去性侵別人 03/02 17:48
45F:推 mamaka:ADSL去住彩虹公寓賣來亂啦 03/02 17:49
46F:→ Safin:遊民哪有錢住這個 03/02 17:49
47F:推 Mahoutsukai:跟病患怎麼簽ADSL的無關 只跟正常人不想接觸ADSL有關 03/02 17:49
48F:→ abc06:受家暴及性侵受害者 0%? 03/02 17:49
49F:推 jason860129:拒收 不然就另外設愛滋樓 全部住那 03/02 17:50
※ 編輯: laolaoVIP 來自: 140.114.111.208 (03/02 17:51)
50F:→ Mahoutsukai:不要把同情心 建立在這些無辜的"多數住戶"痛苦上 03/02 17:50
51F:→ kivan00:ADSL大樓我看不夠吧,要弄個ADSL小島才夠,順便把野狗放生 03/02 17:51
52F:→ kivan00:到島上 03/02 17:51
53F:噓 bulcas:不給報障名額 = 直接拒絕 ? 國文真好 邏輯真棒 03/02 17:52
你傻了,我有說兩者等於嗎?直接拒絕是根本沒得住這我當然知道
我是說背後的邏輯都是「差別待遇」XD
54F:推 kenliu100:萬華區已經夠亂了,這樣比較安全= = 03/02 17:52
55F:推 abc06:災民跟受家暴者也蠻需要保障的 怎會排除? 03/02 17:52
※ 編輯: laolaoVIP 來自: 140.114.111.208 (03/02 17:53)
56F:推 EraKing:第一次來這版的人大概會想網路跟社會宅有什麼關係 03/02 17:52
57F:推 sese5566:摳連 想來討拍弄到悲憤 03/02 17:53
58F:→ lulocke:就唸社會組的宅宅 03/02 17:53
59F:→ smalltwo:應該說特殊情況家庭有很多就等於低收入戶. 03/02 17:53
60F:→ bulcas:不過性侵或家暴受害者給保障名額比較好 03/02 17:53
61F:推 k04121226:推 sese5566:摳連 想來討拍弄到悲憤 03/02 17:54
62F:→ bulcas:你自己修文說這兩者到底有什麼不同阿 講過的話都不承認 ? 03/02 17:54
我是說「背後邏輯不都是差別待遇嗎」....
不保障跟拒絕入住都是差別待遇、歧視,但是後者更為嚴重,前者比較隱微但仍是歧視
就這麼簡單
63F:→ smalltwo:只是不知道十二種特殊狀況都有的家庭分數有沒有比較高 03/02 17:54
64F:→ smilemiz:其實除了愛滋患者以外,其它的似乎沒排除必要吧? 03/02 17:54
※ 編輯: laolaoVIP 來自: 140.114.111.208 (03/02 17:56)
65F:→ k04121226:她會跟妳扯我有問號 03/02 17:55
66F:→ shyyo7589:遊民/愛滋外 其他被排除 感覺很怪 03/02 17:56
67F:→ shyyo7589:愛滋本身跟社會弱勢好像比較沒關直接關聯 03/02 17:57
還有,雖然我不是很想說「依法行政」,但其實這12類按照<住宅法>是要全部保障的...
郝冰冰今天這樣子做,一來有歧視之嫌,二來那這個<住宅法>是不是可以直接燒掉算了XD
※ 編輯: laolaoVIP 來自: 140.114.111.208 (03/02 17:59)
68F:噓 windgodvocx1:1.不是「族群」是「社群」 2.抗議歧視與汙名政策 03/02 17:58
69F:→ shcjosh:萬華好慘... 03/02 17:58
70F:推 kuo8:自己沒看懂還噓人沒邏輯XDDDD 03/02 17:59
71F:→ Hollowcorpse:愛滋病患是要憑哪點有資格被列入保障名額?? 03/02 17:59
72F:→ bulcas:愛滋患者跟平常人差別在哪裡? 認為他們弱勢本身就是歧視 03/02 17:59
73F:→ abc06:愛茲我沒意見 確有爭議 可是其他六款被排除可再商議吧 03/02 18:00
74F:→ abc06:尤其是 受家暴跟災民這兩個 03/02 18:00
75F:→ bulcas:家暴跟災民我認為是要保障 但是愛滋患者 ? 03/02 18:01
76F:→ bulcas:這不就是一直說自己跟一般人沒兩樣卻仍然要求特權嗎 ? 03/02 18:01
好,那看來我們歧見也沒這麼大。我們都覺得政府排除掉特定的對象是有問題的。
至於「愛滋患者」,我還是覺得他們在社會上確實是被歧視的,如果你要跟我說他們沒有
被歧視,或是說他們被歧視也不會使他們是弱勢,那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
當然愛滋患者本身是很多元的,不會是鐵板一塊,確實有經濟狀況很好的患者,這點我承
認,但是更多時候,那些社會底層弱勢,如果不巧也是愛滋患者,那他又無法被保障
豈不無辜?
