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beldd (點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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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南港展館弊案/6評委學者須坐牢
時間Fri Dec 21 15:26:04 2012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2.12.21 04:03 am
最高法院昨天將余政憲涉及南港展覽館弊案發回高院更審,但有六位擔任評選委員的正副
教授判決確定,須入監服刑七年二月至八年不等的重刑;勢必引起學界震撼,影響今後出
任公共工程評委的意願。
被判決定讞的學者包括:逢甲大學副教授鄭聰榮、北科大副教授王隆昌、成大教授江哲銘
、文大副教授陳博雅、逢甲大學副教授郭永傑、成大副教授王振英。法院表示,將由台北
地檢署通知六位正副教授入監時間。
昨天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還有淡大副教授周家鵬,他一審被判刑七年六月;二審因證據不
足,改判無罪。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對周家鵬是否收受賄賂的重要關係事項,與卷證資料不
符,因此撤銷無罪判決。
二○○六年法務部政風司接獲檢舉南港展館弊案,指得標的力拓營造行賄官員、評委。全
案交由台北地檢署偵辦,傳訊力拓營造、學者教授組成的評委,案情無法突破。
後來,力拓營造母公司力麒建設捲進北投纜車工程行賄案;二○○八年八月,檢察官柯宜
汾在力麒建設相關處所意外查獲力拓行賄評委的名單和帳冊,查出七名評委的帳戶存進大
額現金,涉嫌掩護力拓營造得標,將全案起訴。
一審時,力拓職員黃維安、蔡尚清作證,曾於二○○四年一月評選會議前夕與評委接觸,
將錢放入手提袋,分別在教授辦公室、捷運站、學校附近餐廳、高速公路休息站等地,將
錢交付給這些教授學者。
有的教授因為出國,無法參加評選會議,力拓公司照樣提出廿萬元作為旅遊補助;有的教
授則向力拓暗示,有其他廠商同時請託,要提高賄款。一、二審認為事證明確,因此重判
;教授不服上訴,最高法院昨天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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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terrychin963:那只是記者個人的觀點而已...別太驚訝! 01/23 00:01