77F:推 shyyo7589:台灣政府就是很妙 也不一天兩天了 03/02 18:01
78F:推 poca:天龍人不易外 03/02 18:02
※ 編輯: laolaoVIP 來自: 140.114.111.208 (03/02 18:06)
79F:→ bulcas:另外新聞最後那段住宅法 那裏有說全部都要保障了 03/02 18:04
80F:噓 jack2302967:天龍人不意外 03/02 18:05
81F:推 zeumax:愛滋不講跟正常人都一樣,是要保障什麼? 03/02 18:06
82F:→ BDG:還有癌症病患勒 03/02 18:06
83F:→ twtwman:社會住宅也是很怪阿~怎會有人想到遊民入住?有錢還當遊民? 03/02 18:07
84F:→ twtwman:台北社會住宅房價也是很可怕的~~為何有人不看內文猛跳針 03/02 18:07
85F:→ chinhan1216:愛滋 遊民就算了 低收入戶不能住? 03/02 18:09
87F:推 xx60824xx:水 03/02 18:09
88F:→ chinhan1216:喔喔 誤解了 03/02 18:10
89F:推 CapriciousX:甲甲不意外阿 活該 03/02 18:16
90F:推 clamperni:這樣不好嗎 03/02 18:16
91F:噓 vchenkoshe:有愛滋病的通常跟生活不檢點有關,拒絕也很正常 03/02 18:18
92F:推 kenliu100:去搞個愛滋就可以有保障了,真酷! 03/02 18:22
93F:推 ppc:額外成立一個愛滋病社區就好了 03/02 18:25
94F:噓 lungerX:有夠北七的 03/02 18:26
95F:推 dammm:活該 03/02 18:26
96F:推 flydogbus:幹 哪個阿宅這樣歧視別人 03/02 18:31
97F:推 garcia:改叫青年帝寶會比較受歡迎 03/02 18:54
98F:推 inbongos5566:爛政策 死刁民 03/02 19:13
99F:→ ss51125:離題一下 前面推文說的ADSL是我認知的那個ADSL嗎? 03/02 19:16
100F:→ ss51125:還是是最新流行....... 03/02 19:16
101F:噓 j155221:受家暴和性侵害者及其子女這項為什麼也被排除? 03/02 19:23
102F:→ lwt501cx:社會住宅最好還是收背景單純一點的好,就算是弱勢族群,如 03/02 19:25
103F:→ lwt501cx:果帶了些不好的習慣,影響社會住宅和附近鄰居的品質,這種 03/02 19:26
104F:→ lwt501cx:條件太寬的政策未必會比較好 03/02 19:26
105F:→ rehtra:災民??????????? 03/02 19:30
106F:→ readbychance:按照樓上所說的,那麼台灣就已經是一個既得利益者可 03/02 19:30
107F:→ readbychance:以妄自評斷並剝奪需要社會支援的假平等地方了 03/02 19:32
108F:→ lwt501cx:不然北市也可以弄個專收愛滋的社會住宅,只是這樣搞會被貼 03/02 19:36
109F:→ lwt501cx:標籤而已 03/02 19:36
110F:噓 dc871213:噓推文 03/02 19:39
111F:→ lwt501cx:況且國外的社會住宅一直都有治安問題,要怎麼解決對其他弱 03/02 19:40
112F:→ lwt501cx:勢的支援也是門學問 03/02 19:40
113F:噓 legendrl:這時又不依法辦理了,果然法律遇到KMT會轉彎 03/02 19:53
114F:推 brian207:所以重點是 "為爭取居民支持,都發局決定不依法行政"啦~~ 03/02 19:59
115F:推 JackaLMeI:抗議 這樣不是壓迫到由由的居住權利 03/02 20:21
116F:推 wahdee:甲甲不是常常自以為優秀..怎麼會連房子都住不起呢 XDDDDDD 03/02 20:21
117F:推 itrs821:以後要住必須出示體檢證明就是了... 03/02 20:21
118F:推 turgnev:課本一邊教我們不可以歧視愛滋病患,政府卻一邊排斥他們 03/02 20:43
119F:推 hgfck:幹 太扯了 什麼屁社會住宅啊 03/02 20:58
120F:→ billybbb:會怕正常 03/02 23:53
121F:噓 QQTen:超讚! 愛滋甲去找傳染給他愛滋的砲友住啊. 03/03 00:35
122F:→ QQTen:什麼不知道是誰傳染的? 哈哈哈哈哈 03/03 00:36
123F:噓 sam352306:評點咧 你他媽的是蓋設會豪宅阿 03/03 01:02
124F:推 snow21:這裡推文真的很詭異 每天都在歧視的酸民又談反歧視? 03/03 12:43
125F:→ snow21:刁民的愚蠢不需要尊重 03/03 12:4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xainbo (118.150.156.102), 時間: 03/03/2013 14:00:58
126F:推 cool1978:ADSL=寬頻;AIDS=愛滋病不是這樣嗎? 03/04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